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家的建构与农业财政的终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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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免除农业税是对以农业财政支撑国家体系的传统时代终结,也是建立以工商业为支撑的公共财政的新时代的开始。上世纪90年代以来,现代化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与此同时,农民负担问题却日益严重,农业地区的财政异常困难,其重要原因就是在现代国家的建构中出现的日益庞大的国家体系与弱小的农业财政的矛盾,传统的农业财政无法支撑一个现代国家体系。终结农业财政既是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期的结果,更是建构现代国家的必然要求。为此,需要在终结农业财政的过程中进行相应的体制改革。
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在解决“三农问题”方面的一个重大决策就是全面免除农业税。免除农业税是一个历史转折的标志。它标志着以农业税为主要支撑的农业财政时代的终结,国家进入到一个主要由工商业为支撑的公共财政时代。但在为什么要免除农业税,从而进入公共财政新时代方面,学术界缺乏合理性的论证。一般认为,免除农业税的缘由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一是“悲情说”(以李昌平上书国务院总理的信所陈述的“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①为代表);二是“抗争说”(以于建嵘对上世纪90年代农民为减轻负担而进行依法抗争的调查为代表②)。以上观点对于推进为农民减负免税有其积极意义,但还需要进一步进行充分的学理性分析。在我看来,农民负担沉重是现代国家建构中的产物,免除农业税是建构现代国家的需要,它的深刻意义在于为建构一个现代国民国家创建更广泛的合法性基础。这是免除农业税,进而终结农业财政的理论和历史依据。
一、 现代国家建构与乡村整合
财政,财是政权的基础。财政来源与财政能力决定和制约着国家治理的基本格局和走向。农业是传统国家的主要产业,农村是传统国家的基本组织,农民是传统国家的主要成员,来自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赋税是传统国家的财政基础,国家财政为“农业财政”。由此才有了“农之国本”。农业财政来源决定着传统国家对乡村的治理格局特性:
其一,“皇权止于县政”,实行皇帝-官僚体制下的乡村自治体制。首先,乡村社会的自组织和自治不需要政权的强制管理。传统中国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生产方式的,农户与外部的交往和对外部的依存度很低。即所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农民依靠家庭和放大了的家庭-家族,以及由家族构成的村社,但可以基本满足他们的全部需要。他们不需要政府干预其生活,而主要是通过地方性制度维护其秩序。上告官府的行为极少,即费孝通所说的“长老统治”和“无讼意识”。其次,孤立和分散的乡村社会,阻隔着皇权的直接统治。受千山万水的交通阻隔和“十里不同音”的地方语言的限制,皇权对乡村社会“鞭长莫及”。由此所带来的就是财政供给困难。小农经济的有限剩余根本无法供养一个全面渗透穷乡僻壤的帝国体系。如韦伯所说,“行政的疏放性,亦即每个行政单位仅有少数现职的官吏,是由于国家财政上的限制所致”。③换言之,在农业为主要财政来源的“农业财政时代”,“皇权不下乡”,实行县政下的乡村自治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其二,农民与国家的联系主要是纳税关系,“皇粮国税”成为天经地义的义务。传统国家的职能十分简单,主要是政治统治。为维护政治统治需要税赋和征兵,收税和兵役成为最基本的国家职能。农民作为分散孤立的经济个体,成为一个国家的政治国民,主要取决于向谁提交税赋。孙中山说:“在清朝时代,每一省之中,上有督抚,中间有府道,下有州县佐杂,所以人民的皇帝的关系很小。人民对于皇帝只有一个关系,就是纳粮,除了纳粮之外,便和政府没有别的关系。因为这个原故,中国人民的政治思想就很薄弱,人民不管谁来做皇帝,只有纳粮,便算尽了人民的责任。政府只要人民纳粮,便不去理会他们别的事,其余都是听人民自生自灭。”①在中世纪西欧,土地实行领主所有,分封割据,没有统一的国家政权,农民只是依附于领主的农奴。而在传统中国,农民的耕地同时是国家的国土,皇帝则是国家的代表,农民自然是皇帝-官僚体系的臣民或子民,依附于国家。由于国家(皇帝)对土地有终极意义上的所有权,决定了“皇粮国税”天经地义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换言之,农民向国家提交税赋是单向强制而不是双边同意的义务,是天经地义,无可置疑的。
在传统中国,“皇权不下县”的体制是治理乡村的最优选择。但这一体制有两个重大而又不可克服的弊端:
一是政权的“超经济强制”剥夺。中国是一个“早熟国家”,即在小农经济时代就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皇权-官僚体系(现代文官制度的发源)。这一体系由于凌驾于社会之上,不能保障皇权不滥用。这就是国家要按照权力最大化的逻辑运行。根据这一逻辑,不受制约的行政权力必然会不断膨胀,造成赋税和兵役不断加重,“农养不了政”。而这又会破坏国家行政的合法性,即“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中国历史上因赋役沉重而进行的改革不可能成功。由此使传统中国只能依靠每隔二、三百年一次王朝更替来解决因皇权-官僚体系无限膨胀、“农难养政”的矛盾。
二是除了纳税以外,人民与国家缺乏有机的联系,导致“一盘散沙”的离散状态。尽管传统中国有一个庞大的帝国体系,但这一体系外在于人民,不对人民负责。人民与帝国的联系是水与油的关系。就一般民众而言,个人生活和交往关系由内向外:个人-家庭-家族(扩大了的家庭)-地方-国家。由此才有了家族主义、地方主义而少有现代国族主义。孙中山是现代国家在中国的创立者。他深刻地反思了为什么作为人口最多的中国在西方列强的入侵下不堪一击,甚至有亡国灭种之忧的原因,这就是“一盘散沙”。他认为:“中国人最崇拜的是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中国人的团结力,只能及于宗族而止,还没有扩张到国族。”②所以,除了少数知识分子忧国忧民以外,一般民众并不关心也不可能关心国家大事。只要纳税轻,谁做皇帝都是一样。满清入关,除了江苏等极少数地方反抗以外,绝大多数是顺从者,有的甚至持欢迎态度。
当我国的清王朝由盛到衰之时,外国入侵强行将中国拽入现代化进程之中,由此也开始了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的转型。中华民国是标志。
现代国家的重要特征是主权国家,即由一个中央统一管理的政府机构在其有边界的领土范围独立自主的行使统治权。主权国家除了对外的自主性外,还有对内的一体化过程。国家的一体化是通过国家整合将国家的各个部分联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国家权力一直延伸到边界范围以内的每个角落。。由此就有了国家权力对离散的乡村进行整合,即从“皇权不下县”到“政权下乡”的过程,出现了所谓基层政权建设。在国民政府时期,实行地方自治性质的县、区、乡、保甲体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不仅延续了县区乡体制,而且后来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特别是通过党政合一的体制将国家权力一直延伸到农户。公社社员同时是国家政权体系的一分子。1984年,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开”,恢复建立乡镇政府,在乡镇以下建立村民委员会,实行村民自治。
在国家一体化过程中,政府行为也得到极大扩展。国家的职能不仅是政治统治,更重要的是通过控制经济、文化和社会资源,对价值和财富进行权威性分配。政府行为由此向各个领域广泛地渗透。国民经济、国家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公共交通、公共水利等以国家或公共名义出现的事务愈来愈多。这些国家行为必然向乡村社会渗透,政府权力得到从未有过的扩展,政府机构和公务人员也因此迅速增多。
在国家一体化进程中,由于技术条件的改进,国家的控驭能力大大增强。随着现代化进程,阻隔政权下乡的技术条件得了改变。交通和信息的发达将穷乡僻壤与外部社会紧密联系起来。这为国家控制乡村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整个20世纪,就是国家政权不断下沉,向乡村渗透,并将分散孤立的乡村整合到国家体系的过程。
二、 庞大的政府体系与弱小的农业财政
经过20世纪百多年的努力,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取得了重大进展。对外成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对内的一体化程度愈来愈高。特别是离散的乡村社会纳入到国家体系中,国家的动员和整合能力大大增强。但中国的现代化是由政府主导的,通过行政力量而不是市场力量进行国家整合,迅速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及工业体系,是最主要的国家目标。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所取得的成就是建立了一个得以覆盖全社会(包括分散孤立的广阔乡村)和统一的中央集权体制,所留下的问题则是政府体系愈来愈庞大,而支撑政府体系扩张的财政能力相对薄弱,形成“超级政府与弱小财政”并存的格局。特别是在中部农业地区,财政基础仍然以农业农村为基础,属于传统的“农业财政”,从而造成现代政府体系与传统农业财政的尖锐冲突。
其一,资源型汲取型体制加剧进一步弱化农业财政能力。
中国的现代化是由外部引起的。由于在世界竞争中的落后地位,使中国的工业化原始积累只能来自于内部,确切地说只能来自于农业。随着工业化的启动,资源急剧向城市集中。“政权下乡”的制度安排均围绕着向农村汲取资源的目的。人民公社的制度安排实质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强化国家能力、推动一体化进程建立的。人民公社的核心内容如“一大二公、一平二调”,“政社合一”,“先交公粮,后交余粮,剩下的才是口粮”,都有利于国家从农村直接汲取资源。而由“公余粮”演变而来的农业税费,以产业作为纳税依据则是当代世界极少有的特殊税制。这一体制必然会进一步弱化农业财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