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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和谐辩证法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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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新的哲学世界观。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几代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当中,把斗争辩证法创新和发展为和谐辩证法,从而形成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这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当代化的新成果。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和谐; 和谐社会; 和谐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揭示,是对人类进步思想文化精神的深刻总结。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由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面临的客观形势和基本任务各有不同,中国共产党人解读马克思主义的视角也有所不同,并且发生了几次大的转换:第一次是改革开放之前,主要以“阶级斗争”为视角解读马克思主义,运用斗争的辩证法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在社会主义建设初始时期,又开始从统一与和谐视角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第二次是改革开放初期以“生产力论”为视角解读马克思主义,运用改革和发展的辩证法取得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第三次是新世纪初以“和谐社会”为视角解读马克思主义,运用和谐的辩证法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与奋斗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中国共产党人在解读马克思主义的三次视角转换中,既推动了党自身功能定位从革命党向长期执政党的转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从近现代化向当代化的时空位移,又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特别是和谐辩证法思想。
  
  一、 马克思、恩格斯奠定了和谐社会观与和谐辩证法的思想理论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新的哲学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表明了它是一种作为人们把握世界的实践方式、对待世界的实践态度和评价世界的标准。“哲学家们中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它的使命不是去寻找世界的抽象本体,而是要实际地改变现存事物,其目的和功能是对现实世界进行革命的、实践的反思和批判。从这样的意义上说,马克思、恩格斯的这种新的哲学世界观就是关于人类的生存观、发展观和解放观,也就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根本观点去观世界、观人类、观社会历史发展的和谐状态。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中深刻地蕴涵着和谐社会的至思取向,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则转换为一种和谐社会观。显然,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和社会和谐统一思想是建立在社会历史现实基础上的和谐统一,是人与自然和社会历史的和逻辑的统一。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将人的彻底解放作为终极价值,因此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中,自然不是“什么样”的自然,而是“应当”是什么样的自然,其社会也不是现实是“什么样”的社会,而是对人类的生存、发展和解放来说“应当”是什么样的社会。透过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对人类解放事业的终极关怀,不能不理解和感受到它对构建成和谐社会所展现的崇高思想境界。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和谐就是矛盾的统一,是事物之间保持一致、互相依存、互相协作,彼此相生相长的关系和状态。而社会是人的社会,也是属人的自然的社会;社会不再是旧哲学认识中的物质性的本体,本质上是一种关系的存在,因此,社会的和谐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乃至人的解放的思想承诺。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和谐社会应该是社会矛盾的统一,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人与人的关系的相适应、符合、协调,使社会的各种功能优化,形成稳定的进化发展秩序,从而最终达到人类解放的终极目标。有的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斗争的学说。实际上,这种理解不能不说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读和曲解。因为马克思、恩格斯是在分析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和社会现实的不和谐的情况下,按照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来阐述阶级斗争和社会冲突的。而实质上,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社会的和谐不是绝对的、静止的不变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基础的变革,“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别的有效形式所代替。”[2]和谐社会的秩序又会走向相对的不和谐,为了达到新的和谐,必须经过新的革命从而走向更高的和谐阶段,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辩证法与和谐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观与和谐辩证法思想的旨趣就体现在“作为完成了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 [3]了的最高的和谐。
  
  二、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对和谐辩证法的理解和运用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目标。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开始转变为执政党,政党的主要功能也发生转变,由革命转向建设,由破坏一个旧社会转向建设一个新社会。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深化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解和认识,创造性运用和谐辩证法的基本方法,对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了长期的不懈的努力。
  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和谐辩证法,对如何加快建成社会主义、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了初始探索。1956年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当时国际上社会主义国家发生了一些重要事件暴露出严重的社会矛盾和危机,国内也出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事件,这引起中国共产党人的思索。毛泽东同志先是发表了《论十大关系》,第一次提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基本方针;继之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系统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理论,创立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他要求全党学会用民主的办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具体地说,就是要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法,解决科学文化领域的矛盾;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法,解决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矛盾;以“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法,解决全国城乡各阶层以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矛盾。毛泽东同志在《一九五七年的夏季的形势》中又明确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就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以利于较容易克服困难。毛泽东同志还曾提出了“统筹兼顾”的思想。他指出,我们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并且尽可能地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这个伟大事业服务。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上述思想、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和谐辩证法的创造性应用,闪耀着和谐辩证法思想的异彩和光辉。虽然这些思想由于后来党在指导思想上的“左”的错误而没有能够得以付诸实践,但是,它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命题的提出,具有发生学意义上的重要意义。  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第二代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和谐辩证法,对如何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对如何较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了不懈追求。首先,领导全党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这一转变体现了党对执政地位的自觉,即从领导革命的党转变为领导建设的党。其次,强调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4]因此,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再次,强调要安定团结。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可能搞建设。但是,“要安定团结,也要生动活泼”。[5]为此,党提出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主要任务,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最后,主张“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做到“多方面的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邓小平同志的上述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和谐辩证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光辉典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理解发生了重大突破,对于今天中国共产党领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