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会计委派制的实践与思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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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委派制是财产所有者向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他们的任免、调遣、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这种制度改变了原有企业内部的会计组织机构,被称为是一次大刀阔斧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措施。
一、试行会计委派制的成效及问题
台州市电信分公司在2001年就采用了会计委派制,由市公司向所属椒江、黄岩、路桥三个分局、临海、温岭等六个县市分公司委派会计主管,承担所属单位电信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以及综合统计工作,发挥市公司会计机构对所在地单位的核算职能、监督职能、控制职能、支撑职能和评价职能的作用,以加强收入稽核和成本控制。分局、县(市)分公司会计主管人员在市公司财务部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对市公司财务部及所派驻分局、县(市)公司负责。委派管理体制依照“双重管理、统一委派、分职任免”的办法,对委派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等实行统一管理,工资福利均由市公司负担。
经过近六年的实践,台州电信会计委派制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寓监督于管理和服务之中,强化了企业内部的约束机制;二是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三是为从源头上遏制贪污和铺张浪费等现象提供了可能;四是激发了委派会计人员的使命感;五是促进了会计职能作用的发挥。
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实行会计委派制后,各县市分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质量、人员素质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必须看到,目前会计委派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应当进一步探索、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是被委派单位认识上的不统一性。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原来赋予下属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任免、聘任或解聘和财务管理的权限,导致被委托单位与主管单位认识上的不统一性,工作上难免有消耗效率的现象;二是制约了部分会计职能的实现。会计本身既具有对外反映与报告职能,又具有对内管理的职能,而会计委派制片面地强调了会计监督职能而削弱了会计内部管理职能,过分地强调了会计的外部监督,相对制约了会计的内部管理能力;三是割断了企业管理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关系,不利于发挥人的积极性。企业的经营成果只有与委派会计的经济利益挂钩,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否则会影响委派人员监督的积极性;四是委派会计责权利上的不对等性。委派会计人员普遍感到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责”大于“权”、“权”大于“利”的责权利不对等的格局,在某种程度上挫伤了委派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五是委派会计人员后续管理难度增加。目前,会计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比较明显,尤其是委派到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管理基础的单位中,委派单位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后续管理的难度有所增加。
二、完善会计委派制的进一步思考
(一)关于委派制与财务一体化的结合问题。会计委派制并未完全改变以行运区划为中心的小而全的分散管理方式。如目前电信系统部分县(市)分公司的各自为政、粗放型经营模式给全网建设和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利于整体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而由市公司集中主要的投资决策权,实行财务一体化则有利于降低筹资成本和经营成本,简化县(市)分公司核算程序,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整体资源利用效率和国有电信资产的增值率。在当前多数企业集团体制改革及下一步的公司化运作中,尚需在会计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因地制宜地研究建立委派制与财务一体化相结合的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