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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舆论引导与舆论和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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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是“社会或社会群体对特定事物、现象有一定倾向性意见和情绪的总和”①。是对社会的事态发展和人们的思想行为影响最直接也最有冲击力的一种“软性力量”。江泽民同志指出:“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可见舆论对国家、社会影响巨大。因为各自的利益出发点不同,价值取向不同,社会不同群体的意见之间,群众意见与政府意见之间,肯定会存在这样那样的分岐,只有当各种社会群体的意见和政府的意见最后融合为相对统一的、能够推进社会事态良性发展的意志时,舆论才算是达到一种和谐状态。党的执政能力,“从本质上讲,就是在执政中有效地影响、控制人心向背,争取最大程度支持的能力。”②而舆论和谐与否,恰恰是衡量人心向背的重要标准。所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引导舆论的能力提升到了执政能力的高度。特别是现在我们强调构建和谐社会,人们思想行为的和谐最先也最直接取决于舆论的和谐,所以舆论和谐不但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也是它的首要前提。党和政府必须将自身角色定位为引导主体,努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以增进舆论和谐。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要从以下三方面来破题。
  一、把握规律性是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增进舆论和谐的前题
  唯物辩证法认为,人们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而要顺应事物发展的内在必然性。因此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增进舆论和谐的前提,是从理论层面上把握舆论的内在规律,并顺应其规律来确定工作方向和原则:
  第一,把握舆论的总体运动规律以确立引导方向。从舆论的总体运行来看,它的形成和传播是人们对特定事物的主导性意见不断集合放大的过程。正如德国舆论学家诺依曼在她“沉默的螺旋”理论中指出:因为害怕孤立的社会天性,人们会积极发表与人群中“优势意见”相吻合的自身意见,而对之相悖的自身意见则保持沉默,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方越强则一方越“沉默”的“螺旋”发展过程。③越来越强大的一方通过传播不断汇集,就形成了倾向性一致的主导性意见――舆论。这种主导性意见的倾向,可以是正面的积极的,能够起到弘扬社会理想、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发展的作用,也可以是负面的消极的,破坏社会稳定、阻碍社会发展。前者意味着针对某一对象,政府和群众的意见之间,不同社会群体的意见之间融合成了推动社会事态良性发展的相对统一意志,舆论达到了“和谐”状态,后者意味着舆论处于“失和”状态。所以,要有效地增进舆论和谐,根据其运行规律,必须把引导方向确立放大和弘扬正面的积极的主导性意见。
  第二,把握舆论的分类布局规律以确立引导重点。从舆论的分类布局来看,它根据不同的传播途径分为口头和媒介两大舆论场,其和谐度取决于两大舆论场在布局上的重合度。通过人际传播汇集的意见情绪形成的口头舆论场。口头舆论在表达方式上是人们情绪的自然渲泄,在传播方式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口耳相传,容易发生歧义和扭曲,故而口头舆论场具有情绪化和离散型特征。通过组织、传媒传播的舆论形成媒介舆论场。媒介舆论一般是有关信息经过一定组织程序和把关程序,由政府和传媒直接向各方公布沟通,故而具有理性化和组织型特征,显然,这种特征更容易形成统一意志,更容易接近和达到舆论的和谐。针对同一特定对象,口头舆论与媒介舆论是可重合的,当它们的重合度大,说明媒介舆论场的覆盖面和影响面大,舆论的理性化和组织化程度也就高,容易达到和谐状态。反之,则说明媒介舆论场的覆盖和影响面小,口头舆论场大,舆论的情绪化、离散化特征明显,难以达到和谐状态。根据这个分类布局规律,要有效地增进舆论和谐,必须把扩大媒介舆论场,实现媒介舆论场对口头舆论的最大覆盖确立为引导重点,最充分地发挥组织和媒体的引导作用。
  第三,把握舆论的适时引导规律以确立引导时机。首先,民意是我们所要实施舆论引导的主要对象。从舆论不同类型的特点来看,实现舆论和谐的关键在于实现口头舆论的理性化和组织化,而口头舆论实际上就是存在于广大人民群众中的民意。只有在了解民意运行机理的基础上,才能把握对它的适时引导。其次民意的运行有一个从“基础民意”④到“涌动民意”的过程,民意涌动又有一个由弱到强,由酝酿到诉求再到对抗的过程。在一般情况下,人们的意见情绪都是既保持对社会现象的基本评判又处于温和运行的“基础民意”的状态,只有当某种社会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并通过一件大事爆发出来譬如“非典”事件,就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及其它系统存在问题的总爆发。针对这种事件,“基础民意”很快就转化为“涌动民意”,这种涌动又要先后经历群体情绪激烈无公开表达的“潜在民意”阶段,有言论表达的“显在民意”很快就转化为“涌动民意”,这种“涌动”又要先后经历群体情绪激烈无公开表达的“潜在民意”阶段,在得不到重视和疏导的情况下,最后可发展为采取集体过激行为的“行为民意”阶段⑤,这标志着舆论从初步“失和”发展到严重“失和”,危及社会安定和秩序。必须想方设法把各类涌动的民意引导回归基础民意理性温和的状态。从民意涌动的过程和强度来看,引导得越早,其回归的路线越短,引导的难度越小,所起的引导作用也就越大。所以,在对舆论实施引导的时机上,要突出一个“早”字,做到“早”预测、“早”引导、“早”生效,才能有效地增进舆论和谐。
  二、体现时代性是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增进舆论和谐的关键
  做一切事情都必须以实际情况为根本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所以从理论层面上把握了舆论的内在规律后,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关键还在于从现实层面上弄清舆论的时代特征,正确估价舆论引导能力的现实状况,努力在舆论引导中体现时代的要求。近些年来,党的舆论的引导能力总体上适应时代的发展和要求,营造了稳定和谐的舆论大局,特别是在科学发展观、小康建设、祖国统一等大政方针、理念的引导上,有力地统一了全民族的思想认识。但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当前舆论确实存在着民意的涌动、局部失和的问题:群众中的各种潜在情绪暗流涌动,互联网、上访潮里的“显在民意”沸沸扬扬,特别地是以群体性事件登场的“行为民意”屡屡发生,对社会稳定、秩序造成了冲击。增进舆论和谐,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时代命题。因此,必须从三个方面体现时代的要求,提高党的舆论的引导能力。
  第一,体现舆论复杂性的时代要求,增强认知能力。复杂的社会现实决定了当前舆论的复杂性特征。我国目前正处于人均GDP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黄金发展期,矛盾凸显期。社会转型的“四个多样化”带来了社会结构的大调整,贫富差距问题、官民互信问题、就业问题、环境问题等等,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各种社会问题交错在一起,使引起舆论关注的热点、焦点错综复杂,生活中一点小事往往就能引起轩然大波。根据央视论坛报道:今年春节期间,光因为宠物狗引起的舆论事件就发生了五起。这就完全不同于过去那种只有国家大事才能引发舆论的情形。舆论这种复杂性要求我们在工作、生活中有一种超强的敏感性,能够见微知着地洞察小事情背后的大问题,做到预先防范、及时引导。但我们的引导工作中却存在着认知能力与舆论这种复杂性时代要求之间的矛盾。我们一些职能部门在很多时候处于一种引导无意识状态:一是缺乏敏感性。对一些可能激发矛盾冲突的事件视而不见麻木不仁,致使小事变大事,“民议”变“民怨”;二是存在“狭隘宣传观”。认为疏通民意、引导舆论只是宣传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面对问题缺乏应有的沟通意识,也没有运用媒体的意识和常识;三是存在“对立思维”。在事件发生特别是“行为民意”发生时习惯于站到群众的对立面考虑问题,而不是采用更能有效引导民意的“共赢思维”,争取在条件允许的可能中实现各方面的最大满足。四是存在“封闭思维”。遇事总以为可以靠封、捂、堵、压来遮掩矛盾,既然缺乏开放透明的信息意识,当然也谈不上尊重、疏导民意了。意识上的这种种滞后,常常造成简单事情复杂化,可调和矛盾演变为不可调和矛盾,造成舆论失和事态的升级和扩大。这是我们的能力不能很好地体现舆论复杂性的时代要求的重要表现。要增进舆论和谐,首要前提就是要预防和避免舆论失和事件的发生,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舆论格局,党和政府必须在开阔视野、开放思维中增强见微和知着的认知能力,在对细微矛盾的化解中消除“潜在民意”,及时引导舆论进入和谐状态。
  第二,体现舆论即时性的时代要求,增强行为能力。高度发达的传播技术条件决定了当前舆论的即时性特征。互联网、手机短信这些新兴传播技术的使用,使人们在接收、传递信息上突破了过去很多时空的限制,使信息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被全球每一个角落的人知道,这就使舆论能在事件发生的即时汇集形成,并且达到最大的覆盖影响面。根据越早越好的舆论适时开导原则,舆论的这种即时性,要求我们能够在舆论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作出迅速准确的行为反应,及早开展引导工作,避免涌动民意进一步向前发展。但是,我们的舆论引导工作中却存在着行为能力与舆论即时性时代要求之间的矛盾:一是沟通不力。有些是不懂民意,找不到沟通点,做起工作来就象是“隔靴搔痒”:有些是惯于空话套话场面话,这种落不到实处的沟通无法引导民意;还有些不善于运用媒体,既找不到便捷的沟通工具也找不到恰当的沟通方式。二是传播不力。特别是我们一些主流媒体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及时恰当报道一些突发性、敏感性问题,给了谣言可乘之机。三是预警不力,对民意的发展缺乏前瞻性,致使一些事态在察觉后进一步扩大。四是应急不力,行为民意发生后,先是千方百计“捂盖子”,不行就简单地把专政机关推上前去,加重了群众的对抗情绪。这种行为上的不力同样使我们的舆论引导能力不能很好地体现时代要求,是促使我国当前舆论局部失和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所以,要进一步增进舆论和谐,针对当前舆论的即时性特征,党和政府必须在强化其传播沟通力和预警应急力中增强引导舆论的行为能力。
  第三,体现舆论多元性的时代要求,增强规范能力。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群作为产生舆论的主体,其意识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决定了当前舆论的多元特征。首先,转型期“四个多样化”带来人们生存状态和社会分层变化的同时引起了各阶层、各群体价值取向、利益关注点的多样化;其次,全球化的发展进程既打开了人们的视野,又使人们的思想意识受到来自不同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体系中价值观念、思维观念的冲击;再次,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增强了人们的独立自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最后,传播媒介的发达为人们接收、消费、发布信息,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和便捷的传播渠道。正是上述因素主导了当前舆论内容的多元化。越是开放多元化的格局就越需要钢柔相济、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去加以规范引导,但我们目前的制度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这个需要。现存的一些制度缺陷造成了我们引导舆论的规范能力与舆论这种多元化时代要求之间的矛盾。一是立法监管不到位。大众传媒新闻报道与评论是引导舆论最主要的工具,但我国以政策主导传媒发展的管理传统仍未突破,缺乏系统完善的新闻立法,使新闻工作中难免地存在“领导一句话,报道就走样”的人治现象,屡屡发生“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的失范现象,造成了媒体公信力的流失。一些地方的新闻发布制度,因为缺乏明确的责任监督规定,也变成了“歪嘴和尚念经”特别是大事件发生以后,新闻办变成了“统一口径办”,新闻发言人变成了“记者公关专员”,政府新闻发布的公信力和引导力也就大打折扣。此外,对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监管,也存在一个立法滞后,缺乏可操作性问题。二是组织体系不适应。我们引导民意原来所依赖的那套以单位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因为受“四个多样化”的冲击,影响力和影响范围正在逐步缩小,这就使我们无法较快较经济地整合离散的口头舆论,达到舆论和谐。所以,针对当前舆论的多元性特征,要增进舆论和谐,就必须尽最大可能实现舆论的理性化,加强其组织化,这就要求党和政府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组织制度,增强引导舆论的规范能力。
  三、富于创造性是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增进舆论和谐的途径
  经过理论层面的探讨和现实层面的分析,在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实践层面上,我们就要努力探求既遵循舆论内在规律,又体现时代要求的富于创造性的途径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增进舆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