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办社会与企业社会责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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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漫天任荣明胡贵毅
【论文关键词】企业办社会企业社会责任国有企业乡镇企业
【论文摘要】企业社会责任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悄然兴起于世界各地,近年来在中国也是一个热门话题,令人联想到中国计划经济时代曾经有过的国有企业办社会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乡镇企业办社会的模式。文章对这两种中国特色的企业办社会进行了介绍和比较,并得出针对经济转型期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一些启示。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之风越吹越猛。当这股西风伴随着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号角吹进中国,并在中国渐成趋势之时,很多中国本土的企业才刚刚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着企业剥离办社会的切肤之痛。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一方面要继续完成企业剥离社会功能的旧历史任务,另一方面又要面临着全球化背景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新时代要求,倍感压力。中石化就是这些企业的典型代表,在探索中重新定位企业的社会角色。在从2004年开始的国家剥离重点大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计划中,中石化是重点试点企业。而同时,在中国蓬勃兴起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中石化又是开路先锋。同样在2004年,在由中国石化、清华大学和BP集团联合主办的“企业社会责任论坛”上,中国石化副董事长王基铭作了“中国石化恪守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演讲,代表企业做出了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承诺。胆是并不是所有的中国企业对自己社会角色的变化和重新定位都能像中石化这么积极面对并应付自如。在经历了企业办社会之累和剥离企业社会功能之痛的中国,社会责任对很多企业来说有杯弓蛇影之嫌。这就注定了,在中国开展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必然会有浓重的中国特色和与西方截然不同的中国路径。
一、中国特色的企业办社会
(一)国有企业办社会
“企业办社会”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之外,承担很多理应由社会负担的职能,如办中小学校、公检法、医疗卫生以及一些社区服务机构等,这些存在于企业之内的非经营性职能就被称为“企业办社会”。
国有企业办社会是中国计划经济时代客观必然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的企业大都崇尚“大而全”、“小也全”的经营模式。当时的历史背景是,国际上东西方两大阵营处于冷战之中,中国出于“备战备荒”的考虑,兴建了很多的三线企业,地处偏僻的山区,远离城市,人们“衣食住行”甚至“生老病死”的问题都需要企业来解决。还有许多工矿企业也是平地而起,社会职能因企业需要而建。在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刚刚开始时,社会事业发展不配套、功能不到位,政府社会保障服务不健全。社会应企业而生,社会与企业同建,很多企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一开始就承担了许多社会功能。每个企业就是一个小社会,职工的生活后勤都由企业负责。为了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企业必须肩负起社保、医疗、卫生、教育等各项社会职能,“低工资,高福利”是国有企业统一的经营模式。在国有企业改制之前,企业有自己的食堂、学校、医院的情况很普遍,“社会办的除火葬厂外企业都在办”。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承担着大量社会职能的企业不是独立的经济个体,而像是国家的一个行政单位,是社会的一个缩影。一方面,企业所有的利润都上缴国家,盈亏都与企业无关;另一方面,企业又要代替国家对职工的生活做出安置,这实际上是企业与政府职能的一种错位。以社会职能为主的非经营性资本占用企业大量资金,造成企业机构庞杂、人浮于事、生产效率低下,缺乏竞争力。据研究人员的粗略统计,在20世纪90年代非生产性资产占到国有企业总资产的35%一40%。从湘潭钢铁集团这个例子,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企业办社会给企业带来的沉重的社会性负担。湘潭钢铁集团年产330万吨钢,销售收入106亿元人民币,但是2004年其退休人员的补差工资和内退工资约6000万人民币、教育附加费2000多万人民币、自办教育3000多万人民币,医疗费用2000多万人民币、城建费用4000多万人民币,各种社会性负担总共高达2亿人民币。便是经过20年的体制改革,在2005年全国国有企业自办的中小学还有1.1万多所,自办的医院6100多所。国有企业每年缴纳城市建设费和教育附加费约500亿元,同时每年用于办社会的资金支出达456亿元。
企业办社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在中国工业企业建设初期阶段的客观条件下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也起到了创造企业经营条件、稳定职工队伍的作用。随着中国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企业办社会形成的这些非经营性资产却成了企业不可承受之重,在中国经济体制转型中成为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分离具有社会功能的非经营性资产目的是为了让企业轻装上阵,建立现代化新型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二)乡镇企业办社会
在中国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国有企业慢慢放下了企业办社会的包袱,但却出人意料地出现了另一种新的企业办社会的现象。当国有企业艰难地分离着自己的非经营性资产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迅速成长起来的一些乡镇企业却主动地投资于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承担一些公共职能。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一些大型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迅速崛起,其中一些乡镇企业在积累了一定的资本之后,凭借着雄厚的集体经济实力,开始兴建公共设施,建立健全的村民保障生活体系,“‘办子弟学校’、‘造职工宿舍’、‘给保底工资’、‘授予终身员工’等曾被视为有损企业竞争力的做法,开始悄悄地‘复辟”,这与国有企业分离社会功能的潮流形成了鲜明对比。
乡镇企业办社会比较有名的是浙江横店集团。自1993年起,横店集团在当地投入了近20亿元进行城市建设和旅游景点建设,建起了体育馆、电影院、游泳池、煤气储备站、仅桥梁就建了35座;办了全国第一个乡镇企业大学和亚洲最大的电影拍摄基地。‘另一个新型农村山东荣成的西霞口不但为村民建立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贫有所济”的生活保障体系,还先后投资近千万元,建起了老年宫、妇女之家、文化广场等公共设施。
这些乡镇企业“造城”,大举进行社区建设让人们看到“企业办社会”的轮回,为什么在国有企业卸下社会职能包袱的同时,这些乡镇企业却自愿选择去承担这些社区建设的重担呢?在对这两种不同时期出现的“企业办社会”现象进行比较之后,可以发现他们还是有着根本不同。
(三)两种企业办社会的区别
国有企业办社会与乡镇企业办社会虽然都是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办社会”,但两者之间还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对它们的比较也引发了我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新思考。
首先,两者出现的背景不同。国有企业办社会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中央在财政上统收统支,企业经营不计盈亏,中央政府对企业和社区往往同时兴办。国有企业办社会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起到了解决职工生活困难、免除职工后顾之忧的作用。乡镇企业办社会是在经济体制转型期出现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了一定的财富积累后,在乡村开始的社区公共产品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