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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于伦理视角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思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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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伦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思考
 
  论文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阶段性要求,实现小康社会必然迈出的重要步伐,更是一个强调社会整体协调的和谐发展伦理问题。必须在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内涵和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协调生存伦理、发展伦理、自治伦理等伦理内涵,提升“底线伦理”的范畴,有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
  
  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全局来看,要真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无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拉开的序幕,因为其建设目标既注重发展农村生产力,又注重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既注重经济建设,又注重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既注重推进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又注重推进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现代化(周波等,2006)。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将深深触动现有伦理范畴中不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部分,提升、发扬其有积极作用的部分,大力推进伦理建设向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向转变,带动伦理建设内涵的全面提升。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决定》用20个字给予了社会主义新农村丰富的理论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最简要的概括描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尹焕三(2006)认为,这20个字五句话描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五个方面的目标特征,也是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多层面给予农村建设的新定位。这五个方面既有彼此互相促进、互相影响的内在的联系,又有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其中,生产发展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和基础,是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的经济基础,而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不仅是生产发展的根本落脚点,还反转过来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农村经济的科学发展。由此可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包含着生产伦理、发展伦理和行政伦理等多方面的伦理内容。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可靠保证
  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看出,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对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不仅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在实现《决定》给予的终极目标时,既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也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这样的目标体系,可以有效地引导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平衡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郭杰忠,2005)。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是“三个文明”建设齐头并进的举措,首先要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水平,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通过物质条件的改善来有效地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但是精神文明建设不会自发地与物质文明的建设同步前进,物质条件改善带来的新的意识形态问题还将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阻碍,必须全面认识现有农村伦理价值取向中不合时宜的成分,借助新农村建设的动力来提升伦理底线,实现新农村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双重目标。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伦理价值取向
  
  借助农村现状以及社会发展的共性分析来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伦理价值取向所包含的生产伦理、发展伦理和自治伦理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1、生产伦理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以实现农村生活宽裕的目标,效率当仁不让地成为农业生产追求的第一目标。效率的实现是以改变现实生产过程中落后的生产关系为切入点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激励了农户通过劳动力、化肥、农药甚至良种的投入来提高产量,但需求弹性小于1的农产品高产出并不一定能带来收入的增加,如何解决特色、规模、成本、收益等相互之间的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人与自然的矛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急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也随之演化为生产伦理的重大问题。发展生产,仅仅是围绕提高产量而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高质量、具有特色且安全的农产品成为经济全球化对农业供给的基本要求,消费者需求的个性化要求农业生产需要在规模和特色之间做出合理选择,农产品的初级供应状态必须改变,深加工甚至精加工成为农业发展的必然路径,由此引发的农业产业链如何延伸和延伸主体的确定问题也成为生产伦理思考的重要内容。
  
  2、发展伦理
  发展伦理学的视角来看,任何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必须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以人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为条件,以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潜力发挥为动力,这才是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发展,否则,就是对人没有意义的发展,是没有价值的不可取的发展(龙先琼,2006)。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是符合发展伦理要求的适合农民全面发展的伟大举措,表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必须是也只能是广大的农民群众。但受到教育程度的限制、思想境界的制约,仅仅依靠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间很长,也将走不少弯路。必须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的同时,还要为他们的发展提供不断学习的机会,通过有组织地受教育,修正思想中不适合新农村建设的成分,激发潜能,为新农村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实现新农村建设进程推进与农民全面发展的和谐目标。
  
  3、自治伦理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逐渐成为市场主体的一员,并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塑造出他们的主体意识、自主意识、平等意识、自由意识和竞争意识,他们越来越本能地排斥行政干预,主张通过自主、平等、独立的方式解决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吴业苗,2002),随着自主意识的增强,强化了农村社会的自主性品德,自治成为农村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必然选择,管理民主是村民自治的重要体现。新农村建设的终极目标是构建一个人与人、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社会环境,村民自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实现村民自治,才可以实现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地位,将其自主意识、平等意识、自由意识和竞争意识贯穿到生产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农民也才可以由此真正成为社会人。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然提升底线伦理范畴
  
  伦理文化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形成而萌生发展。“伦”是指人与人的关系,“理”是道理和规则。“伦理”就是处理人们相互关系应遵守的道理和规则,也就是道德规范(李海涛,2006)。伦理可以弥补制度的许多不足,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提高社会协调与工作的能力,促进信任,减少内耗和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吴永生等,2004)。伦理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