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检查时如何账务处理(一)
详细内容
我国现行税制实行计税所得与会计利润分离的原则,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检查时,发现的纳税差异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同时影响两种所得额,即一种会计处理同时为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法规所不容。凡在本年利润核算中由于违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收入、费用错记影响本年利润的,在补税的同时,均应调整损益处理。二是纳税差异只影响计税所得并不影响会计利润的,如超出计税工资标准列支的工资性支出,超出标准列支的对外捐赠、赞助、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从会计利润的角度无可非议,但按税法的要求,不允许税前扣除,对此类纳税差异不需调账,只需作补税处理,以免因调账而歪曲企业的会计利润。
(一)年度内的账务调整
在会计年度结账前,纳税人发现的错账或漏账,可以在当期的有关账户直接进行调整。调整方法有:
1、冲销调整法
冲销调整法就是先用红字编制与原来分录相同的会计分录,冲销原有的会计记录,然后再用蓝字编制正确的会计分录。冲销调整法适用于错用会计科目及会计科目正确但核算金额错误的情况。一般在发现错误且没有影响后续核算的情况下,多使用冲销调整法。
例1:某工业企业将入库原材料(但没收到发票)20万元估价入帐,在本年内未按规定冲减,造成重复计账,本年内调整时:
原分录为:
借:原材料20万元
贷:应付账款20万元
用红字冲销原分录:
借:原材料20万元
贷:应付账款20万元
上述业务如果是以前年度发生的,则应借记“应付账款”,按结转成本的数额分别贷记“原材料”、“生产成本”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例2:某企业将一笔5.6万元的利息误为56万元编制了记账凭证并入了账,后检查发现多记财务费用50.4万元,本年内调整时:
原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56万元
贷:银行存款56万元
用红字冲销原分录多记的金额:
借:财务费用50.4万元
贷:银行存款50.4万元
2、补充调整法
按会计核算程序用篮字编制补充遗漏事项或少记金额的会计分录进行调整,以更正错账,它适用于漏记或错账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核算金额小于应记金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