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组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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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标准是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的核心标准,也是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性标准,该标准自1996年10月1日正式颁布以来,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响应。我国于1996年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的认证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宣传推广和试点之后,我国的认证工作发展迅速,截止2001年12月,我国获证组织的数量已增至近1000 家[1]。
但目前我国通过认证的组织主要局限在企业, 行政事业性组织仅占获证组织总数的5%左右。这一局面与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的国际形势不相适应,不利于我国的环境管理工作与国际接轨。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WTO大家庭的一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势必带来新一轮投资热潮, 对于各地区不可避免地会提出越来越高的环境要求。在这种形势下,区域想要获得新的竞争力,就必须寻求同等条件之外的新优势。实施ISO14001国际标准, 可以营造出城市“绿色投资”的良好氛围,创造城市经济发展的新优势,这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城市迈向循环经济社会的需要另外,我国加入 WTO后,政府职能正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型向宏观管理和服务引导型转变,政府部门(包括其下属事业单位)建立体系,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体现,将会对企业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国的环境管理工作与国际接轨。
目前,建立并保持体系的企业只占我国企业总数的很小一部分,企业进行认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高,特别是占我国工业企业总数98%左右的中小型企业的认证工作还几乎处于空白阶段。要想进一步宣传和推广体系,行政事业组织必须带头建立体系,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向企业宣传和推广体系的认证。同时, 按照ISO14001标准的要求,政府部门通过认证后, 就可以对辖区企业提出建立体系的要求,以加快企业贯标认证的步伐。 目前,我国环境管理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而实际上行政事业组织也有资源、能源的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
行政事业组织是国家的管理和决策机构,应率先建立体系,这样,对企业的环境管理才更有说服力, 企业对待环保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必然会大为提高。 ISO14001标准在引言中指出,任何组织,无论其规模、性质、所处的行业领域,都可以建立自己的环境管理体系,并按标准的内容实施,也可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行政事业组织的工作人员一般都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熟悉或比较了解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建立体系的过程中, 易于按标准、按进度完成有关程序化、文件化、规范化工作。而且事业单位有许多理论和技术专家,他们是建立体系的智囊团,可以为建立并实施体系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