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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义之经济基础──以清末民初之西北为例(上)(一)

详细内容

一、 清末的新疆与蒙古                2 
 
1.从海防、塞防的争论到新疆建省           2  
2.清末以前蒙古的发展情况              4    
3.晚清“新政”下的新疆与蒙古            5

二、辛亥革命时期的新疆与蒙古             11 

1.民初新疆地区的情形               11     
2.民初外蒙古的独立运动12
3.中俄蒙在外蒙问题上的初步交涉14

三、民族危机下之铁路建设与西北之经济和国防18

1.孙中山的铁路建设计划与开发西北18
2.铁路建设与改善民生的关系23
3.铁路建设对巩固国防的贡献24

四、结语:民族主义的经济基础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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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末的新疆与蒙古

 1.从海防、塞防的争论到新疆建省
  本文以西北地区为例,探讨孙中山先生所揭示的民族主义的实行,必须有相当之经济基础,以为后盾,方能有效制止外国势力的渗入及分裂中国国土的尝试。所谓西北地区,历来定义各有不同,本文专指内外蒙古、新疆两大区域。以辛亥革命爆发前后一段时间而言,孙中山先生时常提及西北地区的范围,都是指蒙古、新疆的大西北。这些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和清廷的统治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极为缓慢,引致列强的觊觎。
  早在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新疆地区出现阿古柏政权,引致清廷出现海防与塞防的争论。当时李鸿章认为新疆是极为偏远的地区,每年中央政府需要从各省调拨数百万两到新疆,不很值得。现在疆省闹分裂,政府在列强环伺的形势下,最好集中能力巩固海防,对于偏远的新疆认为是弃不足惜,甚至可省却大量军费。
  然而,陕甘总督的左宗棠非常反对这种短视的态度。他认为新疆作为中国西北门户,战略位为重要,新疆一失,西藏与蒙古将大受压力,英、俄两国绝不因此而停止其扩张政策。同时,阿古柏政权实力有限,虽有英、俄在幕后支持,但两者利益并不一致。因此,对阿古柏用兵并不一定引致英、俄的直接干涉。此外,新疆是前朝花上很大的气力才控制下来,不能轻言放弃。[WEILEN1][1]
  最后,清廷深感新疆作为国家西北屏障的战略地位,认识到加强西北塞防以抵御沙俄进一步入侵的紧迫性,决意用兵西征,避免了新疆的长期沦陷。[2]光绪三年(1877年),左宗棠奉命经理新疆军务,始将天山南北的乱事次第平定,伊犁亦于光绪七年(1881年)经由曾纪泽与俄人交涉而收回。[3]到了光绪十年(1884年),清廷感经外侮日亟,便接受左宗棠的建议,建置新疆行省,改乌鲁木齐为迪化,定为省会,驻巡抚。[4]
  新疆建省对西北边防的巩固产生钜大的作用。政治方面,以行省取代军府制度,加强对该地区的直接管治,对于防止外来侵略势力的觊觎、渗透和分裂活动,对于保障新疆的安定统一,进而重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都有积极的作用。[5]此外,清廷亦废除一直沿用的伯克制度。原来,清朝在乾隆年间平定新疆后,除设立“将军统理天山南北,办事大臣、参赞大臣等分理地方”外,并“因其旧俗,设立伯克等官。”[6]
  伯克制度是新疆旧有的制度。伯克意即“首领”,原指军事长官,后来渐不区分,统谓地方长官为伯克。这是清朝“因俗而治”,减低地区反抗的手段。乾隆年间,定边将军兆惠曾细列了喀什噶尔地区的十五种伯克名称:“回部头目曰阿奇木,总理一城;曰伊沙罕,协办阿奇木事;曰商伯克,管理租赋;曰哈子,管理刑名;曰密喇布,管理水利;曰纳克布,管理匠役;曰帕察沙布,查拿盗贼;曰茂特色布,承办经教;曰木特翰里;管理田宅;曰都官,管理馆驿;曰巴齐格尔,管理税课;曰阿尔巴布,派差催科;曰木珲,协办都官事;曰巴克迈塔尔,专管园林;曰明伯克,其职如千总。”[7]结果,清朝先后任命了南疆三十一个城镇地区的大小二百六十余名各级伯克。清廷虽然保留伯克制度,但为加强管理与控制,便废除了伯克世袭,改为由朝廷任免升调。
  其次,在新疆北部游牧为生的卫拉特蒙古及哈萨克等部族实行札萨克制度。札萨克是游牧民族原来的政治组织,清廷承认其世袭的权利,但仍需由中央正式任命,并服从理藩院的各项政令,共分四盟十二旗(盟旗制度详见下文)。此外,在哈密及吐鲁番地区的领袖因率先服从清廷,分别封为哈密回王和吐鲁番回王,享有较多的政治权利。[8]
  1884年,新疆地区由军府制度变为行省,中央便加强了对此地区的直接控制,从而大大削弱了传统力量的影响。其中,以废除伯克制度对新疆的进一步发展最为重要。虽然清廷需然规定伯克不准世袭及回避本城(五品以上)或本城(五、六、七品)[9]但是因驻扎大臣并不直接管理民政,地方“一切事务悉委之阿奇木伯克”办理,王公伯克在地方上拥有极大的统治权力。左宗棠在评论伯克制度时指出此制对清廷治理造成障碍。最后,清廷“以伯克之横暴毒民也,因裁改乡约之名,以夺其权而杀其势。”[10]虽然有评论指出此项改变并未能完全避免老百姓“受其毒”,但“约乡”只是他方的低级役员,其权力远较从前为低。所以,根深柢固的伯克制度的废除,对晚清新疆政治的发展,仍应给予较高的评价。




[1]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著《新疆简史》?1─3册,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第二册,页180─183。
[2]华立《清代新疆农业开发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页203。
[3]徐中约〈中俄伊犁条约谈判〉,《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十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院,1988。
[4]周昆田《中国边疆民族简史》?台湾书店,1961?页128。
[5]华立,前引书,页204。
[6]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台湾新兴书局,1959?册五,卷138,页8983─4。
[7]《清高宗实录》,卷593;转引自华立,前引书,页33─34。
[8]关于伯克制及札萨克制度,主要参考华立,前引书,页30─36。
[9]刘锦藻,前引书,页8983。
[10]同上书,页8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