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农村弱势群体的调查分析――以福建省长汀县为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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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弱势群体问题突出,弱势程度加深,成为长汀县实现新一轮跨越和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文章通过对长汀县农村弱势群体基本状况的调查和存在问题的分析,结合该县在关心和扶持农村弱势群体的举措,对解决长汀县农村弱势群体问题提出了见解。
关键词:农村弱势群体;农民合作组织;城镇化
Abstract: The problems of vulnerable groups in rural areas, deepen extent of the disadvantaged, has bee the realization of a new round of Changting County and across the social stability of the unfavorable factors. Based on the Changting County, the basic situation of vulnerable groups in rural areas of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existing problems, bined with the county in the care of vulnerable groups in rural areas and support initiatives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Changting County of vulnerable groups in rural areas put forward views.
Key words: rural vulnerable groups; farmers Cooperation anization; urbanization
前言
人类的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是社会进步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多年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加快推进,有效突破了制约长汀县发展的“瓶颈”,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长足进步。然而,伴随着经济转轨和一系列重大的社会变革,贫富差距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农村弱势群体问题更加突出,弱势程度不断加深,成为长汀县实现新一轮跨越和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扶助农村弱势群体,尽快使他们摆脱贫困,逐步达到小康生活水平,是长汀县今后农村经济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农村弱势群体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阶层
弱势群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所形成的社会结构中,参与社会生产和分配的能力较弱、经济收入较少的社会阶层,而在我国经济收入差距巨大、层次分明的社会结构中,最明显且最大的一个弱势群体就是相对于城市居民而存在的农村居民,农村弱势群体的弱势程度反映了收入分配严重不均的社会问题。农村弱势群体的产生,既有其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在按劳分配的社会经济制度下,自力更生的能力薄弱是农村弱势群体产生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农村弱势群体也是一定社会经济环境下的产物。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下,农业仍然是效率低下的传统农业,已成为比较效益最低的弱势产业,农村弱势群体以趋于零效益的粮食种植业为主要收入来源,增加收入的难度巨大。为了提高投资效率的需要,主要投资集中在城市,农村居民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严重偏少,增加收入的渠道相当狭窄。收入较低的农村居民更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均等的教育、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家庭拖累严重的农村弱势群体难以集中有限的人力和财力去自力更生。城乡发展的政策偏向性导致社会分配出现严重不均,公共服务空间的巨大空白又将这一不均引入了恶性循环。
从长汀县农村弱势群体的总体情况来看,可分为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生理性弱势群体,如残疾人、五保户、大龄劳力等,他们由于老、弱、病、残等明显的生理原因沦为了弱势群体,基本上要靠社会保障来维持正常生活;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有三种构成:一是只有口粮田的纯农户劳力和贫困户劳力,这一群体在农村人数众多,他们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落后的生产技术、低水平的经营管理,还无法形成大范围的规模种植,生产结构单一,一旦遇到灾情连生产自救的能力都几乎没有;二是闲置劳动力,他们由于人多地少的矛盾而显得相对过剩,又由于文化和素质程度低无法参与外部竞争而长期滞留农村,是我们要千方百计重点转移的对象;三是被征地农民,他们是在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的利益牺牲者,是我们必须加以特殊补偿以确保社会公平的群体。
调查数据表明:去年年初,长汀县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绝对贫困人口有7276户19458人,其中没有收入的(零收入户)1948户2021人;因老弱病残没有受扶能力的(含零收入的)4617户8694人;有受扶能力列入全县贫困人口花名册的2627户10764人。人均纯收入介于1001~1100元的低收入贫困人口442户2296人。此外,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101~1800元之间的低收入农户有28901户134582人,占农业人口的31.1%和31.9%。当年新增和返贫人口381户1657人,年末尚有贫困人口(人均收入低于1100元)3030户13028人。作为一个农村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县,农民的利益其实就代表了全县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而长汀县农村弱势群体的涉及面之大,尤其是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比例之大,都表明了该县的扶贫工作将会十分艰巨,与奔小康的时代要求相比,现在的工作步伐必须加快。
二、关心和扶持农村弱势群体
多年来,长汀县在解决城镇下岗工人再就业和困难群体社会保障的同时,加大了对农村弱势群体的关心和扶持,通过加快发展产业的办法,为农村弱势群体实现转移和增收提供途径,着力缩小城乡二元差距,逐步探索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整体推进。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了努力:
(一)重抓工业兴县战略
以培育纺织产业集群为主线,做大做强工业主导产业,并着力延伸产业链,加快产业实现单一化向多元化的转变,推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快速发展。工业的发展,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城镇化进程,促进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大规模地向县城集中,使三产的人口与资源比例得到优化重组,还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为农村弱势群体从土地中溢出、实现产业转移、加快增收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二)加快农业产业转移
有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两种形式。内部转移就是实现粮食种植业向林、牧、副、渔业的转移,长汀县以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为主线,促进了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提高了农副产品附加值,从而有效地吸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城郊失地农民就业,同时,规模经营的方式也将成为今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导向。外部转移则是实现农业向二、三产业转移,长汀县当前最主要的做法就是以培育壮大纺织产业为突破口,把劳务开发摆上突出位置,创新培训机制,实行劳务派遣,引导产业意识,集聚发展合力,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全县就地转移农民2万人,向外输出劳力12万人,向非农产业转移成为农村弱势群体实现增收的主要途径。
(三)构建农村社
保机制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加大力度实施小额信贷扶贫和“造福工程”,保障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售粮直补、免征农业税、集体林权改革等一系列支农扶农政策。全县7258户、19339名低收入农户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帮助解决农民进城务工后的住宿、子女就读等后顾之忧。保障工业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就业,不使其负担加重。坚决兑现政府承诺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真正使农村弱势群体得到实惠。应该说长汀县在关心和扶持农村弱势群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该县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关注弱势群体,扶弱济贫,真正建立起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难有所助、安居乐业的社保体系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