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公共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支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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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共政策必须顺应时代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和革新,做好公共政策的优化与组合,否则只能阻碍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由此,面对大转型的社会变革时代公共政策必须作出回应,创新公共政策平衡社会利益,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关键字]公共政策创新和谐社会制度支撑
全面理解、深入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需要从不同的学科视角进行深刻剖析。从公共政策角度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政策合法化程度高;公共政策体现社会公正;公共政策体现利益平衡;公共政策保障弱者。每一个时代都有与时代环境相适应的公共管理模式,国家的公共管理制度只有不断创新,才能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整体变革对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在改革传统的公共管理制度,取得了很大成绩:初步遏制了政府机构不断膨胀的势头;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开始调整和转变政府的职能,政企分开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初步理顺了政府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的局面;政府的行政程序正在
不断简化,行政行为正在不断规范化;等等。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公共管理制度仍然不能完全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看,如何创新公共管理政策,协调利益关系,消除不和谐音符,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制度支撑,是摆在我们政府面前的严峻挑战
一、重新界定公共产品的范围
从经济学视角分析公共政策,公共产品是关键。对于公共产品的划分和厘定,相关论述已是汗牛充栋。但公共产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不停调整,尤其在转型时期的中国。因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公共产品也需要重新界定,以避免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首先,一些传统意义上的公共产品如今已属于市场调节的范畴,如价格管理、工资管理等,因而应减少或取消公共政策的干预;其次,当前社会矛盾比较集中和突出的一些领域迫切需要公共产品的供给,如农村的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等,如食品安全监管(传统上,这方面的公共产品是监管食品卫生),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公共卫生防御体系,以及环境保护等;再次,也有一些领域的公共产品供
给存在"错位"现象,如基础教育、网吧管理等。
二、定公平的和具有社会包容性的公共政策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其普遍性和非排他性;人们也往往把政府视为公平和正义的化身。公平和具有社会包容性的公共管理政策是由政府的性质和公共服务的性质所决定的。其基本的涵义在于,社会中的任何群体、任何个人都不应该被排除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乃至整个社会的机制之外。具体而言,它意味着政府要维护和发展一切公民的基本权利,因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政府要尽可能地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创造公平的机会,尽管每一个人掌握和利用机会的能力存在差异;政府在其行政行为中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重要的是,公平和具有社会包容性的公共管理,核心体现在政府对社会困难群体提
供的服务上。政府要扩大公共服务的受益面,保护困难群体的权利和利益,使其能够享受到
基本的公共服务(如医疗健康、环境卫生、教育文化、住房、社会保障等),分享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