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原因之深度解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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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只有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进行逐一解析和论证,才能充分地说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的原因,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和作用,使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每个构成要素的实现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和执政,党的领导和执政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每个构成要素实现的根本政治保证、必要前提和必备条件。
关键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度解析
Abstract: Only when the factor of the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is analyzed and demonstrated can it fully illustrates the cause why it is the party that is the crux of the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being constructed,for the status and the function of the munist Party of China,the each integrant part of the harmonious society cannot leave the leader and being in power of the party,and the leader and being in power of the party is the basic political guarantee,essential prerequisite and condition of realizing the each integrant part of the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 construct;socialism; theharmonious society;deeply analyze and demonstrate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中的每一个能否实现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由于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所以,和谐社会每个构成要素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才能顺利地构建,它们的实现都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有着直接的关联,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和执政。
一、党的领导和执政,是民主法治能否建设和实现的根本政治保证、必要前提和必备条件
民主法治的实现与否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因为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所以,在建设民主法治的过程中,不能没有、缺少或离开党的领导。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任何一个时代,我们国家根本没有什么民主法治;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真正的民主法治才成为了事实,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才得到了不断的加强,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才得以制定和通过,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才得以初步形成。没有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不可能真正地当家做主,所谓的人民民主也就不可能存在;缺少、离开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的一系列法律制度、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一系列民主制度根本不可能创建、制定,即便创建、制定了也不可能得到很好地执行,更不可能得到发展和完善。另一方面,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其自身若不能坚持民主法治,缺乏民主法治的意识,和谐社会之民主法治也不可能建设和实现。可见,民主法治的实现与否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离开了党的领导和执政,当代中国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法治。
二、党的领导和执政,是公平正义能否实现的根本政治保证、必要前提和必备条件
为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全方位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其中根本的、起基础和保障作用的,首先是制度建设,因为“现代社会中许多不公正的问题实际上是制度体系的不公正或者制度体系的欠缺和不完善引起的”[1],“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2],所以,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并把公平正义纳入到社会制度的视野中才能得到有效及合理的解决。
加强制度建设,必须重视并努力建立健全以宪法为核心、覆盖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体系化的法律制度,确立法律在整个社会中的权威地位,必须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从而使这种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党的领导和执政,为这样的制度建设提供了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我国才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和体制:建立和完善了确实保障广大民众基本权利的民主政治体制,巩固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夯实了实现公平正义的法治基础;建立和完善了司法体制机制,加强了实现公平正义的司法保障;建立和完善了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建立和完善了收入分配制度,规范了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理顺了分配关系;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了人民的基本生活;等等。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真正地坚持并做到以“起点的平等、机会的平等、条件的平等为新的社会秩序标准”[3],制定一系列人民内部政治生活关系上一律平等并具有高度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才能及时地调整和改革政治体制中有违平等和公平正义的政策、制度。离开党的领导和执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这些基础和条件就不可能拥有和存在,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系列制度原则就不可能制定、制定了也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三、党的领导和执政,是诚信友爱的社会得以建设的根本保证、必要前提和必备条件
在建立社会诚信的过程中,政府诚信、政务诚信的表率作用至关重要,它对社会诚信起着示范和主导作用,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构架的主要推动力[4]。政府及其职能机关不仅是国家政策法规和行政事务的执行者,在很大的程度上也是社会风尚的引领者。作为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和国家政策法规、行政事务的执行者,政府及其职能机关若能以诚心诚意的态度和方法取信于民,改进工作作风,形成高效、廉洁、守信的行为规范,那么,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友爱”主要是指社会各成员、群体、阶层、集团之间及人与人之间相处融洽、相互协调、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彼此信任的关系。这一关系的形成,不但需要公民自身要大力加强自我道德修养,自觉彰显和发扬乐善好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以及“邻里相帮,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同时还需要公民通过强化道德自律以获得“‘与人为善’,‘讲信修睦’,‘成人之美’,‘去争斗之心’”[5]的人生情怀,更需要政府的引导、教育、管理和规范,需要政府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的工程建设,强化道德教育。
可见,政府在诚信友爱的实现过程中都居于重要的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我党是当代中国的执政党,政府、领导干部及政府职能部门都是在其领导下产生的。产生什么样的领导干部,组成什么样的政府,政府职能部门起到什么样的表率作用,政府该如何加强道德教育以及如何引导公民的道德建设走向,等等,都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及其性质和宗旨有着直接的关联。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其根本利益,人民的冷暖安危、喜怒哀乐始终是其执政时关注的焦点、重点和最重要的牵挂,所以,只有我党才会始终做到诚实守信,言必信,行必果,一诺千金,忠于职守、千方百计的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只有在这样的执政党的领导下,政府诚信、政务诚信才有可能,政府公信力才会一步一步的提高,全民的思想道德素养才能得到不断的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热爱集体、热心公益、扶贫帮困的社会风尚才能得以不断的形成,整个社会关爱行动的制度建设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公众参与关爱行动的积极性才能得以不断的提高,激发爱心、连接爱心的力量才能得以不断的增强[6];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保障诚信友爱实现的法制才能得到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如果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不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上,对人民缺乏关爱之心,不能始终做到言行一致,总是说大话、假话,甚至出尔反尔、朝令夕改,其领导下的政府极有可能也会如此,那么,人民就会对其领导下的政府产生不信任感,并疏远之,这将对社会的诚信友爱理念构成致命打击,进而对社会诚信友爱的构建产生严重的破坏。所以,若离开了能够坚持诚信友爱并始终保持诚信友爱之理念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谐社会之诚信友爱的建设就失去了方向、没有了前提和保证,更难以真正的落实和实现。
四、党的领导和执政,是社会能够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必要前提和必备条件
从根本上说,社会的活力来自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力只有得到解放,才能得到不断发展。只有在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制度才得以在中国建立并得到进一步的巩固,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在于,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能够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7]。在当代中国,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坚持并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才能适时地通过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从根本上不断克服和扫除影响、阻碍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桎梏,破除影响人们创造力发挥的各种体制性障碍,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鼓励和支持人们干事业的社会氛围才能得以逐步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