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批评史”称谓的多重指涉及相互关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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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国文学批评史?换言之,它的具体指称对象是什么?这应该是进行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的一个基本的认知基础和逻辑前提。只有弄清这一称谓与其所指称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才能明确所论本体的具体指向;也只有立足于这样的认知基础和逻辑前提,我们在探讨“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相关问题时,我们的论题才能奠定在一个明确而坚实的根基上。否则,它必然会影响到我们某些研究结论的正确性和纯粹性。而且长此以往,它还将有可能滋长衍生成为制约整个学科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本文就此问题,结合本学科的研究现状,在进行历史追溯的同时,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希望能得到方家的指正。
世纪伊始,抚今追昔。在对本学科的研究进行回顾与展望的同时,我们益发深切地感到以一种科学态度和理性精神对这一基本的、最起码的基础和前提问题进行系统观照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回顾20世纪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我们对几代学人近百年的辛勤耕耘充满着敬意。他们在资料的爬梳、脉络的清理、范畴的厘定、体系的建构等方面,都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而且单就著述形态的批评史研究而论,已先后出现过30~40年代和80~90年代两个高峰期,并以王运熙、顾易生主编的七卷本《中国文学批评通史》集其大成,为21世纪本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我们同时也不无遗憾地发现,与这种研究的成就斐然、硕果累累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们对学科特性自省的相对薄弱。特别是对学科自身进行本体意义上的理论观照,似乎仍是一个研究的盲点。考诸20世纪著述形态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从30年代前后的陈钟凡、郭绍虞、罗根泽、朱东润,到80年代以来的敏泽、黄海章、周勋初、蔡钟翔、张少康、王运熙、蔡镇楚等,举凡著作十余部,就中国文学批评史本体的自省方面,虽各家大都有所涉及,且其中亦不乏辨析较详者如陈钟凡、罗根泽、朱东润、黄海章、周勋初、蔡钟翔、王运熙、蔡镇楚等,但若论及就其称谓问题而能予以明确阐释或准确理解者,却委实罕有(注:关于中国文学批评史指称的阐释问题,其情形确乎如此。仅就我们能够参考到的十余部中国文学批评史著作而论,应该说各家差不多都在不同程度上对中国文学批评史进行过本体意义上的思考和探讨,其中虽不乏辨析较详者,但都始终未能就此问题给出全面准确的阐释。陈钟凡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中华书局),虽于“文学批评”析之较详,且其第三章名之曰“中国文学批评史总述”,然而并无具体阐释(参见该书第1~9页)。郭绍虞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新文艺出版社1955年版)只留意了文学批评的产生和中国文学批评的发展(详见该书《绪论》)。罗根泽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一)》(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当属对此问题思辨较多者,然而仍没有给出过正面表述(详见该书《绪言》)。朱东润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上海古籍出版社1957年版)曾分辨了文学批评与批评文学的差异及中国文学批评的分类等问题(详见该书《绪言》)。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批评史著作,首先引起我们注意的当推黄海章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简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和周勋初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小史》(长江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二者显然已提出这一问题,但由于时代原因,依然没有触及指称的多重性问题,且其表述也欠全面准确(参见黄着上编《概说》、周着《小引》)。蔡钟翔等先生的《中国文学理论史(一)》(北京出版社1987年版)曾鲜明地提到“正名”问题,并付诸实践(详见该书《绪言》第36~37页)。至于王、顾《通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虽于语义辨之甚详,且征之于韦勒克·沃伦以及刘若愚等的观点,但在正文中并未着眼中国文学批评史的问题,反倒以“文学批评”取代了“文学批评史”(参见该书第一编《先秦文学批评》第一章《绪论》)。蔡镇楚的《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岳麓书社1999年版)对此作了比较谨慎的探讨,然而蔡先生似乎也没有意识到作为部门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与作为学科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层面差别和相互关系问题。所以在蔡先生那里,还有过这样的表述:“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学科门类,乃是文学批评与历史学相交叉的一门学科。”(参见该书第37页)。)。以著述形态专门进行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尚且如此,遑论其余?个中原因确实耐人寻味。
这种情形,使得我们在对这一学科作本体意义上的审视和思考时,不得不面对这样一种尴尬局面:一方面是称谓的多样性。按照教育部的认定,本学科的正式名称为“中国文学批评史”,但在时下的教学与研究中,用来指称本学科的,除“中国文学批评史”外,还有“中国文学理论史”、“中国文学思想史”、“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中国文艺美学史”、“中国诗学”等名目。对此,表面上学界采取心照不宣的态度,都明白研究是大致在哪个领域之内进行,并且在一个约定俗成的名目下不断赋予新的含义。这种大而化之的态度有时未免会使术语、范畴的内涵过于宽泛,以至难以准确界定。而事实上,每个研究者心里也很清楚,一般说的文学批评史,与文学理论史、文学思想史、文艺美学史是有差异的,其外延并不完全吻合。这不能不使得一部分研究者要采取谨慎的态度。从建国前的陈钟凡、罗根泽、朱东润,到新时期的蔡钟翔、罗宗强、张海明等,一直耿耿于对学科名称的分辨、界定和讨论,乃至有的学者已采取了为其正名的做法或提出了这种主张。(注:详见蔡钟翔等《中国文学理论史》(一)《绪言》,北京出版社1987年版,第36~37页;张海明《关于古代文论研究学科性质的思考》,《文学遗产》1997年第5期。)。另一方面是指称的不定性。“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种学科称谓,其所指称的对象并非是单一的,这部分的是由于前一方面的原因,即约定俗成的名目被不断赋予新的含义,然而问题更在于,当“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外来语被舶入中国或者说“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特定的符号开始被交流和使用的时候,它的指涉原本就具有多重性。而这一点似乎并没有引起太多注意,更不用奢言去深究了。这种笼而统之的习惯思维定势,不仅会直接影响到我们对有关问题的准确理解,有时甚至因为逻辑上的模糊而影响到对意思的正确表达。
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这种局面在近一个世纪的研究中竟差不多被熟视无睹,少有问津。以致迄于今日,当我们面对学科性质以及诸如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价值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时,仍存在不少的困惑,甚至误解;就连学科的名称,到目前也仍未取得统一,以至于因称谓多样、指称不定而歧解丛生。而由这种局面引起的无谓的论争与探讨,自然会无端地戕害某些学者的学术生命,徒劳地占据某些领域的思维空间。由此联系到即将展开的21世纪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文学批评史指称的阐释问题,不仅是制约本门学科研究效率的一个问题,而且还是关系本门学科科学定位及其是否能够获得充足的义理而自立于学界的一个问题。
那么,究竟什么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也就是说,它的具体指称对象到底是什么?根据我们的理解,“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种语言符号,一个名称,其所指称的对象起码有三个,或者说它至少要涉及三个层面的意义。即:它既可以指一个学科,也可以指一个研究门类或方向,还可以指一种研究对象。
关于第一个层面,它应该是指学科意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也可以说是广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学科,它所涉及的内容是极为丰富的,领域也是异常宽泛的。有的学者还就此问题进行过专门研究和系统整理。认为作为学科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其研究内容在一般意义上划分,应包括四个方面:(一)中国古代文学批评:1.批评理论(批评理论、原则、标准、方法);2.批评实践(作家作品评论);(二)中国古代文学理论:1.文学本论(文学观念、文学功用);2.文学分论(创作论、技巧论、形式论、通变论、鉴赏批评论);(三)中国古代文学思想:1.文学思潮;2.文艺论争;(四)中国古代文论的民族特色:1.古代文论体系,2.理论倾向、形态等诸方面的特征。
如从研究手段或侧重点着眼,还可将其划分为三个方面:(一)资料整理:1.原着的校点、注释、翻译;2.索引、类书、辞典等工具书的编撰。(二)理论研究:1.史的研究:(1)综合性的文学理论批评通史;(2)侧重某一方面的通史,如批评史、理论史、思潮史;(3)断代史;(4)分体文学理论史;(5)专题史;(6)范畴史;2.论的研究:(1)专人、专着研究;(2)重要命题、范畴研究;(3)中外比较文论研究;(4)跨学科研究。(三)学科史研究。
如从研究材料的角度入手,那么它还可以被分为十个方面:(一)具有较强理论色彩的文论专着;(二)收入传统诗文评中的,包括诗话、词话等评论性论着;(三)散见于别集中的谈论诗文及其它文学样式的书信、札记、随笔;(四)诗文词曲专集和小说、戏曲的序、跋、评点;(五)体现在总集、选本中的文学思想、批评观念;(六)以文学作品的形式存在、直接表现作者文学主张的作品;(七)间接表现作者文艺思想的文学艺术作品;(八)散见于历史、哲学、宗教、文化典籍中的相关材料;(九)口头流传的民间故事、传说中隐含的文学思想;(十)代表一定时期审美观念、趣味、风尚的艺术品。(注:张海明:《关于古代文论研究学科性质的思考》,《文学遗产》1997年第5期。)
通过这种系统的整理和细致的划分,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文学批评史”作为一个学科,其研究的范围应该是涵盖整个中国古代文论,也就是说,学科意义上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它所指称的,乃是中国古代文论。如果不计较语言自身的稳定性特征以及约定俗成者的权威意义,那么在这一层面上,此二者之间是完全可以互换的。这或许可以部分地揭示出为数众多的学者总习惯或偏爱于以中国古代文论来指称本学科的理由与情结所在。也许就现实的研究而论,以“中国文学批评史”来命定这一学科的名称显得过窄,有点儿名不副实。而且,即使改作“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也难以包容它的全部研究内容。但如果我们从约定俗成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似乎倒也无可厚非。
关于第二个层面,它应该是指以著作形态存在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的研究成果,或可称为狭义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事实上这一层面的指称,才最符合这一称谓在舶来和衍生之初的原始意义。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它被提升的第一个层面用来充作一个学科的名称的。在学科创立伊始,它在这两个层面的所指是同一的,或者说是重合的。也就是说,同一指称对象获得了两个不同层面的意义,两者是二位一体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