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中结合实施农村水电增收解困工程论证分析(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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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水电增收解困基本思路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要增加对农村水电等‘六小’工程的投入。要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 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从多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回良玉副总理指出:“我国‘三农’问题面临两项重要任务,一是继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二是深化农村改革,既要靠外部力量支撑,更要靠体制、机制创新来激发农民的创造力。”
根据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农村水电增收解困的基本思路是:开辟农村水电资源丰富地区贫困农民持续增收的新途径,即以农村水电建设为载体,把国家对“三农”的扶持转化为农村水电生产力,量化为农民的股权,实行股份制办电,使农民长期稳定地从农村水电直接获得分红收入,从而形成一种保障农民增收的长效的体制与机制。
二、我国贫困地区分布及其特点
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山区,涉及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新疆、青海、西藏、宁夏、内蒙、山西、河南、河北 、海南、辽宁、广东、福建、浙江等26个省(区、市)。
不包括辽宁、广东、福建、浙江和西藏的21个省(区、市)的国家59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国家扶贫重点县)中,有49个县在东部地区,占8.28%;有150个县在中部地区,占25.34%;有393个县(含湘西6个县、恩施8个县、延边4个县)在西部大开发地区,占66.38%。国家扶贫重点县地域占国土总面积的25.3%,总人口2.23亿,占全国农村总人口近1/4。
2004年末,我国农村尚未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有2600万人(2004年标准:人均年纯收入637元以下),初步解决温饱但尚不稳定的农村贫困人口有5000万人(2004年标准:人均年纯收入924元以下),也即尚未解决和尚末稳定解决温饱的农村贫困人口共有7600万人。都主要分布在西部大开发地区。
贫困地区的特点主要是:
1.多属国家扶贫重点县、少数民族县和牧区县、边境地区县、偏远山区县。
2.农民人均纯收入很低。2004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超过4:1,农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647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6.1%(其中西部地区1510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1.4%,中部地区1804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1.44%,东部地区1973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7.2%);据国家农调总队抽样调查,尚未解决温饱的2600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仅为579元,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5。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元以下的占3.5%,在200-400元之间的占9.1%,在400-500元之间的占14.2%,在500-600元之间的占23.4%,在600-637元之间的占49.8%。一半以上的绝对贫困人口生活处于入不敷出、现金短缺的状态。
3.地处偏辟,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无电缺电人口主要集中在这里,总体用电水平很低,农业主要靠天吃饭,二、三产业和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滞后显得极为突出。
4.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很差,有的人畜混居,农民生活水平远低于全省(区、市)全国农民平均水平,而且差距在继续拉大。农村贫困人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弱势地位,长期得不到根本改变。
5.农民收入来源单一、脆弱,急需开辟新的增收门路和途径,保障农民持续增收。
6.我国大多数贫困地区还有一个十分显著的特点,就是其区位分布与我国水能资源分布基本一致。如贫困地区、贫困县、贫困人口大头在西部大开发地区,而西部大开发地区水能资源可开发量达4.4亿千瓦,占全国水能资源总量的80%以上,开发率仅为8%;其中农村水能资源可开发量近1亿千瓦,占全国农村水能资源总量的70.8%,开发率仅为12%。59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中,有420县有农村水能资源,可开发量达5650万千瓦,目前仅开发15.9%。
三、以农村水电建设为载体,实行股份制办电,农民分享股权,促进农民直接增收,效果显著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三农”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指出发展农村水电、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将农村水电列为覆盖千家万户,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更显著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六小”工程,要求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增加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范围。要求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加快试点进度,扩大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支持下,各地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中,涌现出一批以农村水电建设为载体,实行股份制办电,农民分享股权,促进农民直接增收的生动事例。突出的如:
(一)在尚未解决温饱和尚未稳定解决温饱的贫困地区,将国家扶持资金量化为农民股权
1.中部地区事例
湖南省委领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精神,支持桂东县黄洞乡沤菜村、沙田镇水庄村以农村水电建设为载体,将国家扶持资金转化为农村水电生产力,量化为农民的股权,直接落实给贫困农户,使农民长期稳定年复一年地从农村水电直接获得分红收入,形成了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黄洞乡沤菜村位于高寒山区,全村人口430人,人均耕地不足一亩,1999年人均纯收入只有506元,是一个尚未稳定解决温饱的贫困村。2000年在省委领导支持下,用扶贫资金125万元作为农民的股份,建成了装机320千瓦的沤菜村小水电,年发电量100多万千瓦时,年纯收入16-18万元,扣除集体提留6-7万元用于村级道路维护、小学建设、贫困补助等外,平均每人每年可从小水电分得红利200-300元。小水电安排待业青年3人,人均年工资7000多元。开发小水电带动其他农副产品加工、乡村企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目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08元,比1999年增长了5倍多,一举甩掉了贫困村的帽子。沙田镇水庄村建成了水庄小水电,装机570千瓦,共投入扶贫资金100万元,其中配给每户农民股份1000元、水庄小学教育基金股份5万元、村集体股份47万元,吸纳其他入股资金140万元,总投资240万元。投产发电后,除保证每户农民每年分红200元左右外,年满60岁的老人可领到一份“养老补助”,还可为全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其他公益事业提供资金。
湖南桂东县地处湘、赣边界,是“老、山、边、穷”县、国家扶贫重点县。自然灾害频繁,经济基础薄弱,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全县总面积1452平方公里,人口16.9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4.9万人。水能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23万千瓦,可开发量19万千瓦。他们立足丰富的水能资源,按照“以山造林,以林养水,以水发电,以电促工,以工富县”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农村水电。这些年来推广黄洞乡沤菜村、沙田镇水庄村的经验,全县115个村有85个村利用扶持资金开发农村水电,有占27%的4万农民拥有农村水电股份,从农村水电开发经营中直接收益。6年来全县农民从农村水电建设中收益8000多万元,平均每年每个农民收益近100元;有420名农民在农村水电企业上班,每年获得工资报酬302万元;农村水电发展共转移2.1万个农村劳动力;城镇化水平由过去的12.1%提高到目前的23.5%。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498元,其中农村水电增收占1/3。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0元,其中靠农村水电增收80元。桂东县农村水电建设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发展了农村经济,还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新修村、组道路45条150余公里,改造村组电网40公里。全县农村水电年发电量3.6亿千瓦时,相当于12.6万吨标准煤,减少排放30多万吨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减少了大气污染。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6.7%,大大改善了生态环境。
2.东部地区事例
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处粤西北,总面积1265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占86.9%,耕地面积占5.6%,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是广东省的偏远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县,总人口11.5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03万人。水能资源可开发量13.3万千瓦。“十五”期间,主要采用集体和民间集资办法建设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全县新增农村水电发电装机5.88万千瓦、变电容量7.35万千伏安、高压线路428公里。总投资2.25亿元,其中国家扶持资金1910万元(中央电气化补助资金258万元,省级配套补助资金1162万元,地方扶贫资金490万元),占8.5%;农民出资1802万元(出资现金1306万元,投工投料293万元,土地入股180万元,相关补偿23万元),占8%;各类贷款1.46亿元(主要是信用社、银行贷款,之外是少量民间借贷),占65%;民营资本4188万元(其中当地农民企业家出资1216万元),占18.5%。目前全县农村水电累计发电装机9.58万千瓦,年发电3亿多千瓦时,年收入1亿元左右,年创税1000万元以上;年创利3000余万元,其中农民可分红利500多万元,全县平均每年每个农民获益近60元。2004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562元,比2000年2257元年均增长76.25元,其中农民从农村水电的分红增收占78%。农民从农村水电的分红额中,“国家扶持”量化为农民股权的部分占8.5%,农民投工投料土地入股等股权部分占20%,农民集资股权部分占71.5%。
2004年全县通电户率达98.8%,人均年用电量590千瓦时,户均年生活用电量700千瓦时。发展农村水电,建设农村电气化,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4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77亿元,比2000年增长40.1%;县级一般预算收入2013万元,比2000年增长80.54%。在偏远山区每建设一处小水电,都建设一条乡村道路,并在实现电通、路通的基础上,推进自来水通、电话通、有线电视通。有了电,全县“普九”成果进一步巩固,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基本上解决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读书难”的问题。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不但促进了全县农村能源结构改善,而且促进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前全县小水电代燃料户率已达到30%,森林覆盖率达到82.4%,初步建成了52.4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基地、43万亩杉林基地、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4.5万亩以沙田柚为主的水果基地,以及笔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大风坑、芙蓉山、犁头山、天堂岭、大旭山等市级自然保护区。
3.西部地区事例
甘肃临夏县刁祁乡是临夏县第一人口大乡,原也是未解决温饱的特困乡,总户数4790户,总人口2.4万人。黄河一级支流大夏河傍乡而过,水能资源十分丰富,可开发量达2万千瓦。“十五”以来,在国家的扶持下,通过农村集体和鼓励农民集资开发农村水电,先后集资810万元(国家扶持农村集体部分占51%),建成了3座农村集体小水电和两座股份制小水电,共装机2464千瓦(终期规模4068千瓦),年发电量800多万千瓦时,一年收入200多万元。实现了全乡户户通电。除免费向学校、五保户供电外,对农村用电实行0.25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每年减轻农民负担30多万元,平均每户70余元。全乡农民除通过集体和个人入股分红和在小水电企业就业取得收益外,还通过投劳及砂石料供应等增加收入。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集体和个人入股分红收入占10%以上。近年来,小水电企业还投资近百万元用于学校、乡村道路建设。农村电网得到改造和发展,小水电供电区得到巩固、提高和完善。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推进了大夏河流域综合治理,巩固了刁祁乡退耕还林成果,解放了农村劳动力,改善了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变了乡村交通状况,发展了文化教育和广播电视事业,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