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历史学论文>谈清人著述的目录与版本(一)

谈清人著述的目录与版本(一)

详细内容

  过去劝人读书,常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可是,实际读书,却首先需要讲究方法,要走对入门的路径,并不能不问青红皂白,随便抓住什么书,便埋头傻读。上书山要阶梯,下书海要有舟航,岂是仅仅“勤”、“苦”二字所能了得?所谓版本目录之学,就是读书的梯航。中国古代典籍,汗牛充栋,读古人书,尤其需要借助版本目录学知识。广义的目录,应当包括版本项目在内;而在与版本相对应时,狭义上则也可用以指称除版本之外的书名、卷次、作者等书籍著录的基本内容。
  在我国古代典籍当中,清代因为时代最为晚近,而且印刷术较之前代大为发达,出版物流行范围广泛,传世文献也最为丰富。正由于传世文献数量庞大,时至今日,一直没有人编纂过一份大体完整的清代著述目录;至于版本的研究和著录,就更是无从谈起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学术界所能利用的比较全面地著录有清一代书名目录和版本的书籍,似乎只有孙殿起编纂的《贩书偶记》和《贩书偶记续编》。
  民国时期,孙殿起在北京琉璃厂经营“通学斋”旧书铺。《贩书偶记》著录的古书名目和版本,均为孙氏营业过程中亲眼所经见,而且这个书店实际出资的后台老板,本来是曾执教于北京大学等著名学府的版本目录学名宿伦明(字哲如),孙殿起随时可以得到他的指点,所以,此书所记述的内容,相当可靠。不过,作为一名经营古籍的书店掌柜,孙殿起个人在肆间阅书的视野,毕竟有限;加之《贩书偶记》的著录体例,是不收录《四库全书总目》已收的书籍和非单行本书籍。因此,这部古书经眼目录所著录的内容,远不能反映清代著述特别是书籍版本的全貌。
  民国初年,在纂修《清史稿》时,仿正史定规,编纂《艺文志》,当时主事诸公,依循旧史艺文经籍志惯例,但标书名,不记版本。此后,大陆有武作成纂《清史稿艺文志补编》、台湾有彭国栋纂《重修清史艺文志》,也都墨守成规,踵循故事,一律不去标注版本。
  秉承古人成法,本身似亦无可非议,而时代的发展,事实上已迫切要求,在编纂古籍目录时,要尽可能注明书籍的版本;不然,将无法满足学术界的需要。对此,民国时的版本目录学者范希曾,在评价《清史稿艺文志》时,曾经批评说:

  史志例不注板本,其著录之书,已刊未刊,及稿本、传抄本之存于何许,俱无从考见。徒存其目,为效有限。此实自来撰史志者之通病。然唐以前书,国有专藏,大抵皆系写本,无庸分别。故汉、隋诸志不之言。宋、明印刷已盛,传本易考,而当时著录家,注板本之风未盛,即清初犹然,故撰史志者,亦未之及,情亦可谅。愚独怪清以来补撰诸史艺文、经籍志十数家,及今编清史稿者,亦无一有意于此,诚大惑也。畏难也?畏渎史体也?意莫可知。然斯举实大有造于学者,应创例为之耶?[1]

事实上,要想创例为之,确实是一件相当艰难的工作。其困难之处,并不在于发凡起例,难就难在清代著述过于庞多,比较全面地将书名、卷次、作者载入书目,已经令人望而生畏;若再更求普遍著录版本,其所需花费的精力和时间,真是不易想象了。
  学习或研治古代文史,最实用的版本目录书籍有两类。一是选精拔萃的引导性目录,二是有书必录的著述总目。前者要求作者高屋建瓴,关于清代的著述,曾见有朱师辙着《清代艺文略》,时下已罕能有人,具备相应的学识。后者需要穷年累月,广搜博讨,现在也没有多少人,肯下苦功夫,做这种为他人做嫁衣裳的基础工作。
  朱师辙是最后改定《清史稿·艺文志》的主事之人,他在《改纂清史艺文志说帖》中,曾论及艺文志收书范围云:

  编正史艺文志,与编图书馆书目不同。图书馆书目,有书即录;艺文志则不能将一代之籍,尽行收入,故必须加以审定。[2]

可见,《清史稿·艺文志》虽然为有清一代的著述总目性书目,但严格说来,与历代正史经籍艺文志一样,并非有书必录,而是有所别择汰选。所以,后人指摘《清史稿·艺文志》的疏误,并不责求其一一著录无遗,而是批评它遗漏许多本不应当遗漏的重要著述。
  后来武作成编述《清史稿艺文志补编》,增补清人著述一万多种,数量与《清史稿艺文志》原书基本相当而约略过之。然而,武氏却没有说明增补的原则,似乎其纂述宗旨,与《清史稿艺文志》不同,已是所见必补,不再甄别去取。彭国栋着《重修清史艺文志》,收书数量不如武作成书而体例近似,好像同样是有书即补。
  沿承这一路数,近年王绍曾又主持编纂《清史稿艺文志拾遗》一书,至2000年,由中华书局出版面世。此书主旨,在为《清史稿艺文志》及《补编》两书拾遗补缺,所以,不再著录这两部书已经著录过的书籍。除此之外,凡见于国内外公私簿录著录者,编者无不采集,累积有年,绩效甚巨,全书共著录清代著述五万四千多种,数量空前,超过《清史稿艺文志》及《补编》两书收书总数一倍多,虽然名为“拾遗”,实际恰似反从为主。
  若将《清史稿·艺文志》、《清史稿艺文志补编》以及《清史稿艺文志拾遗》三书,视同一书,并储合用,单纯就载录书名、卷次、作者而言,目前虽大体上已经比较接近清代著述总目的程度,但由于清人著述数量过于庞多,还是有相当一批当今确有传本存世的书籍,由于各种不同原因,轶出于上述三书之外。所以,今后还需要在此基础上做很多增补。
  另外,从《清史稿艺文志》到《补编》和《拾遗》,所著录的书籍,不同程度地都有相当一部分条目,著录者是仅仅依据各种书目而未见原书。主持《清史稿艺文志》修改定稿的朱师辙,当年已经特别指出过这一缺陷,而这一点在《补编》和《拾遗》当中,应当更为严重和普遍,或者说依据现有书目间接著录,就是这两部书的基本编纂方式。这样,不可避免地就会一些有因袭前人书目错误而误标书名、卷次和作者的情况,这也需要读者在使用过程中注意,不可胶执盲从。
  只著录书目编纂者并世实有的书籍,应是《清史稿·艺文志》这类目录书籍著录书籍的一项原则。范希曾批评《清史稿·艺文志》的疏失,曾就此论述说:

  书本未成,或已成而亡,空张其目,在方志经籍,此病最甚。《志稿》(德勇案:指《清史稿·艺文志》)不收已佚之书,得使后来推知撰志时其书已隐昧弗显,实为本志特色。……著录存书,不特已刊也,凡稿本传抄本,知其确在,亦当入录。……惜《志稿》于此尚未精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