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体系的构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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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道德体系 构建
论文摘要: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我国原有的道德体系受到了冲击,重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体系十分必要。我们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从道德教育、道德实践的内在建设和道德制度、道德环境等外部机制方面加强道德建设。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社会更加发展。然而,我们也日益感到有一种不和谐的现象正在滋长蔓延,这就是道德失范的问题。如何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有效地建设精神文明,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新的道德体系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的深刻变革引起了原有的上层建筑不能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道德状况亦是如此。
1.我国当前的道德状况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推进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在带动道德进步的同时也给道德发展制造了混乱:原有的各种道德观念之间和新旧道德观念之间。在社会转型期相互碰撞和冲突日益明显,由此引发出各种道德问题。
(1)道德理想、信念的迷失。
目前,传统的旧的道德观念还有遗留,新的道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自由、平等、公正等思想观念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一些伦理道德观念产生了较大冲突。如一些人渴望自立、自强,成为一个有用之人,但又怕吃苦,追求享乐,信奉拜金主义,坚持“金钱万能论”的错误价值观;大家都希望彼此能重效益、讲实惠,而又缺乏社会责任感、义务感,没有真正的务实精神,等等,都是人们价值观念矛盾与冲突的反映。
(2)道德评价标准的困惑。
在市场经济“双刃剑”效应的影响下,新旧两种道德观念、道德价值的双重价值标准,使得人们往往使用长期沿用的价值标准去评价今天出现的现象与新事物,因而在面临许多问题时充满困惑。比如,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也要开展竞争?对于“人情交易”、“关系网”,人们一方面对其加以否定、表示反对,另一方面对部分人不徇私情、公平交易斥之为“不通人情”、“没有人情味”。
(3)道德行为选择上的困惑。
道德行为选择上的失衡是人们道德价值目标和道德评价标准困惑的必然结果。如人人都谴责见死不救的行为,然而当见义勇为的行为会危及自己的生命时,大多数人又往往会视而不见,等等。
2.道德现状的主要原因分析
(1)传统腐朽的思想道德观念的束缚。
我国有着悠久的农业文化历史,在自然经济基础上所产生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有着强大的历史惯性,又由于建国以来一直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就使得当时所形成的道德价值观念不可能随着经济体制的变化而立刻瓦解、彻底消失,它必然会以各种形式妨碍社会改革的进程,影响人们的社会生活。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人们往往自觉不自觉地用过去的那套价值观念来评价事物、衡量是非、决定取舍。
(2)市场经济带来的道德观念变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道德进步产生着双重效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竞争意识、共富意识、创新意识、环保等意识增强了,时间观念、效益观念、诚信等意识提高了,追求个人正当利益、讲求效率、崇拜科学、尊重知识和人才的观念也日益深入人心。与此同时,一些旧的道德观念,如安于现状、平均主义、重义轻利等受到冲击。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消极影响。如果夸大市场经济的自主性,否定国家的宏观调控,就会助长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如果把赢利这一目的绝对化,就会导致拜金主义、坑蒙拐骗、不择手段谋取私利等不道德行为。
(3)西方文化对我国道德思想观念的冲击
不可否认,西方伦理思想源远流长,其中包含了许多对宇宙、对人生的真理性的认识。然而,我们在学习和吸收西方优秀道德思想的同时,必须把它与西方资产阶级腐朽的价值观念区别开来。个人主义是西方资产阶级的主流和本质,其中以个人为中心,把个人看作是唯一的目的,把社会和他人看作是满足个人目的和欲望的手段的思想是十分有害的。这些腐朽的思想会影响国人的道德观念和行为。
二、构建新时期道德体系的可能性
1.市场经济的发展为道德体系的构建提供了物质基础
马克思主义的伦理观特别强调,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关系决定着道德的状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道德的进步。一方面,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看,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为道德建设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切实的保证。另一方面,经济的迅速发展推动了科技的进步,为道德建设提供了大量的载体,如一些音响设备、多媒体软件、传媒载体等,极大地提高了道德建设的有效性。
2.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为构建道德体系提供精神支持
列宁认为,人们应该“逐渐习惯于遵守数百年来人们就知道的,数千年来在一切处世格言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2]继承和弘扬传统美德,对于抑制因价值规律而滋生的不良道德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继承中国传统荣辱观的优秀成果和传统民族精神的同时,还大力提倡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道德规范,并且从社会主义价值观总体要求的高度,丰富、拓展了荣辱观的内涵和外延,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鲜明的时代特征。
3.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为道德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法制保障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建构原则之一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思想道德体系”,这正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的具体体现。法治与德治同属于精神文明,一个是政治文明,一个是思想文明,它们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
三、对构建新时期道德体系的思考
构建社会主义新型道德,必须在遵循一定原则的基础上,按照新时期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选择恰当、合理的道德建设的途径,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与此同时,还必须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五爱”为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指导下,构建新时期的道德规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