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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谈《华为公司基本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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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年前,毛泽东主席提笔在我国第一部企业管理大法\"鞍钢宪法\"上批示:“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其自豪与赞许之情溢于言表。

  38年过去,弹指一挥间。

  历史在转了一圈之后,又来到了一个新的起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自主制定的第一部系统的企业管理大法《华为公司基本法》,如今诞生在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一家高科技企业中。

  今年9月,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了《走出混沌》一书,首次向社会公开了这部历经三年,八易其稿的《华为公司基本法》,同时还包括华为公司总裁和中国人民大学专家组对其产生过程中一些对立统一观点的专题论述。

  10月3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组织了题为\"走出混沌──中国高科技企业可持续发展研讨会\",对《走出混沌》所阐述的《华为公司基本法》进行了专题研讨,与会的国内近百位经济理论界专家对此书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认为它不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专家学者对《华为公司基本法》及其中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科技企业可持续发展之道进行了深入研讨。认为它对我国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华为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通信产品研制开发的高科技企业。经过近十年的艰苦创业,如今已成长为拥有9000多名员工、年销售收入近百亿元、名列全国电子百强前茅的大公司。十年来,公司销售收入以较高的速度持续增长,成功地完成了第一次创业。

  在辉煌的成绩面前,华为人没有陶醉。他们思考的是在进入第二次创业时,如何正确处理企业面对的各种新问题和矛盾,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探索有效的动力机制。基于这一思考,他们在人民大学管理顾问的参与下,经历了三年的探索,在对公司创业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作了高度的凝炼和概括,对公司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政策作了全面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