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价值、现实意义(一)
详细内容
【内容提要】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和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目标。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应当处理好几个关系,即:1.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2.从中国国情出发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的关系;3.政治文明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价值/现实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日益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并出版和发表了一系列科研成果。这些科研成果对于科学地认识政治文明,自觉地进行政治文明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就目前学术界对政治文明的研究,从整体而言,还是初步的。本文拟对政治文明的理论价值、现实意义以及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关系问题,谈一些自己的看法,旨在抛砖引玉。
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和发展
政治文明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创立自己理论体系的过程中,提出了自己的政治文明思想。早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将社会生活划分为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三个层面,而且明确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并将其作为集权专制的对立面[1]。在《共产党宣言》一文中提出“文明国家”的命题[2]。后来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文明时代的标志、文明社会的概括和文明时代的基础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探讨。明确指出“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3]。这些论述,毫无疑问都包括政治文明。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也不可能从学理上对政治文明予以全面的研究,更没有把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因为在他们看来,“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3]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建立在已经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物质文化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经过了过渡时期的社会变革,阶级已经消灭,包括国家在内的政治现象都成为多余的东西。也就是说,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视野里,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之后,将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而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随之作为国家制度的政治现象也就不存在了,当然也不需要了。恩格斯曾这样指出:“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4]由此可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社会主义并不是要建立新型的政治文明,而是要使政治文明归于消亡。诚然,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到无产阶级的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时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2]他们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时,认为“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的基础”[5]。公社以强有力的措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对公职人员实行选举制、撤换制和普通工人工资制,公社是兼顾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并用地方自治代替资产阶级官僚中央集权。这种民主制包括后来恩格斯所论及的“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6]指的都不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但仍未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的特有现象。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经历过社会主义社会的实践,尤其是未看到经济落后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因而尽管他们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认为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并预测了未来理想社会的某些特征,但是他们不可能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行详尽和系统的理论概括和总结。况且他们一直认为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后,作为国家的国家等政治文明已经不复存在。列宁也没有使用过政治文明这一概念,然而他对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将民主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对文明的认识以及社会文明的结构与相互关系的论述和理论概括经历了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诸如民主、法治等有十分详尽、深入系统的论述外,并就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社会主义民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反复强调要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民主、法治建设,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近一个时期又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将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江泽民在2001年1月10日与出席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同志座谈时指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2002年5月31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要发展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决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要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7]2002年7月16日在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时强调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过程,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的过程。”[8]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9]胡锦涛同志在《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文中指出:“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党对自己一贯坚持和实行的发展人民民主的方针的新总结、新概括。全党同志都要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任何一种类型的政治文明都有鲜明的阶级性。我们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牢牢地把握这一点极为重要。如果这一点把握不好,把握不牢,走偏了方向,不仅政治文明建设很难搞好,而且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害,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影响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不移地推动政治文明建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坚持政治文明建设的方向,关键是要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三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要坚持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我们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一个内容广泛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进行多方面的长期努力。政治文明涉及政治思想、政治制度、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等方面,需要有领导、有步骤地全面加以推进。”[10]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理论的创立,对马克思主义的贡献主要在于第一次将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十分清楚地界定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性质,阐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联系;阐明了政治文明的属性和政治文明蕴涵的内容及政治文明涉及的方方面面;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指导思想、方式方法和具体原则;明确指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方向,充分说明了坚持和完善各项政治制度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意义和价值;原则性地论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和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的和意义,特别强调了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如此等等,都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同时也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提出了一系列课题,开辟了诸多研究领域。随着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其理论价值和理论意义将进一步显现出来。
二、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目标
自从原始社会解体以来,人类社会就是一定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的有机统一体。也正是这三大系统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推动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马克思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4]虽然马克思在这里并不是分析社会的构成,但上述论断确实蕴涵着这样的思想,那就是文明社会可以划分为三个生活领域,或者说三个系统。与此相对应,人类社会的文明也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种结构形态。人类社会发展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注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建设,什么时候社会就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反之亦然。忽视、偏废了任何一种社会文明的建设,不仅这个社会就会残缺不全,呈畸形态势,制约社会的发展进程,而且有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
中国共产党执掌全国政权和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之后,便一直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果断地提出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带领全国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中共十三大正式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路线。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基本纲领。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始终不渝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践雄辩地证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会使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中共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升华。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全新和全面的事业,作为实现现代化伟大目标必经阶段的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在政治方面,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加完善,基层民主更加扩大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健全,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全面、具体的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决策机制,行政管理机制,司法体制,人事制度,推进中国政治的发展,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影响和决定它们的发展方向和进程,真正地发挥其规范和保证作用。因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整个社会文明建设中不仅是不可缺失的内容,而且具有自己独特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