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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基金会发展问题研究(一)

详细内容

摘要:本文详细描述当代中国基金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出其未来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基金会;非政府组织
  
  一、基金会的历史和概念
  
  (一)基金会的发展历史。基金会的发展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601年英国颁布的世界上第一个有关民间公益组织的法律――《慈善法》。该法律划定了公益慈善组织的范畴,强调这类组织所具有的公益性、慈善性和民间性等原则,随之成立的英国慈善委员会对英国的公益慈善组织进行管理,它对于英国民间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而现代基金会制度起源于美国,现代基金会理论的创始人安德鲁・卡内基在1889年发表的《财富的准则》中提出,应突破只重慈善事业和财产积累的传统基金会观念,应大力资助有一定风险但从长远看有发展前途的研究和发明事业。1910年美国著名的钢铁大王卡内基建立的“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和1913年美国石油巨头小约翰・戴维斯・洛克菲勒建立的洛克菲勒基金会,成为现代基金会成立的标志。
  (二)基金会的定义。《世界基金会指南》一书指出:“基金会是一个非政府、非营利的组织,它有自己的资金,由其受托人或董事会管理,旨在资助教育、慈善、宗教等社会公益事业。”美国“基金会中心”的权威定义:“基金会是一种实体,它是一个非营利组织或慈善信托基金,其主要目的是向独立的组织、公共机构或个人进行科学、教育、文化、宗教或其他慈善性捐赠”。一个基金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是合法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属美国税法501(c)3类免税单位;设立目的是为某种教育、慈善等公益事业服务,本身不能是政治性组织;必须有固定资产为本金,妥善经营管理以保值、升值,每年只使用其利息或红利收益部分开展活动;为合乎条件的申请人或机构提供资助金(资助型基金会),或由其附设机构实施(业务型基金会);由被委托人或独立的董事会管理,不受政府和捐赠人的操纵。
  
  二、当代中国基金会的发展历程
  
  当代中国的基金会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基金会的蛰伏期。在建国初期,民间的慈善活动基本停止,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由国家和集体统一安排,人们在一种财富相对平均的条件下生活,收入没有大的差别。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国基金会的恢复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以及扩大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了我国现代历史上第一批公益性基金会的产生。1981年7月28日,我国第一个公益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1982年宋庆龄基金会成立,同年设立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9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成立。这些基金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现代基金会的开始。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和1989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的基金会正式纳入政府管理的范围。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国基金会的改革探索期。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把原来由企业和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转移到社会,使越来越多的非营利性组织应运而生。1993年中华环保基金会、1994年中国第一家综合性的慈善组织中华慈善总会相继成立。1998年,国家民政部设立民间组织管理局。同年11月,国务院修订并发布新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这标志着中国的基金会管理开始完善。
  第四阶段:20世纪初至今――中国基金会的转型发展期。2l世纪初,中国基金会历史上发生了三件大事:一是2001年中国加入WTO,WTO给中国包括基金会在内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带来机遇;二是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出台,规定了私募基金,这标志着中国基金会及其管理制度开始转型;三是2007年《物权法》的出台,将《宪法》规定的保护非公有财产的规定落实到法律层面,加大了对基金会财产的保护。
  
  三、当代中国基金会发展的两大问题
  
  (一)基金会的合理性问题。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如果社会政策方面不能进行改革与创新,就不可能使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取得突破并获得重大成就。事实证明,单纯依靠政府力量,已不能解决众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因而只能实行“社会事业社会办”的社会化政策和方法。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设立了众多基金会,其性质包括社会福利、慈善救助、助学培训、医疗保健、科学研究、文化艺术、生态环境、国际合作等,涉及各类公益事业,它们不但促进了社会发展,还解决了一些社会问题,并已经成为与政府部门和企业并存的第三部门,对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起关键作用。一个文明健全的社会不仅需要有健全的政府体系,还要有健全的市场体系和健全的公共非营利体系。马克斯・韦伯在其名著《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中说道:当追求财富与道德自律同步发展时,才能达到现代企业家的最高境界。资本理性和道德理性的结合,会给社会创造健康的财富。今日中国尤其如此。因此,“慈善文化已经成为社会第三次分配的灵魂”,而作为第三部门姿态出现的民间慈善基金会组织,已日益成为“和谐社会第三次财富分配的调节器”。资料显示,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内地已建立100余家社会公益机构,获得的民间捐助约为10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最大的慈善组织――中华慈善总会自1994年成立以来,共收得善款善物合计人民币50多亿元。2004年出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条已明确了基金会的公益性质,即要求我国所有基金会都必须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这也是我国基金会存在的合理性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