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模式的职能探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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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模式的职能是指会计模式在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利作用,包括对宏观经济发展和对微观企业经营所产生的各种作用。会计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所以会计模式的主要职能是信息的加工和传递。这是会计自身的内在职能。由于不同国家会计模式的构成和运行方式不同,在会计模式主要职能之外还赋予其不同的社会职能。一般地讲,会计模式的社会职能主要包括:行为规范、资源分配、利益保护和行业管理。
1、信息职能
信息职能是会计固有的功能。会计从其产生之日起,就是借助于特定会计方法,收集加工、记录和报告信息。被公认为现代会计之父的巴其阿勒在其1494年发表的《算术、几何、比与比例概要》中,详细介绍了在当时如何通过设置账簿和应用借贷记账法记录、加工和报告会计信息的情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的变革,会计从生产过程的附带职能中分离出来,逐渐产生了专门从事处理会计信息的职业和会计组织部门,同时也就产生了委托受托责任关系。而受托责任的履行和完成主要通过会计信息的记录和报告来体现。尤其是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要求企业产权明晰,所有者和经营者完全分离。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通过了解会计信息,可以掌握受托者,即企业经营者职责的履行情况,并对受托者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企业经营者可凭借会计信息向委托人报告自身职责的完成情况,以获取自己应得的利益。所以,向委托人提供其所需要的经济信息,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
会计的信息职能必然在会计模式中得到体现和发展。由于各个国家、各个时期的会计模式不同,会计在国民经济中承担的角色不同,因此,要求会计提供的信息种类、口径。方法会有差异,提供信息的目的和衡量信息的标准也因为不同的利益团体而见仁见智。但是无论哪种会计模式,无论为谁提供会计信息,也无论按什么标准提供信息,都是在会计信息职能的基础上派生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会计从一项应用技术发展为管理科学的一个分支,其所固有的信息职能为世人所公认。尤其是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世纪之交,会计模式的信息职能也必然因此而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2、行为规范职能
在会计仅仅用于记录剩余产品数量时,或是仅仅作为累计家庭收支的工具时,还没有具备行为规范职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进步,需要通过会计核算与记录的业务数量越来越大,参与会计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多,会计逐渐成为一种专门职业。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监督会计人员忠诚与否和考核其工作效率高低的需求,会计模式对会计行为的规范职能应运而生。
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模式的行为规范职能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认可和重视。尤其是在股份公司迅速发展的19世纪更是如此。便如,在英国允许恢复公司制的同时,就要求公司加强会计核算,提供“真实”、“明确”的财务报表,特别是盈利报告。美国为了规范企业会计行为,自20世纪30年代,授权民间机构制定公认会计准则。日本国会针对不同类型企业的情况,制定了三套不同的会计法规制度。所有这些,都是对会计信息的规范。而会计信息是由会计工作人员通过其会计行为提供的,对会计信息的规范,最终也是对会计行为的规范。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始终非常重视会计模式的行为规范职能。除了制定和实施规范会计业务的准则和制度,还颁发并不断修订用于直接约束会计人员行为的法规文件,例如《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