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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的职业教育思想及历史贡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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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全面发展”职业教育思想,是指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自1989年至2002年的关于我国职业教育的一系列言说、思想、理论观点的总称。其发展阶段分为:继承期,主要是继承优化发展职业教育的思想;丰富期,主要是职业教育法制化思想;深化期,主要是职业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思想。
关键词: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职业教育思想;全面发展


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的职业教育思想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其职业教育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继承毛泽东、邓小平职业教育思想的基础上,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几十年职业教育实践的经验总结,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对于我国职业教育承前启后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职业教育思想的丰富内涵
中央第三代领导集团职业教育思想中的“全面发展”这一概念是对马克思的“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的继承和发扬。其内涵主要包括,人人发展、个性发展、持续发展、协调发展四方面。
(一)人人发展
人人发展是全面发展的出发点。在论及人时,江泽民同志指出:“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①论及人的全面发展时,又提到:“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②江泽民同志还指出要“发展教育科技事业,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使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和享受文化成果的充分权利,使人们的精神世界更加充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③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人才。”④各级职业教育是培养同现代化生产劳动相适应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的主要教育活动。总之,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的职业教育思想的“全面发展”的对象是人人即每一个公民。
(二)个性发展
全面发展的实质是个性发展。从客体上来说,社会需要的人才是各种各样的;从主体上来说,人的个性又是千差万别的。江泽民同志在2000年2月1日,《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社会需要的人才是多方面的,‘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⑤李岚清副总理于2000年3月2日在学习上述谈话报告会的讲话中,也强调注重个性发展,还指出要“进一步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有一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的各类应用型人才。”⑥以职业教育促进人的个性发展,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三)持续发展
持续发展是实现全面发展的途径。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深刻认识到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发展的实现是长期的过程,需要长期探索、长期实践。现在提出的全面发展还只是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全面发展。这说明,全面发展是不可以超越历史和现实条件的,是一个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不断前进的过程。江泽民同志指出:“努力办好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是一篇大文章。”“各地区各部门要狠狠抓它十年、二十年,必会大见成效。”⑦
(四)协调发展
协调发展是全面发展的宗旨。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指出:“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这两个历史过程应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地向前发展。”⑧这是大方向上的协调发展。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就是健全职业教育体系,形成初、中、高三级一体的体系,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可以协调人个性的各种因素(包括各种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使人协调发展。因此,素质教育是促进入的全面发展的教育,职业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的思想也就是职业教育中的全面发展思想。
二、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职业教育思想的形成
(一)思想继承期(1989-1993)
1989年十三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确定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执政初期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继承了毛泽东同志和邓小平同志关于职业教育的思想,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思想。1991年10月17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指出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即“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必须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和实施作了具体规定。1993年2月13日,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了我国教育事业20世纪90年代发展的目标、战略和指导方针,并多次提及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把职业教育确定为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部分,要求职业技术教育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当地建设事业的需要,形成全社会兴办多形式、多层次职业技术教育的局面,并规定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制度,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思想丰富期(1994-1998)
这一时期,职业教育的法制化思想和健全职业教育体系的协调发展思想得以确立。1994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通过现有职业大学、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改革办学模式,调整培养目标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在仍不能满足时,经批准可以利用少数具备条件的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改制或者举办高职班等方式作为补充,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地位,形成了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思想。1995年5月,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宣布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也为了职业教育走上法制化的轨道,1996年国家颁布了《职业教育法》。该法明确提出要建立“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清楚地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从而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