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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习俗研究的路径:评述与启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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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婚姻习俗婚姻形态亲属关系人生仪礼
  【论文摘要】作为民俗事象的婚姻习俗,曾引起民俗学、人类学与社会学的高度关注。国外相关研究大体上沿着婚姻形态和亲属关系、人生礼仪等路径展开。此外,国外学者还就中国社会背景下的婚姻习俗进行深入探索。与国外婚姻习俗的系统性研究相比,国内的起源性研究侧重于婚姻的外在形式与婚礼,在方法上偏重于文献传统。
婚姻习俗这一民俗事象曾经引起国外民俗学、人类学乃至社会学界的高度关注,并且就相关间题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研究成果。本文拟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评述。
一、婚姻形态和亲属关系视角下的婚姻习俗研究
国外学者关于婚姻形态和亲属关系的早期研究,主要以婚姻形态进化理论为代表。19世纪中叶,达尔文提出生物进化学说。进化论提出以后,对婚姻形态以及婚姻仪礼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这种影响一直延续到20世纪。摩尔根(I,ewisHenryMan)在研究中全面引人了进化论,提出与社会形态相对应的婚姻形态进化理论。在摩尔根看来,人类的婚姻形态经历了从杂交、群婚到一夫一妻制的演化过程。此外,摩尔根还极为重视婚姻形态研究,认为它是家庭形态的基础,而家庭形态又是亲属制度的基础。换言之,亲属制度有赖于婚姻规则。基于这种思想,摩尔根率先提出了亲属制度理论,用以分析婚姻问题。这种研究视角一直为后来者所沿袭和推崇。
在20世纪中叶,结构功能论和结构主义理论秉承了摩尔根的研究思路,将婚姻纳人亲属关系的分析中,分别形成“家系论”(descenttheory)与“联姻论”(alliancetheory),并且就社会关系的原动力问题展开学术争论。这两种理论还有不同的表述版本,例如,纵向理论与横向理论、血统理论与姻亲理论、“继嗣理论”与“交换理论”等。当然,这些表述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理论阐述和学术争论。家系论强调亲属制度的纵向关系,主张代际关系的接续是社会组织的基础,认为婚姻是家庭之间的关系‘它不过是社会结构的重新组合而已。家系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拉德克利夫一布朗((AlfredReginaldRacTcliffeBrown)、福特((DaryallForde),福特斯((MeyerForEed}与埃文斯一普里查德(E:E.Evana-Printchard)等人。与家系论的主张截然相反,联姻论以婚姻交换为中心,认为乱伦禁忌让家庭之间通过婚姻结成亲属网络,然后以横向联姻网为基础组建社会的框架结构,所以联姻重子家系。联姻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为列维一施特劳斯(ClaudeIkvi-Sfreuss)b家系论与联姻论两种观点的对立,使它们在解释亲属关系时缺乏普遍性与连贯性,当然,他们对形式的过分注重,也招致了广泛批评。尼德海姆(}odneyNeedham)就是批评者之一,在他看来,拉德克利夫一布朗和列维一施特劳斯“过早地建构了宏大理论”川。当然.也有人认为,理论上的对立责任并不在于学者,而是与田野工作地点的民众诊释传统有关。从总体上讲,结构功能学派所主张的家系论来源于非洲和中东的调查;而结构主义学派所主张的联姻论来自于南美洲、东南亚的调查fz}0签子这种逻辑,在同一研究领域中出现了不同的理论,缘自于民众不同的解释系统。
不久,有关婚姻和亲属制度的研究进人全面反思。与此同时,婚姻问题研究也逐渐进人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这一阶段,本土人的观念成为发总的核心,即学者的理论是否真实地映射出当地民众观念,开始作为一个间题浮出水面。利奇主张反思工作应当从概念和分类假设开始,他指出,婚姻、亲属制度、单系继嗣与非单系继嗣、父系社会与母系社会的分类等都应当列人反思的范畴。这些分类的问题在于“分类者从来没有解释为什么选择这个参考框架,而不是另一个”,而且“分类强加的思想禁锢很难彻底打破”。利奇总结说,“我们把时间耗费在把客观世界的现实填充到一组预先发展好的,而不是从观察得出的概念框架中去”}3)(Pl.7b)。利奇的贡献还在于,他明确提出英语的思维模式不“定就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必然模式。利奇的这种主张得到了尼德海姆的赞同和借鉴。尼德海姆十分强调对分类词汇的批判性使用,以及对间题的恰当陈述。他认为,人类学研究应当直接依赖于本土内在的分类,用本土术语进行思考,换言之,就是按照个案自身的展现来理解它,而不是应用预设的概念和分类去解释。
20世纪70年代初,在婚姻研究中引人了更多的分析变量,例如性别、声望、地位和权力等。20世纪90年代以后,婚姻研究中的亲属关系转向再次得到关注。正如迈克尔・赫茨费尔德(Michaelrierzfeld)所评价的那样,亲属关系获得了无所不在的社会文化意义。与此同时,对婚姻和亲属制度研究的反思工作仍在继续。例如,博恩曼(JohnBorneman)认为,婚姻研究具有意识形态和范式倾向,压抑了自愿亲属过程,他据此提议,亲属研究应当转向关心与被关心的框架上〔礴”,当然,这种看法体现在学者质疑婚姻制度的普遍性等方面。
此外,其他学科还从各自角度加人到关于婚姻的讨论中来。例如,贝克尔(GaryStanleyBecker)、彼德・布劳(PeterM.Blau)就分别从微观经济学、社会学角度研究婚姻现象。
二、人生仪礼层面下的婚姻习俗研究
一般而言,凡・吉纳普(ArnoldvanGennep)较早地对人生仪礼进行了系统研究。他的贡献在于,通过对个体“人生危机”的分析,提出了“通过仪礼”(theritesofpassage)的概念。他认为,所有的仪礼都是从一种社会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社会状态,因而具有通过仪礼的共同特征,而通过仪礼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脱离(separation)、转变(transition)和加人(incorporateion)仪式。在不同的仪式中,这三种类型发展的程度不一致。在理论上,凡・吉纳普将其提升为前闭限仪式(preliminalrites),限仪式(liminalrites)与后阂限仪式((postliminalrites),他认为一个完整的通过仪礼包括这三种仪式。根据他的解释,通过仪式的意义有两种:从社会角度看,它承认个体社会状态的过渡;从个体角度看,它使经历仪式的个体对自己的社会状态有充分认识。因此,通过仪礼的功能在于,整合由社会状态的过渡带来的无序和不稳定。凡・吉纳普一直将过渡仪礼的思想贯穿于订婚与婚礼研究的始终,他认为“婚礼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行动”,是一种“永久性地加人新环境的仪式”,同时也是一种变更关系、破坏社会平衡,以及从日常生活的“平淡中苏醒过来的场合”C5)(r}o-n.;}oas)
其后,涂尔干(mileDurkheim)、拉德克利夫一布朗与沃纳(W.I,IoydWarner)等在审视仪式对于社会行为的影响和意义时,都运用了生命危机仪式,进而从结构功能的角度确认了凡・吉纳普的研究范式,在他们看来,仪式是社会组织的一种表述。而米德((MargaretMead)、柏特生(GregoryBateson)与杜波伊斯(CoraDuBois)等学者则从心理的角度关注仪式,侧重于研究仪式与文化、人格的关系。在真正意义上遵循通过仪礼研究并对其分类进行拓展的,应当说是查普尔(EliotD.Chapple)与库恩(CarletonS:Coon)。他们在凡・吉纳普研究的基础之上,提出“强化仪礼,’(ritesofintensification)的概念,用以指代关于群体事件的仪式。而且,他们还区分了与季节相关的岁时仪礼、与群体活动相关的周期性仪礼以及与个体生命周期相关的通过仪礼,并指出后者在时间上的不可逆性。查普尔和库恩还引人互动理论来解释仪式,认为仪式的功能在于恢复社会互动中的平衡〔a7(wamt)0
特纳((VictorTurner)延展了凡・吉纳普关于“闹限”阶段的观点,提出人生仪礼的现实意义就蕴含于它的象征性中,在“阑限”期间,仪式主体处于一个既不属于过去也不属于未来的文化区域,主体的身份含混不清,通过“阑限”之后,仪式主体被安置到一个恰当的社会结构中,权利与义务得到明确界定〔}7(r}-vs>。在特纳看来,社会生活就是由结构与反结构组成的一个辩证地发展过程,而仪式创造了一种似是而非的场合,将人类内在的反结构无序力量引人结构的社会有序中,在这个意义上,仪式使社会成为可能,于是特纳就将仪式研究与社会结构联系在一起。
特纳一反结构功能主义、结构主义的研究传统,引人结构冲突模型来解释仪式,不仅深化了凡・吉纳普的“通过仪礼”理论,而且还对以后的仪式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与特纳一道同是象征人类学代表人物的格尔茨(CliffordGeertz),也曾对仪式进行了深人研究,他认为,“在仪式中,生存世界与想像世界借助单独一组象征符号形式得到融合,变成同一世界”,从而“塑造了一个民族的精神意识,,{.〕(r}xs>。利奇也注意到仪式在生存世界和想像世界中的意义,只不过在表达方式上与格尔茨略有差异。他强调仪式所表达的是,实际经历的世界与抽象思维中的另一世界之间的关系,而文化则在其中起到了交流和解释的作用。在有关通过仪礼的论述中,利奇从互表的时间和空间出发,将通过仪礼的意义总结为跨越社会界限,并且标志着社会时间流逝的间断[[9](P83,8U-82)0近期的仪式研究还引人了诸多可变因素,例如,仪式行为、象征符号与政治权力的关系,以及仪式的整合与瓦解功能,等等。受到这种多元化研究趋势的影响,仪式通常被视为一个多角度的,兼具两重性的复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