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简《老子》“绝智弃辩”章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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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本《老子》和郭店楚简《老子》在文本上有一个重要的不同之处,就是今本《老子》第19章作:“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这段文字在郭店楚简《老子》中一些关键性的文字发生了变化,作“绝智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亡有。绝伪弃虑,民复季子。”这一变化,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今本《老子》所提倡的绝弃“圣、智、仁、义”在郭店楚简中被“智、辩、伪、诈”替代了,这使得道家与儒家在伦理观念上的一些根本的分歧点不复存在。文本的变化本身也使得《老子》文本的解读更为复杂,使得老学的研究更具有挑战性。
<>楚简《老子》认为只要绝弃“智”“辩”“巧”“利”“伪”“虑”六者,百姓才能得到更多的实惠,才能消除产生盗贼的根源,才能使百姓恢复到纯朴的本性。上引楚简《老子》使用了三个相同的句式,即“绝X弃Y”,三个句式中的X与Y的具体是什么含义,学者们各有不同的理解。但以脱离具体的历史语言环境,以今人思维方式猜度古人的成分较多。如果要还原楚简《老子》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具体考察楚简《老子》所产生的时代及所用语汇在具体历史环境中的含义,而不能以今度古。
<>楚简老子所说三个“绝X弃Y”,非常简洁精炼,没有补足的说明与解释文字。正因其过于简洁,所以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偏差。我认为,要正确理解楚简《老子》所说的三个“绝弃”必须考虑三个原则性的问题:其一,在三组“绝X弃Y”中,X与Y不是随意搭配的,二者必然有着内在的意义联系;其二,在“绝X弃Y”之后出现的“民利百倍”、“盗贼无有”、“民复季子”与对应的“绝X弃Y”之间有着内在的意义联系;其三,在“绝X弃Y”中,X与Y在先秦时代的特定的语言环境中的有着特定意义,并不是泛泛而论,而是特有所指。基于以上三点考虑,再考察楚简《老子》所说的“绝X弃Y”,我们发现,三组“绝X弃Y”各有侧重,“绝智弃辩”立论的重心是政治问题,“绝巧弃利”立论的重心是社会问题,“绝伪弃虑”立论的重心是个人(心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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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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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第一组“绝X弃Y”:“绝智弃辩,民利百倍。”
<>“智”与“辩”在先秦文献中成对出现时,一般是指从士人分化出的智士与辩士。《韩非子·六反》云:“语曲牟知,伪诈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辩、智之士。”又《韩非子·内储说下》:“郑桓公将欲袭郐,先问郐之豪杰、良臣、辩智、果敢之士。”所谓辩、智之士就是辩士与智士。辩士与智士是两种什么样的人,黄老道家著作《鹖冠子》中有一个解释:“受言结辞使辩,虑事定计使智。”[[i]]辩士是指以言辞论辩、交际的士人,智士则是指谋划大事而定计策的士人。辩士与智士是先秦时期从士人阶层中分化出来的两类士人,或以言辞论辩政事,或为执政者出谋划策,其目的都是为了依附执政者谋求一定的政治与社会地位。
<>辩士与智士由于其对执政者的依附属性,使得他们的人格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扭曲,先秦时期的学者们对他们颇有微词。韩非子对“智”有一个解释:“险、躁、佻、反覆,谓之智。”[[ii]]唐敬杲说:险,通“俭”,利口也;躁,通“辣”,多言也。[[iii]]佻,轻佻。《离骚》“余犹恶其佻巧”注:“佻,轻也。”。韩非子认为,花言巧语,吵吵嚷嚷、说话轻挑、经常翻悔而变化无常的人,就是“智士”。黄老道家著作《鹖冠子·近迭》说:“臣无明佐之大数,而有滑正之碎智。”鹖冠子所说的“碎智” 与韩非子所说的“智”是一致的。“碎”,指说话唠叨,絮烦,如碎烦(麻烦,啰唆)、碎过(说话唠叨且爱挑剔)、碎嘴碎舌(方言,罗嗦;唠叨)、闲言碎语等词语中的“碎”都是这个意思。鹖冠子认为,某个大国(指楚国)身边有“碎智”之臣,是导致这个大国由强变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管子·法禁》说:“以数变为智……圣王之禁也。”为圣王所禁的“数变”之智就是韩非子所说的“反复”了。韩非子说 “智士者未必信也;为多其智,因惑其信也。”[[iv]]智士因其多智,所以容易反复无常,不讲诚信。《庄子·徐无鬼》说:“知(智)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可见,智士以“思虑之变”为乐事,“变”就是反复多变,没有诚信可言。
<>由上可见,先秦时期的智士普遍具有言辞琐碎,不讲诚信,反复多变的特点,因而受到道、法学者的抵制与反对。道家中的黄老学派与庄子学派反对最为激烈。《文子·道原》提出:“依道废智。”《黄帝帛书·十六经·成法》则说“滑(猾)民将生,妄辩用知(智),不可法组。”《庄子·月去箧》:“天下大乱,罪在于好智”,更是将社会动乱的原因归结于智士。黄老学派和庄子学派的反智思想根源,往上溯都直接指向老子。老子所说的“绝智”,就是要指绝弃智士。有学者以楚简《老子》“绝智”而推论老子主张绝弃智慧,主张回到原始无知的状态,这种解释是无论如何讲不通的。老子本人及其学说本身就是智慧的化身,如果说老子倡导绝弃智慧,无异于说老子倡导绝弃“自我”,这不是老子对自己及其学说的背叛吗?再说,以老子之智慧,应该能够认识到,人类心智的发展是社会和人类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不可能被绝弃的。如果说老子要绝弃的是一切的聪明与智慧,而主张回到原始的智慧未开的时代。这种说法未免把老子看得太没有觉悟,
<>辩士是以言辩为特长的士人。先秦时期,辩士“受言结辞”为执政者效劳。受辩士言辩之风的影响,先秦社会言辩之风日盛。《列子·汤问》载:“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连小儿也辩论天文,固当不是偶然现象,而是社会盛行论辩之风的一种直接反映。
<> 对于言辩之风,儒道墨各派看法互不相同。墨家是赞成言辩的一派。《墨子·经说下》:“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墨家认为凡事可能通过言辩来判明是非,对于治理国家有着重要意义。《墨子·小取》:“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因此,墨家把辩士视为国家的珍稀人才。《墨子·尚同上》就说:“辩乎言谈,博乎道术者乎,此固国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儒家的荀子对言辩之风也发表过看法,但荀子对“辩”明显持折中的看法,即不贬不褒,只要所辩的内容符合儒家的规范就行了。《荀子·非相篇》:“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辩,君子不听。”对于“不合先王”“不顺礼义”的言辩,君子才不会去理睬,但如果所辩之言做到了“合先王”“顺礼义”,君子理当采信了。
<>道家对于言辩的态度与墨、儒两家都同,所持的是强烈的反对态度。《文子》提出“不贵其辩”[[v]],主张“息未辩之说”[[vi]]。《庄子·缮性》说:“古之存身者,不以辩饰知,不以知穷天下,不以知穷德,危然处其所而反其性已,又何为哉!”认为言辩是违背人的本性的作为,重视言辩是十分危险的。《庄子·徐无鬼》:“知(智)士无思虑之变则不乐,辩士无谈说之序则不乐,察士无凌谇之事则不乐,皆囿于物者也。”智士喜欢思虑多变,辩士喜欢言谈的逻辑有序,察士喜欢言辞尖锐,这些人都被外在事物所束缚,因而不可取。辩士最先是为执政者辩论政事,此风很快影响到学术界。《庄子》中所说的“儒墨相与辩”、“以坚白同异之辩” 等都是指学派门第之间的言辩。“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vii]] 先秦学术论辩中的这种畸形现象,在汉代被形容为“曲学多辩”[viii],这可能是道家主张“息辩”的原因之一。
<>《文子》向被认为是“老子之义疏”,由《文子》的“息辩”联系到楚简《老子》“弃辩”,二者应该是相通的。楚简《老子》的所弃之“辩”,就是要绝弃“言利辞倒,不求其实”的辩士。
<> 在“绝智弃辩”之后,楚简《老子》接着说:“民利百倍”。智士反复多变,没有诚信,而辩士又言利辞倒,不求其实,这两种人依附于执政者,都会对政治的安宁与社会稳定产生负面的影响,从而给百姓带来灾难和损失。故而老子认为,只有绝弃了智士与辩士,才能使国家的政治走上正途,从而给百姓带来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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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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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简老子中的第二组绝X弃Y:“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我们先来看“巧”与“利”在先秦文献中的一些基本含义。“巧”与“利”是同一个意思,可以互训。《离骚》:“余犹恶其佻巧。”王逸释“巧”为“利也”。[ix]“巧”与“利”在古文献中经常出对出现,如“巧口利辞”、“功利机巧”等。楚简《老子》中“绝巧利弃”也是“巧”与“利”相联而出,不可将此二字割裂开来理解。在先秦文献中,巧与利相关联的一些含义是:
<> 一、用于技艺,指工巧与利器。
<> “巧”从工,“工”有精密、灵巧义,巧的本义是指技艺高明、精巧。《说文》:“巧,技也。”《庄子·天道》“刻雕众形,而不为巧。”“不为巧”是指不巧饰,不文饰,不矫饰。《孟子》书中,孟子四次提到“巧”,其中两次是指“工巧”。《离娄上》:“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尽心下》:“孟子曰: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
<> 利,从刀,从禾,表示以刀断禾的意思。其本义是刀剑锋利,刀口快。楚简《老子》:“民多利器,而邦慈(滋)昏。”“利器”之“利”用其本义,是锋利的意思。“利器”的“器”不单指武器,也指一切器物。雕刻用的工具,也可称“利器”,如《左传》昭公十七年:“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工巧与利器是相联系的。举凡一切“工巧”,如建筑刻镂,青铜冶铸、丝织刺绣等都需要有相应的“利器”作为工具,可以说没有“利器”无以成“工巧”。前引《庄子·天道》“刻雕众形,而不为巧。”“刻雕众形”须用“利器”,而“巧”是利器刻雕的结果。《庄子》此句的本义是虽用利器刻雕造型,但不可为之巧饰。
<>二、用于言辞,指花言巧语。
<>《论语》记载,孔子4次提到“巧”字都是指“巧言”,如《论语·卫灵公》:“子曰:巧言乱德。”《论语·阳货》:“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可见,孔子认为,巧言与儒家所倡导的德、仁都是相对立的,所以说巧言者乱德性,少仁性。“利”由锋利的本义,引申为为言辞尖锐,如“利口”“利辞”“利言”等语汇中的“利”都是用其引申义。“利口”出自《论语·阳货》:“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利言”出自《孟子·滕文公下》:“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巧与利相关联,组成“利口巧辞” “巧言利辞”“利辞巧口”等词汇,如《史记·仲尼弟子传》:“子贡利口巧辞。”又,郭店楚简《性自命出》说:“人之巧言利辞者,不有夫诎诎之心则流。”
<> 三、用于心智,指功利与机巧。
<> 《孟子》中四次提到巧,其中两次是指心智之机巧。《孟子·尽心上》:“孟子曰:“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孟子·万章下》:“智,譬则巧也。”心智机巧与多与心怀功利目的有关,故而《庄子·天地》云:“功利机巧,必忘夫人之心。”
<> 楚简《老子》“绝巧弃利”的“巧”“利”具体是指什么,学者们的解释各种各样,但多将“巧”解释为“巧智”,将“利”解释为“利益”。对此,我们还要作一些分析。首先,楚简《老子》“绝巧”之“巧”不当是指心智的机巧,因为楚简《老子》前句即云“绝智”,如果“巧”为“智巧”的话,则与前句意义重复。“利”也不可理解为“利益”,楚简《老子》并不反对“利益”,楚简《老子》云:“绝智弃辩,民利百倍。”楚简《老子》绝弃智、辩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百姓得到更多的利益。如果将楚简《老子》的“弃利”理解为抛弃利益,就与“民利百倍”自相矛盾了。
<>其次,楚简《老子》所说的“巧”“利”也并非是上面分析的三种含义中的第二种,即言辞巧利呢?楚简《老子》前句已言“弃辩”,“弃辩”之“辩”也包含指言辞巧利,《鹖冠子·道端》云:“口利辞巧,足以知辩。”如将楚简《老子》所言的“弃利”之“利”理解为言辞巧利的话,就与前句“弃辩”意义重复了。再者,“绝巧弃利”的后一句是“盗贼无有”,巧言利辞与盗贼的滋生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
<>综上所述,楚简《老子》“绝巧弃利”的“巧”与“利”不是指心智之巧利,也非指言辞之巧利。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指技艺之巧利了。老子所绝的“巧”是在工艺品上髹以文饰;老子所弃的“利”是指“刻雕众形”的刻镂之事。《文子·上义》引老子言:“工无淫巧,其事任而不扰,其器完而不饰。”可谓是对楚简《老子》“绝巧弃利”一句的最佳注解。楚国诗人屈原的《离骚》中说:“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 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社会以“工巧”作为一种时尚,放弃规矩与绳墨等传统匠制工具,一味地追求各种新奇的技艺。楚简《老子》“绝巧弃利”就是要绝弃以崇尚工巧,一味“追曲”的“时俗”。
<>老子为什么提出“绝巧弃利”,反对雕镂文饰?这是因为老子认为,正是因为精巧手工制作出各种奇玩好物,使得人们将这些东西奇货可居,最终导致了盗贼的产生。楚简《老子》中两次提到盗贼,将“巧”“利”、“法物”与“盗贼”联系在一起。楚简《老子》:“法物滋彰,盗贼多有。”“法物”今本作“法令”,河上公注:“法,好也。珍好之物滋生彰着,则农事废,故盗贼多有也。”老子认为,“法物”是盗贼产生的原因。而“法物”又是从哪里来的?是由于手工工艺的进步,各种精巧的技艺制作出来的。老子认为,只有消除了各种技艺上的巧利,就不会制造出奇玩好物,也就没有盗贼产生了。
<>楚简《老子》说:“人多智,而奇物滋起。”这两句在今本《老子》中作“人多伎艺,而奇物滋起。”相比之下,今本作“人多伎艺”强于“人多智”。胡寄窗说:“老子把工艺技巧认定为社会祸乱的原因,他们要求废除工艺技巧,甚至认为盗贼之产生也是由于工艺技巧的关系”,[x]老子看到了社会中“盗贼多有”的不合理的现象,也积极探索解决的途径,但他在分析社会不合理现象产生的原因时却产生了偏差。他没有认识到引发盗贼的社会根源是社会财富的不足和贫富差距,而将原因归结为百姓的多“巧”与多“利”,沿着他的思路,最终能找到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只能是绝弃工艺技巧了。由于老子对产生不合理社会现象的原因的分析出现了偏差,最终找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是软弱无力的。
<> 与道家反对工艺巧利相反,先秦显学儒、墨两家都不反对工艺巧利。孔子和孟子对于言辞的巧利与心智的巧利都是反对的,唯独对于工艺的巧利则没有明确表态。孔子没有言及工艺巧利,孟子虽言及,但没有从否定的意义上谈论巧利。“初期儒家并不根本反对工艺之事,只不赞成儒者从事工艺,甚至有时还承认工艺的重要作用。墨家之推重工艺自不必说。战国后期的儒法各学派,虽鄙视工艺,但尚肯定工艺之社会作用。只有道家才错误地把工艺看作是社会祸乱的根源。”[[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