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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格尔顿的审美意识形态生产理论述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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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里・伊格尔顿(TerreyTagleton,1934――),当代英国最有代表性的“新左派”文艺理论家和批评家。他出生于英国萨尔福特一个爱尔兰移民家庭,其父是工厂的技术工人。伊格尔顿早年就读于教会学校,中学时代开始接受社会主义思想,后进入剑桥大学深造,师从英国著名文学批评家利维斯,后又得到英国老一辈左派批评家雷蒙德・威廉斯的指导。伊格尔顿先后在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任教,深受阿尔都塞及本雅明等人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学观念的影响。伊格尔顿已出版十余种文艺理论和评论著作,主要代表作有:《批评和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1975)、《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1976)、《瓦尔特・本雅明或革命批评》(1981)、《文学原理引论》(1983)、《审美的意识形态》(1990)等。伊格尔顿对于审美意识形态和文学生产理论的深入研究、对“英国文学研究”的精辟分析、对现代西方各种文化理论的适时批判,以及对包括后现代主义在内的当代西方各种文学现象和文化现象的精湛分析,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使他成为当代西方最具国际声誉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家和文化理论家之一。
(一)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的生产
伊格尔顿深受威廉斯[i]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观念的影响,关注文学艺术与其它社会实践和文化实践的关联。然而,伊格尔顿不是一般地讨论包括文艺在内的文化与权力、经济以及社会实践的关系,而是特别注重把生产论、意识形态论、价值论以及文化学、修辞学相融合,建构了一个独特的具有广阔而深刻的文化视野的文学理论和批评的模式。
与许多当代西方文论家相似,伊格尔顿也特别关注文本,并试图建立文本科学。他的基本思路是:文学文本的对象并不是生活(历史),而是思想(意识形态),声称文本与历史之间有直接和自发联系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这是一种应该彻底抛弃的朴素经验论。“真正的”历史,即通常所谓的生活本质,从来不会直接地呈现于文本之前。呈现于文本之前的既不是真正的历史,也不是完全杂乱无章的现象,而是已经被特定的意识形态构造出来的、被意识形态加以“意义化”了的历史。意识形态不断地构造着历史,为它赋予意义。文本能够接触到的就是这样的“意义”,就是这种特定的自我体验,而不是所谓“真实的”、“本真的”、“纯粹的”历史。因此,尽管历史确实进入了文本,但它是作为意识形态而进入文本的。可见,伊格尔顿用意识形态理论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的文学反映论作了改造。
伊格尔顿的艺术意识形态理论受到阿尔都塞的深刻影响,同时又吸收和糅合了本雅明的艺术生产论观念,从而创立了一种独特的审美意识形态生产的文艺理论。伊格尔顿既把文学艺术看成是一种意识形态,又把它看成是一种与一般社会生产在层次上相同的艺术生产,即审美意识形态的生产。文学既是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又是经济基础的一部分。作家、艺术家在资本主义社会既是意义的确立者和阐释者,又是雇佣劳动者,因此,文学艺术也是一种制造业,作品、艺术品也是商品。伊格尔顿指出:“如何说明艺术的‘基础’(部分)与‘上层建筑’(部分)的关系,依我看来,是马克思主义批评当前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ii]
在伊格尔顿看来,意识形态是一种复杂的现象,它与社会、与现实、与政治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文学作品不是作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或作家所属的社会集团或阶级的意识形态(即世界观)的简单反映。他认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的关系。文学与现实的联系也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如果直接地片面地从文学作品中去搜集社会的政治经济与阶级斗争的状况,那就把马克思主义庸俗化了。在文学生产过程中,作为文艺方法和技巧的文艺形式起了重要作用。当然,文艺的形式不是纯物理的东西,它同样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那种把形式单纯地视为意识形态内容的表达的观点,其实已脱离了生产论的角度而退回到反映论的立场。他借用并发挥了一位英国批评家的观点,认为,油画这种艺术体裁和生产技术,与包括艺术生产在内的社会经济生产的发展阶段、与艺术家与群众(即生产者与消费者)、与艺术的产权关系及其维持那些产权关系的意识形态、与人们看待事物的思想方法,等等,一言以蔽之,与整个社会的文化,都有密切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因而,形式归根结底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艺术的审美形式作为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能动作用的东西,它在表现一定的意识形态的同时又突破、改造和超越意识形态,从而形成自己独特的话语结构,呈现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意义。文艺的审美形式的变化因而同样反映了意识形态的变化。
关于文学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伊格尔顿提出了六个基本范畴来加以阐发。他在《批评与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一书中指出: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有六个基本范畴,即:①一般生产方式;②文学生产方式;③一般意识形态;④作者意识形态;⑤美学意识形态;⑥文本。其中,文本是其它范畴的产物,文学批评的任务就是具体地分析它们之间的复杂的历史结合。
伊格尔顿所说的“一般生产方式”指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它构成一切社会存在包括文学生产的基础。“文学生产方式”则是它的子系统,也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相互联系的诸环节组成。一定社会中居支配地位的文学生产方式是与这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一般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如发达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大规模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即是如此,那些次要的文学生产方式如文学生产者的手艺人创作方式只能作为一种补充与之合并。当然,文学生产方式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方式,它是一种意识形态的生产或作品意义的生产,并且,每一文学文本的意义生产方式都会打上特定文学生产方式诸环节的深刻影响。“一般意识形态”则是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基础上产生的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由伦理价值、艺术表现、宗教信仰等相对独立的价值话语组成,并寄身于作为意识形态文化机器的物质机构之中。它反映和表现社会的物质生产结构,以及个人主体对社会状况的体验关系,成为文学所置身的一个重要文化语境。“作者意识形态”则是指作者被置入一般意识形态这一符号秩序的特定方式,这一置入是由多种因素如作家所处的阶级、性别、民族、宗教、地域等决定的。至于“美学意识形态”,则是包括在一般意识形态之中又有相对独立自主性的一个领域。它既是包括文学在内的文化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其自身又由多个层面如美学理论、文学理论、批评、实践、传统、规约、文类、技巧等所组成。“文本”指具体的文学艺术作品,是以上五个因素多元决定或综合作用的产物。
伊格尔顿认为,文学生产方式与一般生产方式的关系是后者决定前者,后者为前者提供特定的文学生产条件,使某种特定的文学生产成为可能;同时,文学生产方式也有助于一般生产方式的再生产,并成为后者的有机组成部分。当然,文学生产方式与一般生产方式的关系并不总是直接同一的,二者也可能以相反相成的关系出现。
关于一般意识形态与文学生产方式的关系,伊格尔顿认为,文学生产首先是通过语言与意识形态发生根本性关系的。正是在怎样看待文学生产与语言的关系问题上,伊格尔顿表现出了对现代结构主义者和阿尔都塞的双重超越。在伊格尔顿看来,语言决非中立的符号地带,语言从一开始就是政治性的或意识形态性的东西。文学正可以被视为这种语言斗争的动因和结果。统治阶级的语言和意识形态可凭借文学建立自己的霸权地位,而被统治阶级也可以用文学来在意识形态层次上维持或重建一个被削弱或被粉碎的历史身份。因此,在文学生产中,如何使用语言以及使用何种语言首先是由意识形态决定的,并蕴涵着值得译解的意识形态信息。文学是意识形态性语言冲突的表征,是意识形态性语言的斗争场所。伊格尔顿进而指出,占统治地位的一般意识形态还进一步通过意识形态文化机器影响着文学生产,使包括文学教育、文学研究和文学批评机构化和制度化,从而形成一种隐蔽或公开的意识形态权威。可见,文学生产和一般意识形态生产是一种相互再生产的关系。
伊格尔顿认为,文学生产和一般意识形态生产之间的这种相互再生产的关联,又进一步产生了一个“有关文学生产的意识形态”,即关于文学生产本身的意识形态价值判断,它内含于美学意识形态之中。关于美学意识形态和作者意识形态,伊格尔顿指出,作者意识形态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文学的美学生产方式的选择,但也可能完全处于某种美学意识形态的掌握之中,以致于不出现所谓的美学选择问题。至于作者意识形态与一般意识形态的关系,伊格尔顿认为,由于不同的作者被置入一般意识形态的具体方式各异,因而它们之间有着完全同构、部分同构部分矛盾、相互对立等三种关系。伊格尔顿似乎对反映二者矛盾关系的作品尤为重视,这是因为,作者意识形态与一般意识形态二者之间可能被美学形式这一中介所改变,某种风格、语言、格调、语汇等作为审美的代码和符号,在使一定的意识形态得以传达、得以具体化物态化的同时也使之发生了改变,因此,以某种美学形式为手段对一般意识形态进行加工生产所得到的东西往往会与作者头脑中的意识形态发生矛盾和冲突。
伊格尔顿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由于文本是一系列复杂历史因素多元决定的产物,因而不能把文本简单地毫无差别地等同于某种主导的意识形态或作家的意识形态,文本是在由一般生产方式所最终决定以及有相对独立性的文学生产方式之中,借助于一定的审美形式,作家意识形态对其所处的一般意识形态的总体结构进行美学加工的产品,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的生产。
(二)文学批评的价值判断属性
伊格尔顿在《批评与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当代文学批评的关键问题就是文学的价值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一些似是而非、亟待澄清的观点。一方面,现代资产阶级的唯心主义美学给价值标准提供主观主义的解释,把价值问题归结为纯主观的“评价”,把价值属性抽象为纯形式的东西;另一方面,庸俗的机械的马克思主义则与此相反,只是片面强调反映论而忽视价值研究,或把价值问题简单地归结为作为某种阶级立场的世界观的表现。所以,对于文学的审美价值研究,马克思主义美学必须进行上述两个方面的抵制。伊格尔顿在此问题上的总的思路是:把文学的价值问题纳入他的“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的生产”这一理论框架之中,使价值论与生产论、意识形态论统一起来。《批评与意识形态》一书的第五章《马克思主义与审美价值》集中讨论了这个问题。
伊格尔顿认为,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任务是给“文学价值”提出一个辨证的解释,在文学生产的基础上重新思考价值问题。伊格尔顿把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本雅明的艺术生产理论同阐释学美学和接受美学思想加以融合,认为,一方面,那种与阅读或消费无关的、固定不变的文学价值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审美价值决非主体心理意识的单纯表现。价值问题同作家、作品及读者均有密切关联。伊格尔顿指出:
文学价值,是用对文本的思想见解,用作品的“消费性生产”,亦即解读行为,所制造出来的一种现象。它所表示的,永远是由相互间的关系所确定的价值:“交换价值”。“价值”的历史,是文学思想实践的历史基础――但这种实践,决不是对已制作好了的产品进行单纯的“消费”,……必须把这种实践作为文本确实在进行的(再)生产来研究。[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