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对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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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山东省在金融资源的配置上仍然存在着一系列与经济发展不协调或不完全协调的问题,有些问题这几年还有进一步加重的迹象,主要表现在:直接融资比重偏低,金融体系结构性失衡;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仍占据垄断地位;金融体系不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的需要;县域金融配置功能弱化,有限的金融资源趋利外溢严重;农村信用社难以承担农村金融主力军的重任等方面。对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优化整合山东省金融资源: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提高现有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快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为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条件。
[关键词]金融资源;资本市场;金融创新
一、当前山东省金融资源配置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金融业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金融市场体系日趋完善,社会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稳步提高。目前山东省金融业务总量和金融机构的种类、数量均居全国前列。金融体系在实现和维护宏观经济稳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作为全国的经济大省,同时也是金融大省,山东却并不是金融强省,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还没有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特别是与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相比,不论是金融业的整体水平与质量,还是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都还有一定差距。金融业的发展活力不足,总量偏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金融业的潜在风险较大。一方面突出表现为“一多两少”,即不良贷款多,盈利少、创新的品种少,由于历史包袱沉重,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仍不容乐观。而另一方面,有的上市公司则面临退市的窘境,历史上一直作为沪深市场绩优板块的山东上市公司,一度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甚至曾出现了引起全国关注的“ST济南现象”。当前,优化和合理配置各种金融资源,提高金融运行的速度、效率和质量,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有限金融资源重新布局和整合,是山东省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直接融资比重偏低,金融体系结构性失衡
由于资本市场发展总体滞后且结构不合理,导致通过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比重较大,银行系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全社会金融资源过度集中于银行系统。而通过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比重还比较低,这是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前几年股票市场持续低迷,股市筹资额下降较多,直接融资难有进展,这种状况进一步加剧了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由于银行系统在资金配置方面的低效率以及巨额不良贷款的存在,资金过度集中于商业银行系统使之既承担了自身的经营风险,又承担了整体经济改革的最终成本。
(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仍占据垄断地位
在间接融资的市场体系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仍占据垄断地位,金融活力不足。全省除济南、青岛、烟台等几个有限的大中城市外,其它地市仍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高度垄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市场集中度平均达60%以上。而地方性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发展水平不高。金融垄断的结果是金融活力不足和低效运营。金融活力不足及低效运营不仅会制约企业的发展,也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不利于经济的稳定健康运行。
这种状况还导致金融创新能力不足。国有商业银行仍然以传统的信贷经营为主,缺乏金融产品创新能力,造成金融产品市场发育不平衡并相互分割,增加了金融交易成本,阻碍了金融资源的自由流动,使得金融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最终造成金融资源分配效率低下,金融运行质量在较低水平徘徊。
(三)金融体系不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九五”时期以来,山东省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近年来非国有经济发展迅猛,高出同期全省总体经济平均增长速度。非国有经济已成为山东省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极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与之相对应的是其对金融资源的需求量已与日俱增。据测算,山东省非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占GDP比例已达三分之一,但据粗略统计,山东省银行类金融机构对非国有经济的贷款只占全部贷款的大约20%,在一些地区这两个比例相差更为悬殊。非国有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融资障碍,存在着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不相称的金融体系信贷支持问题。在金融领域,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支配了绝大部分信贷资源供应,而这些金融机构将主要客户对象确定为垄断性行业、大型企事业单位等,目标客户雷同,相互间替代性很强,尚未形成合理分工的商业银行体系,金融体系在规模结构、所有制结构与实体经济企业规模结构、所有制结构不相匹配。而新建立起来的主要为非国有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体系,掌握的金融资源量极为有限。地方性金融机构,不仅数量少,市场份额低,而且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尚未建立起健全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进一步发展的后劲不足。实体经济结构与金融结构的这种不对称,使得全社会金融资源的供给与需求存在严重失衡。这种金融资源配置结构与经济结构变化的不一致直接或间接造成金融资源的大量浪费,导致金融资源的低效率分配。一方面,国民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部分——非国有经济无法取得低成本的金融资源满足其生产发展和贸易扩张的需要。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受制于国有经济制度建设滞后、观念转变缓慢和运行机制僵化,大量金融资源处于闲置状态和低效率甚至无效率分配状态。
(四)县域金融配置功能弱化,有限的金融资源趋利外溢严重
目前,山东省县(市、区)和农村人口占60%以上的区共有121个,这些县(市、区)的总人口占全省的90.4%,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的75.5%。县域经济发展对全省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但是,近年来随着银行信贷管理体制的改革,各国有商业银行为规避风险,出于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的综合考虑,普遍实行了集权式的信贷管理模式,贷款权和审批权逐步上收于总行和一、二级分行,总、分行直贷规模不断扩大,一些贷款不良率高和经营亏损严重的县级行的贷款权限被取消,而保留一定贷款审批权的基层行为数甚少且权限较小。多数基层行仅有少量小额质押贷款的权力,其余项目贷款仅有推荐权而没有贷款权,资金营运的空间很小。经济越是落后的农村地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贷款权限就越小。同时,商业银行硬化基层行的信贷管理,体现在信贷考核机制的设计上,轻奖重罚。激励约束机制的非对称性,使基层行贷款营销的积极性大受打击,放款少则承担风险少,放款多则承担的责任大。这样以来,县级基层行便逐渐演变为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的窗口,资金外流过快,大部分资金上存,由省行统一调拨使用,资金按照利益最大化的经营原则流向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及垄断性大行业、大企业等。贷款业务锐减,基层行的业务更加单一,揽存演变为基层行的主要业务。信贷权限的集中和信贷考核机制的不合理,使得贷款资源愈来愈向中心城市集中。金融资源的趋利外溢,使本就贫血的县域经济“失血”严重。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下降,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减弱。
(五)农村信用社难以承担农村金融主力军的重任
山东省作为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比重大,解决好“三农”问题尤为迫切与必要。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然而,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现状却难以令人乐观。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农村信用社完成脱离农业银行的改革后,在理论上农村金融领域已初步形成了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格局,即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三者分工协作。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和发展农村经济相背离的状况。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其市场定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业务范围已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无异,竞争的视角也从农村转向城市,从农业转向工商业,一些地方农业银行基本已经卸掉了支农主力军的重担。而农业发展银行的实际运作也不甚理想,远未担负起其应尽的责任。农村金融体系的三元格局实际已演变成农村信用社独当一面的格局,农村信用社成为支持“三农”发展的金融主力军。但令人遗憾的是,农村信用社难以承担农村金融主力军的重任。实际上,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金融服务功能一直不甚理想,不少农村信用社支付压力和生存压力过大,超负荷运行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与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不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