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传统道德教育方式对民族院校德育的价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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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育方式对德育实效性有着重要的影响。壮族传统道德以歌传教、以故事传教、以文体活动传教、以情景传教、以乡约族规传教等独特的教育方式,收到良好的德育效果。民族院校德育要从学生的民族性、区域性特点出发,借鉴壮族传统道德教育生活化、艺术化、情景化、制度化的做法,加强德育的实践性,利用现代化大众传媒手段,在校园文体活动中渗透德育,并建立有效的德育监督、考核和奖惩机制。
[关键词]壮族传统道德;教育方式;民族院校德育;价值
近年来,民族院校德育改革成绩喜人,但提高德育的实效性仍然任重道远。影响德育实效性的主要因素有德育环境、德育内容、德育方式和方法等。优秀的教育方式和教育方法有时要比内容更能够决定德育的效果,而要找到把内容得以贯彻落实的方式方法更重要、更难。壮族传统道德教育通过“歌化”、“故事化”、“活动化”等方式展开,将教育艺术化、美化,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获得诱人的魅力,因而取得良好的效果,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壮族传统道德独特的教育方式
采取何种形式进行教育,这是由各民族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所决定的。在壮族地区,道德教育常用下面独特的方式来进行:
(一)以歌传教。壮族长期没有自己统一的文字,传承文化最主要的载体是山歌,“以歌传教”就成为壮族传统道德最重要的教育方式。
壮族山歌具有传授知识、教化和解决纠纷的功能。如《劝农歌》“泥鳅不能怕泥土巴头,做人不要嫌弃屎脏身”,告诫人们劳动要不怕脏累;时政歌紧跟形势,如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乡用山歌“夫妇一胎办法全,生男育女是平权;若还个个生男仔,结婚哪处找姻缘?”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丧事仪式歌《目连经》唱出父母生儿育女的艰辛,传授孝顺父母的道理;等等。壮族人“稀讼狱”,“以歌代斗”,用对歌的输赢来解决纠纷。
山歌的内容来自群众生活,通俗易懂,旋律、句式优美、易唱易学,耳濡目染,没有文化知识的人也能容易学会。从我们到靖西、德保、西林等地的调查来看,目不识丁的壮族老太太、老公公也懂礼节,能用伦理道德思想教育子女。他们的伦理道德思想,很多内容直接来源于他们经常传唱的山歌。
(二)以故事传教。壮族长辈会利用睡前、亲人团聚、纳凉等时间,以讲故事形式向儿孙们传授伦理道德。壮族的许多故事都含有做人思想,如《两姐妹》《两兄弟》《贪心的朋友》《贪心变蛤蟆》《兄弟分猫》等,批判兄弟、姐妹、朋友之间那种自私、欺诈和贪心的行为,教人要互助、互让和互敬。《刘三姐》是壮族地区流传最广,影响最大,妇孺皆知的故事,它教育人要有不怕困难,不畏强暴,勇于抗争的精神,才能过上幸福生活。
故事为人人所喜爱,它能够满足人的征服欲望,给人上进的力量;满足人的好奇欲望,给人留下美好的理想或幻想;满足人对未来的憧憬,给人坚定的信心和决心。讲述伦理故事,不但愉悦人的精神,而且能够让人在美的享受中接受做人的道德规范。
(三)以文体活动传教。壮族人在重大节日、婚庆、乔迁大喜,特别是在歌圩上,都要举办对歌、抢花炮、抛绣球、舞龙舞狮等文体活动。举办活动的目的,一是娱乐,二是教人做人道理。如板鞋舞,是为了培养人们和谐、团结协作精神而创造出来的。传说壮族女英雄瓦氏夫人为了加强壮族士兵的纪律性,培养协同作战的能力,她命令每三名勇士同穿一副木板鞋“齐步跑”,来训练士兵整齐的步伐,使之步调一致,从而战胜倭寇,为国立功。后人效仿瓦氏夫人的练兵法,穿板鞋竞技以自娱而产生板鞋舞。又如蚂(虫另)舞,其起源据说是人们对为人类作出贡献的青蛙的肯定,出于保护青蛙的目的而模仿它动作的舞蹈,具有保护生态的道德教育意义。所以,参加一次文体活动,不仅能增长见识,而且能使人在欢娱中受到很好的道德教育。
(四)以情景传教。壮族人会根据情景,随时随地向年轻一代展开道德教育。在餐桌上,父母教育子女要给老人或客人盛饭、夹菜,把好吃的菜让给长者,吃饱后,要叫长者“慢吃”;在路上,若看到路上牛粪插有树枝,茅草边上打有小结,便告诉子女,这表示那些东西已经有了主人,不能再取;若遇到长者,便教子女问安、让路,并给予帮助。值得一提的是,壮族家庭教育非常重视榜样的作用,家长在教育子女时,常说“你看人家××多听话,多勤奋”;看到别人在建造房子,会教育子女说:“这是家庭和睦,勤俭持家的结果”等,这种做法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以规(约)传教。壮族善于把道德规范纳入族规村约之中开展教育。如宜州市洛东乡坡榄村韦氏祠堂族规规定:“一议:凡我族众……礼当先重人伦,分别尊卑。男女老少,各守廉耻,不得私通奸淫,逆理乱伦,玷辱门风等弊……二议:……礼宜同心相友,不得挟嫌勾生食熟,私心向外,勾贼劫抢,盗窃分赃,以及诡计暗害……”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乡十三寨共同订立的乡约规定,严禁乞丐、烂崽、窝赌、强蛮横行、放牲畜踩禾苗、奸淫偷盗等,否则,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如龙脊乡乡规规定,盗窃要受到罚款、写悔过书、肉刑、革逐的惩罚。处罚一般由寨老主持,重罚在神圣威严的祠堂里举行,各村群众都来看,这不但给犯者以身体上的痛苦,而且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有的惩罚在今天看来是不人道的,但乡规(约)的不少内容在当时起到了维护壮乡良好社会秩序的作用。
二、民族院校德育借鉴壮族传统道德教育方式的必要性
民族院校德育效果不理想除了具有一般院校所具有的共性原因外,还有自身的不足,主要是脱离学生的地域性、民族性,脱离学生受本民族传统道德影响这个实际来实施教育,割裂了个性与共性、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我们过去往往只是用汉族的共性的教育方式而不注意用壮族等少数民族传统道德的教育方式去教育壮族等少数民族学生,这会打破学生原有的心理中介,是违反民族教育发展规律的,影响了德育的效果。因为“每个民族都是从自己丰富的民族文化中接受道德教育,沟通人际、代际关系的”。
民族院校德育本身所教授的内容总体上看是好的,关键是没有能够找到把内容很好贯彻落实的中介――教育方式。德育的开展必须借助学生已有的中介,如民族禁忌、生活习俗、一些相对固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等,才会进入到学生的心理世界,才会最终对学生产生作用。中介的作用十分巨大,它对外来的影响十分敏感、强烈,有时甚至接近于一种精神本能,直观而感性地决定对其亲疏取舍。1995年,贵州省思想政治研究会课题组进行的一项调查就证明了这一点。调查发现,学生受到本民族风俗习惯影响和影响深切的占被调查对象的66%,如对艺术(音乐、美术)作品的选择上,喜欢传统古朴的和现实主义的占50%;喜欢喝酒的学生占65%;在中学时谈过恋爱(包括父母包办)的学生占30%。中山大学李萍教授把现代道德教育的原则归结为可接受性和发展性两条原则。可接受性的基础是所教育的内容,尤其是教育方式与受教育者的情感和道德需要相吻合以及吻合的程度。
民族院校与一般高校相比,具有明显的民族性和地域性:学校一般设立在民族地区,主要招收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主要为民族地区培养各种专门民族人才。从壮族地区高校的情况来看,学生不少是壮族,长期受到壮族文化的影响。具有壮族的民族性格和道德心理,这是我们开展德育的“落脚点”。所以,作为德育教师一定要从学生的民族心理特点出发,采取那些与学生已有的德育的心理基础相对应的,诸如以歌传教、以文体活动传教、以习俗传教等相同或相类似的教育方式,才会得到学生的确认和接受,才会收到良好的德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