浅谈持续经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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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持续经营是指企业现在不面临破产的威胁,不会被迫清算,各种资产不需要削价求现。持续经营就是情况正常,则现存的资产自然会照原来的购买意图,正常地予以仓储、投产、运用,从而各项资产不能用清算价格计价,而必须用正常的实际成本计价。通过大量的理论与实践证明。持续经营这一说法的提出是合理的。
关键词:会计前提;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指的是进行一切会计工作,其共识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将会长期地按它现时的目的方向,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现代社会,会计的特点是主要用货币量度对经济过程中占用的财产物资和发生劳动耗费进行系统的计算、记录、分析和检查。会计人员借助这些手段,充分了解企业的资金占用情况和劳动耗费水平,并利用会计资料,分析得失,追究经济利益高低的原因;趋利避害。从一个特定的岗位管好一家企业的生产经营。同时,为在更大的范围内,如一个地区、一个产业部门或一个国家管好经济提供必要的资料。
我国财政部在制定我国会计准则时,从我国会计实践的经验出发,研究比较了国际和各国、各地区的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明文规定了我国会计的基本前提。
会计的前提是指一般在会计实践中长期奉行,无需证明便为人们所接受,是从事会计工作、研究会计问题的前提条件。
其中,作为财务会计的一个前提条件,部分人认为持续经营这一提法有片面性,认为这只见到营业而见不到停业。而事实上。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持续经营是绝大多数企业所处的正常状况,这样的领土主体,其所有的资产将按照预定的目标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被耗用、出售,它所承担的债务也将如期偿还。对于持续经营的企业,投资者需要通过其现在的财务状况与过去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来预测其未来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据以作出投资决策。
持续经营作为一种假设、一种预见,却也是一个唯一可行的办法,为会计人员所广泛接受。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如果不存在明显的反证。一般都认为企业将无限期的经营下去。这里的“反证”指那些表明企业的经营将在可以预计的时刻结束,如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企业资不抵债而濒临破产清算。之所以要对企业的持续经营作出假定,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如果缺乏这项假设,会计核算的许多原则如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等将不能够应用。另一个原因是企业在持续经营状态下和处于清算状态时所采纳的会计处理是不同的,如对固定资产在持续经营下可以采纳实际成本法,而在清算状态下则只能够采取公允价值如市价、评估价值等;对于持续经营下在财务报表中存在的一些本期支出,但收益期间延伸至以后各期间的预付性费用,如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在清算状态的财务报表中将不复存在,主要是因为它们并不代表任何的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