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社会工作理念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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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工作;思路
[论文内容提要]本文从社会工作的角度剖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分析了两者的契合点。新农村建设可以且应该利用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与实务作为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一种手段。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符合我们国家长期的农村工作政策,也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追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社会工作理论的一个长期主题。虽然在用词上,以往的社会工作并没有频繁采用新农村的说法,但是,社会工作所说的社会功能、社会整合、社会协调发展等,在价值取向上与新农村的观点是十分相近的。
社会工作是根据一定的价值观念帮助有困难的人走出困境的活动,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社会工作将凭借着专业优势,利用专业视角分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机遇,洞察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发展有效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的专业技能,介入社会生活,开展专业化的社会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新农村的健康发展作出自己的专业贡献。
一、社会工作视角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条件
新农村的提法,与社会工作的社会整合思想、结构功能思想、社会秩序思想比较接近。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前提。二是村容村貌得到改善。包括住房改造、垃圾处理、道路整治等内容。三是农村社会建设稳步发展。要办好义务教育;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加强农村养老和贫困户的社会保障;要统筹城乡就业,为农民进城提供方便。四是农民素质提高。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要发展农村文化设施,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引导农民主动有序参与农村建设事业。
二、社会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融合的必然性
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助人为宗旨,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业职业,是确保现代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无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还是社会工作都是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取向。“三农”问题的突显,不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展开的前提,而且是社会工作介入的环境。
可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社会工作的融合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必然性。首先,社会转型期的“阵痛”是其共同的背景。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使得原有的社会运行机制得以打破,而进入了中性运行的模糊发展阶段,许多不协调的因素仍明显存在。这为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工作的恢复提供了土壤。其次,社会弱势群体是其共同的基本关注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是针对三农,特别是贫困地区及贫困农民而开展的,而社会工作的基本关怀对象也是生活陷人困境的人,贫困农民是其中的重要群体。第三,二者以人为本的一致性。党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我们党对经济社
会发展规律逐步认识和深化的过程,同时又反映了新农村的本质特征就是以人为本。新时期
下的新农村建设与社会工作的契合,不仅说明两者发挥着维系社会发展的共同的功能,同样说明两者在价值理念、方法等方面有融合的可能性。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工作介入模式
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社会工作有其特定的学科价值理念,还有其独特的实务方法。新农村
建设可以且应该利用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与实务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手段,甚至是重要的手段。
(一)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介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是一个多层次、多方面的立体化结构体系,是社会工作存在的哲学基础,包括其价值、目标、伦理、原则等。社会工作的价值体系具有多种界定,但一些基本的理念却是公认的。社会工作的价值与使命切合于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甚至已经在解决三农问题的历史与现实中得到体现。当然,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念必须适合于中国国情,在方法论意义上的说法就是“借鉴与创新”、“批判与继承”、“综合与发展”的结合。
社会工作本质上是一种助人自助活动,服务是其首要的价值理念。新农村建设与“三农”问题的基本实质问题是城乡差距的扩大,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农民的弱势特征开始逐渐表露出来”,作为农村主要群体的农业劳动者已成为社会的下层阶层,社会最下层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和半失业人员阶层中的极大部分也是“农民”,甚至作为产业工人阶层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农民工”,也被描述成是“一个典型的由经济和社会双重因素造就的一个弱势群体。”由此可见,社会工作介人新农村建设本身是其“服务”这一价值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新农村对“服务”这一社会工作的普遍价值的承认。然而,这里应该注意的是,社会工作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有其特定的内涵。它的服务对象是整个农村,甚至于整个社会,然而其基本的对象只能是农村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不可置疑的是,无论是社会工作专业本身还是新农村提出的初衷,都着眼于整个社会的协调运行,整体社会福利的提高。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农村社会(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处于弱势地位)及农村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始终是新农村建设的关注点,也是农村社会工作的基本服务对象。
个人的尊严与价值的确认,强调了社会的责任,同时也是社会工作对“人”的一种基本假设。个人的尊严与价值的确认强调每一个社会成员,无论其贫穷或富有、健康或病弱、正常或反常、社会的与反社会的,都必须得到社会的承认。社会工作将社会的弱者作为自己的基本关注对象,本身是出于这种人道主义关怀的结果(这可以从社会工作最初起源于宗教慈善活动的事实得以理解)。新农村建设的展开,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一种经济或政治的目标而进行的,这忽略了对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的农民这一群体的价值认同,因而将“人的尊严与价值”的关注这一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介入新农村建设中具有现实的意义。
(二)社会工作实务介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社会工作是一门务实的学科,它所介入和发挥作用的领域是相当广阔的,随着社会的变迁和现代化,它的功能空间仍在拓展。本部分主要探讨社会工作实务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综合运用,但并未分门别类的进行专门探讨,只是在下列介入过程中会综合运用社会工作实务。
1.改善干群关系,提升政府威信
用社会工作思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面临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定位和使命。今天中国农村社会的现实处境是政策实施过程中,基层干部与农民关系紧张,政府威信下降,合法性出现危机。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与政府和农民三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做政策倡导工作,推动政府政策的出台和改变;也可以在政府和农民之间起协调作用,使双方有机会对话、沟通和理解,重建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基础。
一方面,政府有条件为专业社会工作提供发展的空间和必要的资源支持,社会工作者利用政府的现有网络资源为村民提供服务,达到双赢的局面。此外,社会工作者可以有条件推动政府与农民的信任关系发生改变,因为社会工作在重建国家―农民信任关系的过程中,可以起到协调和缓冲的作用。由于许多政策的推行不是从农民自己的需要出发,所以政策的决定和执行出现严重偏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农民抵触,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信任和合法性出现危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社会工作者可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及时将乡村的情况反馈给政府决策者,也要多向农民做政策宣传和咨询,使政府和农民之间多一些沟通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