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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的农电体制改革

详细内容

(一)

在农电体制改革中实施以代管、上划为标志的改制,脱离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的实际。

我国中小水电资源丰富,可开发量1.55亿千瓦(其中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可开发量8700万千瓦),大部分分布在我国的贫困山区和老少边穷地区。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好这些地区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的“三农” 问题 ,离不开发挥当地中小水电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发 农村 水电,建设有 中国 特色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同 经济 建设、江河治理、生态保护、扶贫开发紧密结合,为促进农村经济 社会 全面 发展 ,逐步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支撑和保障。但是,自1998年下半年以来在农电体制改革中实施以代管、上划为标志的改制,脱离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的实际,挫伤地方、群众开发农村水电的积极性, 影响 农村水电 企业 的生存发展,影响地方财税收入,影响农民减负增收,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已造成不良后果,各地群众反应强烈。

国家审计署关于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审计调查情况的通报(审投发[2002]37号)建议:“国家经贸委、水利部和国家电力公司应加强对小水电地区改制工作的调查 研究 ,这些地方的改制政策与其他地方应有所区别,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当地乡镇政府和农民不愿意参加改制的,应慎重对待,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2年3期《对“两改”中难点问题的再认识》一文说道:“在一个县电力企业中,尤其是在非省电力公司独资的县电力企业中,没有必要强调必须实行厂网分离。”“一般县电力企业拥有的发电厂大都为小水电,其发电成本都低于向大电网购电价格。对于独立经营的县电力企业而言,小水电因发电成本低,能很好地改善县电力企业的经营状况。”《中国电业》2002年 3期《农村集体电力资产入股探讨》一文说道:“随着集体电力资产无偿移交上划,当地政府和村委会不再承担农电安全管理责任,不利于农电安全管理。”“不再承担农电资产管理责任,农电面广、分散,窃电现象可能增多,供用电民事纠纷也时有发生,当地政府和村委会不一定积极帮助处理,光靠乡供电营业所电工来处理,鞭长莫及,难以胜任。”虽然两文侧重于从国电角度行文讲利弊,但所说的都是事实,提出的小水电供电地区电力体制改革当前应否厂网分离,乡镇电管站改革应否将农村集体电力资产无偿移交上划,却是事关“三农”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包括农村水电在内的整个电力改革发展,既涉及经济政策又涉及社会政策的大问题。

(二)

代管、上划使农村水电事业受到打击。

农网改造资金实行“一省一贷”的地方,普遍的作法是:“先改制后改造”,强调代管、上划是农网改造的前提,不让代管、上划地方小电网就不安排农网改造资金。逼迫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许多县发供一体的农村水电企业实行“厂、网分离”,电网被收走,留下小水电有水难以发电,发电难以自用,上网难以自主,面临生存危机。原来自发自供自用,现在限时限量限价上网,“三自”变“三限”;原来直接廉价送电服务用户,现在低价上网被转手加价送电卖给用户,“廉价”变“高价”;原来自发为主外购为辅,企业盈利,社会贡献率高,现在限自发增外购,发电收入大量减少,购电费用大量增加,企业出现亏损,影响县域经济发展,增加地方财政负担,“贡献”变“包袱”,严重挫伤了开发农村水电的积极性。

新疆和田地区有21处小水电因县电网上划而被迫不发电、少发电,年损失电量1000多万千瓦时,年经济损失200多万元。伊犁东四县人民水电站装机1.3万千瓦,2001年投产后,由于地方小电网被收走,失去供区市场,工程效益无法发挥,一直处于亏损运行。江西吉水县改制后,失去自发自供自主权,年自发电量由5500万千瓦时下降为2800万千瓦时,下降49.1%,减少发电收入450万元,外购大电网电量由1500万千瓦时提高为3000万千瓦时,提高50%,增加购电支出620万元,一进一出地方损失上千万元。贵州铜仁地区小电网被代管后,地方自发自用的3.3亿千瓦时电量,变成0.1元/千瓦时上网,被转手0.31元/千瓦时售出,地方一年价差损失6000余万元。甘肃甘南州农村水电及高能耗企业年上缴税金4000余万元,占全州财政收入30%,地方小电网被上划后,小网廉价电变成大网高价电,矿冶产业生产成本急剧上升,经济效益普遍下滑,有的保本无利,有的亏损停产,影响全州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福建连江县委负责同志算过一笔账,县电网被上划后,由“自己供电”变成“上网卖电”,地方一年将蒙受3000-40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另外失去供电手段后,将使新投产和即将投产的两处电站共1.3亿千瓦时电量成为受阻电量,造成新的损失,极大降低还贷和投入能力,影响偿还到期建设债券本息,影响增加投入完成电站扫尾工程和福州市第二水源建设,将带来严重后果。

实施代管、上划,实行“厂、网分离”、“电、水分开”,挫伤了地方、水利、集体、农民积极性,大家再也不想办电。新疆阿克苏地区3处总装机6.2万千瓦的水电站停建下马;几千千瓦、上万千瓦装机的和田地区于田县拉依卡水电站,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峡口水电站,博尔塔拉州博乐市乌尔托可赛水电站等,也纷纷下马;“三河(伊犁河、额尔齐斯河、塔里木河)一区(农田灌溉区)”小流域治理开发几十万千瓦小水电的规划前期工作,各地也相继搁下。贵州省由于受代管、上划的影响,10年新增农村水电装机计划没有完成,欠账25万千瓦;铜仁地区80年代末期被代管的7个县,10余年时间,没有修建过一座农村水电站。

(三)

代管、上划使地方、群众资产和权益受到损害。

代管、上划、虚设股权控股农村水电企业资产,严重损害了最需政策扶持的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江西革命老区的一位县负责同志说:“这是建国以来一次最大的平调!”福建老区一位县负责同志说:“农村水电是贫困县的造血机器,在造血机器上怎能讲‘宁求所在不求所有’?宁肯花钱买也要买回一个不代管、上划,保留造血功能和机制!”甘肃一位民族自治县的负责同志说:“搞西部开发哪有‘水上建灶,电上烧饭’,你出本我坐享,群众出力我独家经营的道理!这咱能调动多个积极性?” 湖南怀化市委负责同志说:“我们过去靠水电起家,现在靠水电当家,将来靠水电发家,决不能挫伤地方办电管网的积极性、自主性。”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的基层干部、专业人员普遍反映,农村水电是经过地方、群众几十年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多方集资、投工投劳,千辛万苦建设起来的,是地方、群众的心血结晶,已成为农村经济、地方经济的强大动力和支柱,在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说上划就上划,说控股就控股,我们这些地区还要不要发展农村水电了?为什么我们这些地区人民群众的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得不到 法律 保护?为什么把造福农民、造福国家的“民心工程”办成主要有利于一家企业的“空手道工程”?

虚设产权控股农村水电企业资产的作法,从内地到边疆基本一样、边疆更突出。不管“控股方”在当地有无自有资产、资金,均要绝对控股,控股比例占60%以上,边疆地区高达90%;地方资产、资金再多,只准占有40%以下的股份。“控股方”主要以国家安排给地方的农网改造资金作为出资。地方出资的资产,一是按规定下限定股;二是以“不良资产”名义压股;三是乡镇10千伏及以下线路设备农村集体资产、群众集资形成的资产不作价,土地使用权不作资产入股,更不计地方多年营造的供区无形资产。江西安福县供电经营性净资产3540万元定为530万元,吉水县供电净资产5000万元定为900万元,股份均不超过40%。新疆阿克苏地区大小电网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为8084.54万元,“控股方”以国家安排给地方用于解决无电县、乡用电的资金2218.18万元和用于农网改造的资本金5131.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占90%的股份,阿克苏地区以农村水电企业净资产2亿元中不到4%的734.96万元作为出资,占10%的股份,其余按公积金处理。“控股股改”中,喀什地区的叶河电力公司净资产4000万元,被当作2000万元作为出资,占5.5%的股份。和田地区9亿元小水电资产,3亿元是农民投工投劳形成的,被无偿上划。哈密市农电总站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2个乡镇农民共同出资建成的农村电网和价值4331.4万元的净资产,被无偿转移。四川武胜县电力公司,经营性总资产1.1亿元、净资产4000万元,另有农网改造资金4500万元、电气化资金160多万元以及在重庆、绵阳等地的房地产价值4000万元未计,被大网“三产”企业600万元全部收购。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不少被堵死出路的农村水电站被“控股方”下属多经公司超低价收购作为“福利电站”。

代管、上划、虚设股权控股农村水电企业资产,一是地方6成以上甚至9成的供电盈利被平调、转移,有的流失;二是国家规定对小水电企业实行6%增值税率的优惠政策得不到执行,造成增值税的增加和增值税所得税递解的变动,相应减少地方财税收入,使本来属于贫困地区贫穷财政的收益被拿走;三是供用电方式的改变和上网下网的高额价差,不仅使地方发电收益大量减少,而且使地方购电支付大量流出,使最需政策扶持的贫困山区、老少边穷地区人民群众蒙受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