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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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创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主题
[论文摘要]包括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等在内的“创新”是推动物质文明、制度文明、文化文明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断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物质、制度、文化等方面的条件,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实现的根本途径;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也是充满“创新”活力的社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创新”是贯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整个过程的主题。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和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论断。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再一次强调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要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那么,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一个什么样的和谐社会呢?笔者认为,“创新”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得以实现的根本途径,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也是充满“创新”活力的社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创新”是贯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过程的主题。
一、科技创新: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物质文明发展的根本动力,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据。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实现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推动物质文明的不断进步,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而科技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性因素,是推动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根本动力。
首先,科技创新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低、增长质量较差、能源及其他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人口健康与就业、公共安全等问题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日益凸显,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些问题充分表明,我国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发展道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城乡统筹发展的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道路。说到底,就是以科技创新为主导,带动和支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也就是说,依靠科技创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事关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全面发展,也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其次,科技创新是推动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超常动力,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坚实物质基础。贫穷不是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物质财富相对宽裕的基础之上,其建设、发展和繁荣也必须依靠坚实的经济基础来支撑。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只有经济发展了,才具备解决各种矛盾、协调各方面利益的物质基础;只有经济发展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有充分的物质保障。从现实情况看,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不和谐"现象,固然和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政策取向有关,但是最根本的还是由于我们的经济发展不充分。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就必须加快科技创新。马克思早在一个半世纪前就指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11页);邓小平进一步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江泽民更进一步指出,“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发展生产力的决定因素,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江泽民:《论科学技术》,第171页)。历史也一再表明,科技创新成果在生产上的广泛应用,使生产力的发展明显地呈现出加速度的趋势。据法国社会学家格・普・阿波斯托尔估计,由于科技创新,当今物质生产力3年内的变化,相当于20世纪初30年内的变化,牛顿以前时代300年内的变化,石器时代3000年内的变化。因此,我们必须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推动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制度创新:打破制度性障碍消除不和谐因素、推动制度文明发展的直接动力,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因此,我们无法设想构建一个没有矛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应该是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得到协调解决的社会。现实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种种“不和谐”现象,例如腐败问题、“三农问题”、社会治安问题、地区差距和贫富差距问题、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等,实质上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某些方面、环节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造成的。其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源于我们制度创新滞后所导致的制度缺失和制度缺陷。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积极进行制度创新,以满足社会发展不断增长的制度需求,从而不断纠正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现象,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
首先,按照充满活力的要求进行经济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鼓励和支持新的社会阶层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要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主动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对他们的创业精神给予充分鼓励、创造愿望给予切实尊重、创造活动给予真正支持,进一步坚定他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把他们的创造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其次,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要求进行分配制度创新,解决收入分配中的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各得其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效率与公平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两大因素。效率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生产力的水平高低,公平属于生产关系及上层建筑的范畴。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此,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如何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和谐社会既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富有效率的社会,也是一个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此,我们必须通过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现经济发展中的高效率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公平,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扩大,从而把效率与公平统一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中。
最后,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制度创新,完善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充分发扬民主,真正让人民当家作主。民主制度不仅是国家政治管理的重要手段,而且是社会良性运行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只有将民主的指导原则和运作机制贯彻到社会政治生活中去,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对话、协商权利,才能有效克服集权制、官僚制向社会渗透可能造成的弊端,防止和化解社会利益关系的失衡和矛盾,从而建设一个民主活泼、公平正义、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文化创新:建设先进文化确立社会和谐理念、推动精神文明发展的强大动力,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强的精神支撑
和谐社会一个最基本的特征是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友爱,也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培养这种符合人类共同伦理的社会观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撑。通过文化创新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于培养正确的社会价值观、思想理念和行为方式,从而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来说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