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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化及其限制——牟先生《荀学大略》解义(一)

详细内容

一、

本文所欲考察者,乃意在牟宗三先生对荀子思想之疏解。

若依蔡仁厚先生对牟先生“学思历程”六阶段的划分,可以说,基本上牟先生对荀子思想的关注乃主要集中在第三阶段“客观的悲情与具体的解悟”上[1],并在《历史哲学》、《政道与治道》中有简要的论述,而其中又以《荀学大略》最为系统。

《荀学大略》最早由中央文物供应社于1953年印行,为一独立的小册子,到1979年,牟先生将1963年发表于《民主评论》上的公孙龙子诸篇和1967年发表于港大《东方文化》上的有关惠施的文字辑在一起,更名为《名家与荀子》,由学生书局出版。

经由1949年的变故,在五十年代,牟先生的研究工作与前期的纯粹哲学问题的探究(如《认识心之批判》)不同,而将主要重心落实到对历史、文化和政治的哲学思考方面,亦即如何本内圣以求民主和科学的独立发展。蔡仁厚先生说:“(牟)先生根据客观精神之所感,转而为‘具体的解悟’,以疏导华族文化生命的本性,以及今日‘所当是”的形态,以解决民族生命的途径。这是由‘大的情感’之凝敛转为‘大的理解’之发用,其结果,便是《历史哲学》、《道德理想主义》、《政道与治道》三书之写成。这三部书有一个共同的基本用心,是即:本于中国的内圣之学以解决外王问题。”[2]

牟先生的以上三书一般被学者称之为“外王三书”,基本完成于五十年代,我们也可以说,牟先生有关外王思想的著作大都集中于此十年间。有意思的是,《荀学大略》的完成亦在此一时段,但人们在论及牟先生的有关外王思想时却对此注意不多,究其原因可能大体有两个方面,一是《荀学大略》原本是一专门疏解荀子思想的小册子,在写作上亦取随文附义的方式,不易引人注意;其二,牟先生在1979年版的“序”中曾这样说:“吾将名家与荀子连在一起,旨在明中国文化发展中重智之一面,并明先秦名家通过墨辨而至荀子乃为一系相承之逻辑心灵之发展,此后断绝而无继起之相续为可惜。”[3]人们或以为牟之作《荀学大略》乃只在关注先秦逻辑观念之发展,以至忽略牟对荀子学术大体之了解及其精神大端之被覆。

牟先生的确认为,荀子具“逻辑之心灵”,并与西方重智系统相接近,然正如牟先生自己所说,荀子“毕竟非正面面对逻辑而以逻辑为主题也,此乃从其正面学术拖带而出者。故欲了解荀子逻辑之心灵,亦必须先通其学术之大体。”(第193页)可以说,牟先生之作《荀学大略》有其明确的问题意识,其一,是试图对宋明儒者因荀子“不识性”而对其思想所显之客观精神之意义不予尊重的现象加以点发;其二,即是对当时荀子学研究的不满,所谓“民国以来,讲荀子者,惟对其《正名》篇尚感兴趣,至于其学术之大略与精神之大端,则根本不能及”,而对于荀子所言之“礼义之统”的意义,则尤不能相应。不难看到,上述两个方面对于中国文化的未来开展,尤其对“下端的撑开”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

本文无意系统被介其中的全部观念,所作者亦只是顺牟先生之思路,拣其主要观念略作勾划而已,其间容或对我们今日思考儒学有启悟之处。

二、

就理论而言,科学、民主等外王内容之开出与人性善恶之间的关系究竟该如何分析,确是一个颇为烦难的问题,本文无意涉及[4]。但在先秦儒家中,荀子因其主性恶而言隆礼重法[5],并力攻孟子性善之说。荀子云:“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疾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性恶篇》)但是,对于荀子之性恶论毕竟如何理解?对此,唐君毅先生认为,必须从“人伪”与“自然”两者相对较的角度来加以把握。唐先生说:“吾今之意,以为荀子所以言性恶,乃实惟有与人伪相对较,或与人之虑积能习,勉于礼义之事相对较,而后反照出的。”[6]依唐先生,单就言性而言,原无所谓恶与不恶,只是天所就之自然而已,但人虑积能习所依之礼义文理之理想与现实之间形成一种反照关系,人愈有理想,则此反照愈是强烈,而愈反显出此未转化的现实为“不善而恶”,“故荀子之性恶论不能离其道德文化之理想主义而了解。”[7]并藉此理想转而为对人的现实生命的状态有以转化,就此而言,唐先生认为:“荀子之所认识者,实较孟子为深切,既欲转化之,即不以之为善,而当以之为恶。性恶之论,亦即在此义上,为不能不立者矣。”[8]

不能不说,唐先生之诠释颇显独特,也有道理,他从对人的现实生命的下堕现象的关注而认为荀子言性恶“实较孟子为深切”,想必也是有感而发[9]。不过,在唐先生的这种诠释中,荀子思想内部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则不免随之暗而不彰。对荀子的性论,牟先生则十分注意从孟子性善论的对显中,从人所以异于禽兽者几稀的对显中加以把握。牟先生认为,荀子“论人之性完全从自然之心理现象而言。”(第223页)一方面,从人之好利、疾恶等方面说人之性,即此性落于人欲之私上;另一方面,从人之饥而欲饱、寒而欲暖等方面说人之性,即此性只是生物生理之本能,而从人欲之私和生物生理之本能上言性,即是从人之动物性上言性。从这个意义上看,牟先生认为,“荀子只认识人之动物性,而于人与禽兽之区以别之真性不复识。”(第224页)但若果将此动物性视之为人性,其结果则必出于争夺而合于暴。然而,荀子并未就此一滚下去而成虚无主义,而是就此提出了他的“化性起伪”的主张[10]。因此,牟先生认为,荀子“于动物性之自然一层外,又见到有高一层者在,此层则心(天君),故荀子于动物性处翻上来而以心治性。”(第224页)

荀子尊心,使居君位,而谓“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又云:“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解蔽篇》)但如何理解荀子所言之心?对此,牟先生提出两点,首先,荀子之心只是认识的、思辨的心,而非道德的、仁义的心,“此智心以清明的思辨认识为主。”(第224页)最能表现此心之特点的就在于水之喻一段,荀子云:“故人心譬如槃水,正错而勿动,则湛浊在下,而清明在上,则足于见鬓眉而察理矣。微风过之,湛浊动乎下,清明乱于上,则不可以得大形之正也。”(《解蔽篇》)水清自能照物,心清则能见理。荀子虽言“虚一而静”,但他以智识心所表现的并不是道德主体(理在心外),而只是知性主体,其认知方式只是外在的、对象式的观照,这是荀子之所以与西方文化之主流同路的主要原因,顺此以往,在知识上也就只止于经验主义与实在论,而不可能有真正的超越意识和道德的理想主义,故牟先生说:“而一般言之,从主体方面说,是理智的理性主义;从客体方面说,是外在的或实在论的理性主义,而终不易至真正的理想主义。荀子如此,在西方顺希腊传统下来者亦如此。”(第226页)学者不难看到,就在这一点上看,唐、牟之间的诠释有其不甚相同之处。

另一方面,荀子言心既只具认知之功能义,而不具价值之本体义,那么,由是而来的礼义法度之制作则在人身上没有真正的根源。虽然荀子主张以智心之明辨以治性,然而,荀子并不信任心的选择具有必然的正确性,故须以道为标准,“离道而内自择,则不知祸福之所托。”(《正名篇》)道是凝聚地说,礼义法度则是散开地说,所以牟先生认为,荀子“实非以智心本身治性,乃通过礼义而治性也。”(第226页)认知之智心能明礼义,能为礼义,就其明辨之功能而言,所成就者乃是“外在的发明义”;就其积习以成之之作用而言,所获得者乃是“经验义”,但无论如何,礼义法度却没有在人的性分中加以安顿,而委之于圣人之伪,故荀子说:“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性恶篇》)虽然从理论上说,既然人性为恶,则圣人何以可能之追问必须首先加以回答。但即便撇开这一点,当荀子将礼义法度委之于圣人之伪而非生于人性时,在牟先生看来,荀子思想所可能产生的双重后果恐怕都不是荀子所能承担的,此即其一,尽管荀子所言的礼义法度包含道德的含义,然而,由于其没有内在的仁义心为基础,其外在的底子却是自然主义的。问题在于,“礼义究竟是价值世界事,而价值之源不能不在道德的仁义之心,其成为礼文制度,固不离因事制宜,然其根源决不在外而在内也……落于自然主义,其归必至泯价值而驯至无礼义可言矣,其一转手而为李斯韩非,岂无故哉?”(第226-227页)其二,荀子既然认为圣人之性与众人同[11],那么,圣人何以能伪礼义法度的原因便不系于其德性,而只系于其才能。若果真如此,则此礼义法度便一转而成为可欲不可求之事,而无保证,而无必然性,无普遍性,其结果,则“途之人可以为禹”既成空说,而所谓礼义之隆也不免落于虚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