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与中国改革(一)
详细内容
前 言
1979年以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着两位数字的增长。中国的渐进主义经济改革的成就,与苏联的激进主义政治改革的失误以及俄国经济改革“电震疗法 ”的失败,形成了非常明显的对照。以致不少人从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共产主义国家转型的成败取决于领导人对政治和经济改革的先后顺序的选择。在中国,邓小平被称为“改革的总设计师”。在西方,他被说成是农村经济改革的发动者和家庭生产责任制的倡导者。⑴
此外,中苏改革的成败对比使关于民主与发展之间关系的讨论更加深入了。首先,它给新权威主义理论提供了新的论据。Gautao Dalma在《民主的代价》一文中指出,创造经济奇迹的“中国仍然是一党专政的共产主义国家。与此相反,亚洲的头号民主国家――印度,虽然有八亿人口市场,在国际贸易方面事实上不能算是一个实体。而在86年恢复了民主的菲律宾却成为该地区经济增长率最低的国家”。“先政治自由化就会增加经济发展的困难。李光耀是对的,戈尔巴乔夫错了:政治改革必须放在经济改革之后。”⑵
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把中国的发展情况作为他提出的文化决定论的一个例子,断言中国不会产生民主。中国的经济发展只能促使列宁的集权主义过渡到儒家的权威主义。未来的世界冲突的根源,主要地不是国家之间的意识形态的冲突或政治经济利益的冲突,而是几个大的文化板块的冲突。非民主的中国的儒家文明正同伊斯兰文明结盟以反对西方。⑶
认为民主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哥伦比亚大学教授 Jagdish Bhagwati 把中苏的不同选择所产生的不同的改革结果看成一个谜:“在不民主的社会主义今后十年的转型期间,戈尔巴乔夫和邓小平的截然不同的选择及其不同命运,对研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的学者来说将继续是一个迷人的、考验智力的谜”。⑷
以上评论和理论有一个共同弱点――那就是在讨论改革涉及的民主与发展关系问题时,只重视政治与经济的一般关系,只看到领导人个人的政治智慧及其在进行选择时的决定性作用,而忽略了处于转型期的共产主义国家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政治经济改革的态度以及这种态度对领导人的影响力。在中国问题上,这些理论忽视了九亿中国农民的心理和政治行为,看不到他们对中国共产党从支持到反对的态度转变。这种忽视有技术上的原因。中国是一个11亿人口的国家,看得见的只是大中城市和领导阶层,而九亿多农民都住在看不见的农村。这就是说,只注意到看得见的小中国,没注意到看不见的大中国。何况,农民的心理和动向是不能纳入形式主义的数据中去的。
另一个原因、也是更重要的原因是,受到了马克思的影响。马克思把农民比作“一袋土豆”(a sack of potatoes),没有组织性。“他们不能自己代表自己,要由别人来代表。”⑸ 他们“保守”甚至“反动”。有些当代学者(如亨廷顿)也认为农民不能对现代化作出贡献。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农民需要的只是鞭子。这些理论把农民定型化,把他们的弱点绝对化。
这是否符合中国农民的实际情况呢?本文对农民作了纵向和横向的对比研究,对比了共产主义制度下的中国农民与其前身的传统农民以及同时代的城市工人在社会、经济、政治地位的上的差别,也考虑了他们与中世纪以及法国革命后西欧的耕者以及与同时代的苏联集体农民的差别,分析了由这些差别所产生的中国农民特有的心理及政治行为,以及这些行为与国家对策的互动模式。我的结论是:中国农民是中国改革的原动力,是冲击共产党全权主义政权并迫使其逐步转型的主要力量。本文将着重讨论为什么农民会成为这样的力量?为什么无组织的个人活动会逐步战胜了强大的全权主义国家?
一. 传统中国社会和传统中国农民
中国共产党一直把鸦片战争前的中国社会称之为封建社会,把鸦片战争后至1949年的中国社会叫做“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把农村的政治经济制度叫做封建制度。之所以是“半封建”,是因为上海、广州等城市已逐步产生了资本主义,中国已不是“完全的封建社会”了。可是马克思的历史发展阶段论或唯物史观是建立在对欧洲社会历史发展的概括基础上的。马克思本人并没有用欧洲社会历史发展模式套用在中国社会身上,他已经发现“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一些特殊性完全不同于中世纪的欧洲封建社会。
中国传统社会不是由世袭的封建贵族统治,而是由效忠皇朝的“仕”(知识分子―官僚)阶级统治的。这个阶级成员不是分封的、世袭的,而是通过严格的分级考试制度挑选出来的。朝廷赐给他们的不是土地和附属其上的农奴,而是按照级别分等的“俸银”。中国传统农民绝大多数都是拥有一部分土地的自耕农和靠租地耕种的佃农。完全没有土地全靠长工或短工过活的人是很少的。另一方面,占有大量土地、全靠收租或雇工耕种的地主以及离乡地主也很少。⑹ 土地出租者地主、富农与承租者佃农的关系是契约关系,而不是农奴对贵族效忠和人身依附的封建关系。土地是可以自由买卖、在农民中流动的。这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或称小农经济。其特点之一是科学技术水平很低,“靠天吃饭”。即使丰年,大部分农民也过着“半年糠菜半年粮”的生活。若遇上天灾人祸,如旱、涝、水、虫、瘟疫、火、主要劳动力死亡、兵灾、匪灾等,有的农民就可能破产,卖田卖地甚至卖儿卖女。土地集中、两极分化这一历史现象循环出现。
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都反映了农民对土地的渴望。 但在一般情况下,传统农民是安于“半年糠菜半年粮”的生活的。因为:
1. 在一个封闭的技术落后的农村社会里,到处都一样,没有一个较高级的社会进行对比。从而,个人的不幸被归之于命运,而没有同社会制度联系起来。
2. 自古以来,中国具有重农轻商的传统。 在传统的仕农工商四个等级中,农仅次于仕。历代帝王都在每年春耕前“扶犁”(假装当农民)祭天,祈祷“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传统中国社会不许商人做官和坐车,甚至限制他们的服饰及颜色。而农民却不受这些限制。“暮为田舍郎,朝登天子堂”,“渔樵耕读”是人生四大乐趣等等说法,都对农民有欺骗性的安抚。
3. 传统农民有一定的自治权利。广大农村基本上是由农户聚居的村落组成。这些农户大都是由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联在一起的。⑺ 农民之间的纠纷由族长或有名望的仕绅解决,或者以“打冤家”和“吃命案”的方式解决,⑻ 而不愿去县城打官司。所以,可以说,传统农民对国家权力一直是敬而远之的。2000多年前就流传一首康濯老人歌:“日出而出,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1949年以前的国家权力,只能直接达到县一级为止。⑼ 农民自治权是以拥有一点土地为基础的,即农民有支配自己土地及产品的权利。种什么?如何种?消费多少?卖出多少?卖价多高?这一切都由农民自己决定。此外,这种自治权还包括其他一些基本权利或自由,例如择业自由。在分工不发达的情况下,农民可以兼操其他行业,以补充自给的不足部分,例如,狩猎、捕鱼、卖柴、卖炭、加工食品、缝纫、制鞋、木工、石工、竹工、长短途贩运等等。择业自由和流动自由加上农村集市,这三者是传统农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4. 技术落后的中国农业社会,为了克服经常遇到的天灾人祸,形成了一种“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人际关系。这种关系是以家庭为核心的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延伸。它构成了农业社会的安全网:患难与共,守望相助。它也培育了“迟迟吾行”和落叶归根的乡土情。西方的道德经济学派把这种小农经济叫做“道德经济”是有点道理的,但笔者不同意该学派把农业社会的安全网说成是由“良性的地主―佃农关系”(benign patron--client tie)提供的。
上述几个方面也可能是中国传统社会及其专制主义结构延长了2000多年的主要原因。虽然农民在历史上举行过无数次起义,其结果只造成改朝换代,而没有创造出一个非专制的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