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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惩治腐败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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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重大胜利,但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彻底治理腐败,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原因有二:一是腐败行为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具有反腐败的积极性;二是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紧迫性,没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难以完成。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稳步推进。在治理腐败的问题上,发扬民主与强化专门机构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
  [关键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治理腐败;知情权;监督权
  
  改革开放30年来,党和国家一直重视治理腐败问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治理腐败直接关系着执政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十六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不断加大,反腐败斗争的成果日益明显,但同不断升级的腐败现象相比,任务仍然相当繁重。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损害着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如何预防和惩治腐败,是全党和人民十分关心的问题,本文试图从社会主义民主的角度就治理腐败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腐败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惩治腐败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心声
  
  腐败本质上是手中握有公权的人,利用手中的公权谋取私利。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握有公权的人,其手中的公权都是人民给的,他们应当用手中的公权为人民谋利益,腐败分子却用来谋私利。谋私利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贪污,就是利用手中的公权,把属于人民的财富直接攫为己有;二是受贿,就是用公权与他人做权钱交易,从表面上看受贿者得到的钱财来自行贿者,实际上行贿者之所以行贿,是想通过受贿者捞取更多的钱财。例如,上海地产商江信惠送给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殷国元现金、房屋、股权等共计3280万元,作为回报,江信惠通过殷国元在寸土寸金的上海取得了两块土地的开发权,共计661亩,使国家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商人梁培?向广东省增城市荔城镇分管国土的副镇长邱伯禅送了一万元人民币和一辆小轿车,作为回报,邱伯禅违规为梁培垄征地754.323亩,同样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有些行贿者没有从受贿者手上捞到钱财,但捞到了官职,即以钱买官,而后利用买到的官职,捞取更多的钱。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无论是国家财产的损失,还是国家权力的损失,都是人民的损失,腐败分子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侵吞人民的利益,必然引起人民的不满。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的问题,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各地根据党和国家的布置,积极开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工程,但总有一些人以权谋私。江西“省长手机”被打爆一事证明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积极性。为了防止违规使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江西省长吴新雄公布了自己的手机号,接受群众举报,群众踊跃来电,由于通话时间长,手机热得发烫,用手巾包着接听,五天打坏两部手机。这说明人民群众对腐败是深恶痛绝的,治理腐败人民积极性最高。
  
  二、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惩治腐败必须依靠民主
  
  自从私有制产生以后,就有人利用公权谋取私利,就有了腐败问题。与腐败问题并存的就是对腐败的治理,几千年来不同类型的国家,都在探索、寻求和实践着治理腐败的手段和途径。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曾经用严刑峻法治理腐败,资本主义国家曾经以高薪养廉的方法预防腐败,虽然有效,但都有限,没有哪个国家彻底解决了腐败问题。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人是有欲望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当违规利用手中的权力能够满足自己的欲望时,总有人把持不住自己,利用手中的权力满足自己的欲望。无欲则刚是至理名言,但清心寡欲的人就少得可怜,无欲的人就更加难寻。手中握有公权的人,在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里控制住自己的欲望是可以做到的,但是,让掌权的人一辈子控制住自己的欲望非常难。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查处了许多贪官,其中根子上就坏的人是极少的,从刘青山、张子善到陈希同、成克杰、陈良宇,他们都有过艰苦奋斗、锐意进取、成绩卓然的历史,但都没有坚持下来,后期都留下贪污腐败的记录。有些贪官曾经是英模人物,后来腐败了,湖南省耒阳市公安局原局长肖强曾经是一位打黑除恶的英雄,案发前荣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任长霞式公安局长”等荣誉称号。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落马前曾经在执行岗位上成绩斐然,被人们誉为“中国第一执行局长”。让一个手握公权的人控制住自己的私欲,做到一辈子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一件很难的事,让几千万握有公权的人都控制住自己的私欲,做到一辈子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就难上加难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还不够发达,社会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还远不能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的需要,人们的收入水平总体较低,而且差距较大。公职人员的法定收入,与社会高收入阶层差距更大,中国平安公司的董事长马明哲2007年的年薪是6616.1万元,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2007年的年薪是1748.62万元,北京富豪――大众电器创始人张大中在2007年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5.6亿元,其收入数额可想而知。社会公职人员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种种诱惑下,要能抵制得住,确实很难。党在十六大报告中要求各级党委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党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腐败是社会顽疾,以往历代统治者无法彻底解决腐败问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执掌政权的工人阶级有没有办法彻底解决?有办法彻底解决,这个办法就是民主。为什么只有依靠民主才能彻底治理腐败?这是由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决定的。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都存在产生腐败的条件,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不依靠人民的力量,难以持久。腐败的本质是以公权谋私利,表现为权钱交易、钱权交易、权权交易,而且交易的手段不断翻新,越来越隐蔽,反腐败斗争越来越复杂,不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难以及时识破,相当多的腐败案件,都是通过群众举报发现的。凡是有公权存在的地方,都有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问题,无论是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教育领域和军事领域的公职人员,无论是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公职人员,还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腐败问题上都没有天然的免疫力,都需要对他们实行全方位的监督,如此艰巨的任务,没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单靠专门机关是难以胜任的。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我国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改革发展的要求相比,反腐败斗争仍然具有紧迫性,需要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一道将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三、推进民主,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稳步推进
  
  彻底治理腐败必须依靠民主。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但民主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科学引导,稳步推进。我国有过“十年文革”的教训,在“放手发动群众”的口号下,搞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踢开党委闹革命,实质上是一场动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