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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上的忏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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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受基督教文化影响而打上烙印。一些学者认为当时的文学肤浅,是由于缺少原罪感。本文试以老舍和巴金作比较,探讨二人小说作品中所体现出原罪思想的不同,用以证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存在着原罪的意识,只不过是一种变异了的,带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文学观念,而并非西方基督文化的复印件。文中着重从作品中表现出巴金对人类爱的出发点的原罪意识和老舍以恨社会不平为出发点而具有的不同的原罪意识,分忏悔和献身两部分加以阐述。
  关键词:原罪意识;忏悔;献身;救赎
   基督教文化对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中的基督教并不是西方基督教文化的原版复印件,它受文学形式,文学观念的限制,以及中国现代社会的时代背景、汉语意义表达的可能及限度的影响,它是西方文化和文学里的基督教的变异。二三十年代基督教被卷入民族性与殖民性的矛盾中,在二十年代产生了“非宗教运动”,三十年代民族苦难更加深了基督教与民族主义的矛盾。在这种背景下,很多作家虽然呐喊着反宗教,但在他们的作品中仍不自觉地表现出基督教对他们思想产生的巨大影响,甚至左右着他们的创作思维。
   从具体情况来看,一方面这些作家大多数是非教徒,往往对教规、教仪、以及教会本身的事不感兴趣,他们只是用自己的心去感受,用自己的血性去体验十字架上的耶稣所传达的那种为人类而承受大苦难的人格精神,本文中这方面的代表为巴金;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作家加入了基督教,后来却讽刺、批判基督教,然而他们的思想已经受基督教影响,也体现出耶稣的“信、望、道”精神。本文中这方面的代表为老舍。虽说巴金和老舍的接受过程不同,表现方式不同,但他们宗教情感的本源是一致的。
  美籍华裔学者夏志清先生在他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一着的结论中曾经指出:“现代中国文学之肤浅,归根究底来说,实由于对原罪之说——或阐释罪恶的其他宗教论说——不感兴趣,无意认识。当罪恶被视为可完全依赖人类努力与决心来克服的时候,我们就无法体验到悲剧的境界了。”[1]其实,如果把这种原罪再夸大一步,“原罪”意识在巴金和老舍的作品中就有不同的表现。如果说他们的博爱、宽恕、克己等观念,并非一定是基督教的,也有可能是本土的儒、佛文化的观念,那么“原罪”的观念,则是他们受基督教影响的可靠证据,因为“原罪说”是基督教的一个根本性特征。之所以是根本性特征,是因为基督教义根源于一个堕落神话。人类的始祖亚当与夏娃在蛇的诱惑下偷吃了知识树上的禁果,被上帝赶出了伊甸园。上帝宣谕,女人将要增添怀胎的苦楚,并且受丈夫管辖,男人必终身劳苦,汗流满面才得糊口,人死后必归于尘土。从飘逸在上帝的天堂到劳作于长满荆棘的地上,这就是一个堕落的过程。这一堕落神话昭示出三层重要的意义:一、原罪的责任在于人类自身,是人类在欲望的诱惑下背叛了上帝不可吃知识树上的果实的忠告,所以,“根据堕落神话,邪恶是经由人类的责任而来到世上。它既不为上帝的忠告所注定,也不是世俗存在不可避免的结果”。[2]二,由于堕落是人类的始祖犯下的,因而原罪的责任由人类共同承担,一方面人从生下那一刻起就开始为人类始祖犯下的罪过受苦;另一方面,无论一个人的德行有多么高尚与伟大,他也是有罪的,也必须为人类的原罪承担责任。三,有堕落也就有救赎,甚至献身,在大地与天堂之间,上帝给人指引了一条还乡之路。在堕落神话中,人是在魔鬼撒旦的诱惑下背叛上帝的,但是,“魔鬼只是在由上帝主宰的世界里才可能存在,同时,也只有当神力寄于他身时,他才能起作用。换言之,邪恶并非是没有美德,而是美德的堕落,是寄生于美德的东西。在这种神话概念里,邪恶比在一元论里更为肯定。而比在宗教和哲学的二元论里更依赖于美德。这样,堕落的神话便集极度悲观主义和终极乐观主义两者于自身,将基督教与其它信仰、其他观点区分开来。基督教相信存在越有意义,其意义也是越为邪恶所威胁,因而,对于善战胜恶较之其他形式的宗教也表现的越为肯定”。[1]这三层意义是层层递进的,其最终落点不是原罪而是救赎,是人类必要通过自己的救赎重沐上帝的神光,救赎之路就是还乡之途。这种基督教信念对西方文学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使西方文学形成一个最为基本的叙述模式:堕落-救赎。雨果的《悲惨世界》、托尔斯泰的《复活》等作品是典范之作,冉阿让因饥饿偷了一块面包,聂赫留朵夫诱引了一个少女却不肯负其责任,这都是堕落的开始。但二者都在基督精神的教化下坚定地走向自我救赎之路。这些还只是表现个人对于自身的救赎,随着人性解放的步伐,自我的忏悔已经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对社会的不满和抗争。到后来,基督教文化的忏悔意识由个人单纯宗教意念上的忏悔,扩展为具有某种社会意念上的反省,正如关注政治问题的著名天主教神学家J.B.默茨所指出的那样:“基督教所希望的救赎不仅是关涉个人灵魂的救赎,也关涉整个社会形态的救赎。耶稣宣布了他的救赎就是同他那个时代的公共权利发生了道德的冲突。在实现救赎的启示的使命中,基督教的宗教公开负有批判社会和解放人类的政治责任。”[3]中国现代作家正是在个人批判与社会批判的结合点上,来接受西方基督文化的忏悔意识的,所以中国现代作家的叙述模式为:堕落-忏悔-献身。这是由“五四”以来的时代特质所决定的。对民族启蒙救亡意识的呼唤,既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起点,也是追寻的目标。而由启蒙所带来的对民族历史及生存现状的清醒认识,又使拯救民族命运的忧患意识成为中国现代作家普遍的心理共识,用一种深沉而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对基督的忏悔与对民族命运的忧虑结合起来,但不同作家忏悔的出发点又是不同的,他们的忏悔意识是一种西方文明与传统文化、个人觉醒与社会批判、宗教意念与历史使命相互融汇的特定产物。
   本文试以二十世纪中国著名作家巴金和老舍作一个比较,他们都带有基督教的“原罪”意识,在作品中有不同的表现。巴金早在1927年赴法留学,扬起自己生命之帆的时候就曾响亮的说道:“我的上帝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类。为了他我准备献出我的一切……”[4]这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虽然很朦胧、空泛,但这已经能表现出他的忏悔更侧重于由爱人民而发出的忏悔。巴舍对于自己的宗教意识曾有自白:“基督教的处女在罗马斗兽场中跪在猛兽的面前,仰起头望着天空祈祷,那时候她们对于即将来的死亡,并没有一点恐怖,因为她们看见天堂的门为她们而打开了。她们是幸福的,因为她们的信仰是天堂——个人的幸福。我们所追求的幸福是众人的,甚至要除掉我们自己。我们的信仰在黎明的将来,而这将是我们自己却未必能够看见。”[5]很显然他把自己定位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众人的”幸福的追求,二是“除掉自己”的献身精神。这种精神确定了他的宗教追求具有一种十分鲜明的责任感和崇高而悲壮的牺牲精神,并同时确定了其忏悔意识是向着人类这个上帝的。
   老舍很早就在宝广林的影响下入了教,在1922年他刚入教不久时,他曾在天津南开中学双十纪念会的公开讲演中说:“我愿将‘双十’解释作两个十字架。为了民主政治,为了国民的共同福利,我们每个人应负起两个十字架——耶稣只负起一个,为破坏、铲除旧的恶习、积弊,与像大烟瘾那样有毒的文化,我们必须预备牺牲,负起一个十字架。同时,因为创造新的社会与文化,我们也必须准备牺牲,再负责起一个十字架。”从中可见,老舍所信仰的是一种耶稣的献身赎罪精神,是出于一种对封建旧文化、旧制度的恨,是为了铲除封建的旧东西,寻求民族新社会、新文化,也是为了实现“民族政治”和“国民的共同福利”。[6]他深切地希望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一个“活活泼泼,清清醒醒,堂堂正正,和和平平,文文雅雅的中国”,[7]为了追求这个理想,老舍忏悔的出发点就在于由恨而发出的对国民性改造上。所以他的忏悔更多落脚于献身情节,是一种为他人,为社会的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