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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文学话语形式的三次论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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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现代文学论争史上,“平民化”、“大众化”、“民族形式”等范畴显得尤为突兀,它们之间不仅在概念的外延和内涵上互有交叉,而且常常冠以“民族性”的前缀,与“贵族化”、“西方化”、“资产阶级化”针锋相对。一个世纪以来,我们的文学活动始终在贵族/平民、知识分子/工农兵、民族性/殖民性等话语论争中负重展开,从“文言与白话”之争到“化大众与大众化”之争,再到“民族形式与‘五四’传统”之争,喧闹的话语权转换背后潜在的是价值观念的冲突。正如福柯所言,“重要的不是话语讲述的时代,重要的是讲述话语的时代”。“普及”工作因为契合战时文化心理诉求和民族国家意识需要,始终处于论争的支配地位,“提高”工作因思想启蒙的缓慢、遥远而屡屡延宕,未能充分实践。
一、“文言”与“白话”之争
“五四”文学革命对传统文学秩序的巨大冲击,是白话文学主张的提出和文学进化观念的确立,其中,白话与文言之争是革命的关键。论争中,胡适把中国文学分为两个对立的部分:一是上层的、贵族的、文言的,一是下层的、平民的、白话的,并从文学史角度得出结论,“两千年的文学史上,所以有一点生气,所以有一点人味,全靠有那无数小百姓代表的平民文学在那里打一点底子……从此以后,中国的文学便分出了两条路子:一条是那模仿的、沿袭的、没有生气的文学;一条是那自然的、活泼泼的、表现人生的白话文学。后来的文学史只有那前一条路,不承认那后一条路。我们现在讲的是活文学史,正是那后一条路。”这“后一条路”不仅颠覆了传统文学的正统地位,而且建立了白话文学的新视野,宣称“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之利器,可断言也”。在胡适看来,“言语本为思想之利器,用之以宣达者”,白话无疑是宣达思想的利器,“那所谓‘引车卖浆之徒’的俗语是有文学价值的活语言,是能够产生有价值有生命的文学的”。显然,新文学先驱立论的基点是“以人为尺度”的,文言以晦涩的外衣养成国民“笼统的心思”,以贵族的姿态垄断语言的专利,造成人与人之间的隔膜,而白话则真正使语言成为了人与人之间交际的工具,达到了相互了解、相互沟通的目的。针对林纾、梅光迪等人对白话文乃“贩夫走卒之语”,不登大雅之堂的指责,胡适反驳说:“所谓‘俗’,其简单的意义便是‘通俗’,也就是深入人心”。在文学上,它表明白话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是建立在“教育普及”的合理性之上的,即“文章是人人会做的”,不是独夫与文妖的专利。
于此,我们说胡适的“白话文学”主张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语言概念,而是一个有着深刻寓意的文化概念。周作人在《平民文学》中说:“就形式上说,古文多是贵族的文学,白话多是平民的文学”。贵族文学与平民文学的区别在于:“第一,平民文学以普通的文体,记普通的思想与事实;第二,平民文学以真挚的文体,记真挚的思想与事实”。也就是说,平民文学不仅能够满足广大民众生活需要,而且还因与口语的接近,使得它更契合“五四”时期要求婚姻自主、个体自由的人们的人情。鲁迅在批判文言时说,“汉字的艰深,使中国大多数的人民永远和前进的文化隔离”,而白话的“切近人情”正是要使大多数的人民与前进的文化相联系,从文化的前进中实现自我解放。这之中,人的前进与白话的前进相得益彰,前者规定着后者的价值尺度,后者为前者的实现提供必要的思想支持。林纾、梅光迪等保守派把文言/白话的对立视为雅/俗等级之别,胡适、刘半农、吴虞等革新派则运用文学进化的观念颠覆了这种等级森严的秩序藩篱,将传统的雅/俗对立改写为传统/现代的对立。平民文学正是在这样一种开放的文化视野下,以读者接受的广泛性、价值取向的人民性和思想情感的现代性,于颠覆后的秩序真空中重建了一种新的表意规范和文类系统,并以“人的尺度”和“文类进化”的理性特征,与一般意义上的通俗文学以及慈善文学区别开来。
在“文言与白话”论争中,文言派持守的是一种贵族主义和保守主义立场,他们并不反对白话文本身,因为林纾本人就参与了晚清白话文运动,用近乎白话的文言文翻译了许多西方作品,他们反对的是白话文学对传统文学地图的改写,是白话文学背后的“平民主义”价值立场。白话文学破坏了传统文言与白话之间严格的等级秩序,引发的不仅是文学观念的变革,而且也使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冲突,由形而下的表意规范层面延及形而上的价值体系层面。早在胡适与梅光迪的私人论争中,胡适就曾说过,“吾以为文学在今日不当为少数文人之私产,而当以能普及最大多数之国人为一大能事。吾又以为文学不当与人事全无关系,凡世界有永久价值之文学,皆尝有大影响于世道人心者也”。这里,“普及最大多数之国人”和“大影响于世道人心”道出了胡适白话文学观念的两个方面:人的文学与平民的文学。作为民族国家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学形式的变革势必折射民族、民众的心理情绪,“文学的国语”、“国语的文学”主张本身内在地包含着民族独立、国家自主的政治诉求。因此,语言的“由雅变俗”、受众的“由士大夫而平民”,不仅是文学形式本体使然,而且也是出于救国和启蒙的需要,白话取代文言反映的正是传统/现代两种不同价值观念的冲突和对立。
当然,“文言与白话”论争的展开也宿命般地充满着矛盾与悖论。首先,平民文学实践难以贯彻。尽管“五四”白话文学倡导者主张“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但事实上,白话决非通俗到如白居易的诗歌那样,一般老太太都能读懂。接受传统文化熏陶和西方现代教育的新文学先驱们不可能完全迎合老百姓的欣赏趣味,采用他们的日常口语、俗语来进行写作,而是保留有浓厚的“欧化色彩”,于是,“国语文学”的对象―――文化程度很低的普通民众对这种“欧化”的白话文在多大程度上接受,实在值得怀疑。事实确实如此,当时识字的人们宁可去读鸳鸯蝴蝶派文白相杂的小说,也不要读白话的新文学作品,鲁迅的母亲就是一例,她宁愿读张恨水等人的小说,也不喜欢看儿子所著的小说。
新文学不通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语言输入上的“欧化”现象。现代文学形式变革,本来与中国作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的历史要求有着直接关系,但它却与文学语言的“民族化”产生了抵牾,白话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切断了现代文学与传统文学的精神脐带,而且也没有很好折射民族的心理情绪。“欧化”似乎是白话文运动的一种必然产物,因为从发生学角度看,白话文学的可能性与实践的必要性,主要并不是由白话本身提供的,而是由近代以来西方的启蒙实践和知识实践所支持的。为了适应西方思想资源引介的需要,语言上的“欧化”是不可避免的。胡适说:“白话文必不可避免‘欧化’,只有欧化的白话文才能够应付新时代的新需要”。他确信汉语要严密,要讲究“文法”,必须借助于“欧化”。语言上的“欧化”以及思想上的凌空蹈虚,使得新文学传播圈仅限于知识阶层(主要是青年学生),无法扩展到广大的工农阶层。“五四”先驱们的“平民战略”远未展开,白话形式并没有催生出新鲜活泼的“活文学”,文学与民众之间的隔膜依旧如故。20世纪二三十年代文学与民众之间的错位尽管多少在通俗文学中有所弥补,但“懂与不懂”始终是困绕著作家创作,并为理论界争论不休的话题。新文学先驱们倡导白话,力求作品通俗易懂,出发点是使新文学更容易为广大读者所接受,而不是要求文学去迁就和适应工农大众。新文学运动致力于语言革新的全部目的在于现代性启蒙,即使是当年提倡“平民文学”的周作人,也认为“平民文学不是专做给平民看的,乃是研究平民生活―――人的生活―――的文学。他的目的,并非要想将人类的思想趣味,竭力按下,同平民一样,乃是想将平民的生活提高,得到适当的一个地位。”另外,由文言或白话来决定“死文学”与“活文学”,对于作为审美存在的文学来说,也是一个重大失误:抽掉了价值内涵,艺术标准不再是判定“死文学”与“活文学”的依据,而是由语言形式来决定。于是,“两个黄蝴蝶”之类的作品,成为了新诗的发端。轻率地否定所有的文言作品使得格律音调传承无以为继,自由诗“白话”到了极点,格律诗自然就应运而生,进行反拨与矫正。
其次,文学主题表现的矛盾与张力。现代文学从一开始起,对待现代化的态度就不统一,主题呈现充满矛盾。如果我们不是把现代文学简单地等同于新文学,而是将鸳鸯蝴蝶派小说、古典诗文、市井通俗文学都视为其总体构成,就会发现,在以西方文化为蓝本、以青年学生为主要读者的新文学之外,并行着以市井百姓为读者对象的大量文言通俗文学,如艳情小说、武侠小说,不仅与当时针砭时弊的“人生派”文学大相径庭,而且对现代文学的启蒙母题也表现出极大的麻木与冷淡,平民文学的“人学”本质形同虚设,启蒙民众的精神目标一再落空。其实,即便是在白话文学内部,也有鲁迅式国民性批判叙事和巴金式封建大家庭的复调挽歌之别。因为现代性主题在文学发展中的不平衡性、自身的矛盾性,在抗战时期以及其后的解放战争时期,尽管“民族形式”一直是不同政治倾向、不同文化背景下作家的共同追求,但张爱玲的市情小说、钱钟书的知识分子批判小说也是主流叙事之外值得深思的一种声音。
某种意义上说,多种叙事话语的并行存在昭示着文言/白话之争已经悄然转换为传统/现代之争。经验事实告诉我们,白话语体承载的“现代”主题以一种“显性”姿态处于文学话语的中心,而文言语体传承的“传统”命脉则以一种“隐性”方式处于文学话语的边缘。出现这种极富矛盾性、张力感话语格局的原因,可以追溯到“五四”先驱们的主体精神上。随着科学、民主、自由观念的传播,知识阶层对工农大众的认识发生一些变化,“知识”赋予的优先特权有所淡化,劳工神圣的平等思想有所增强。他们一方面把社会变革的希望寄托在劳工身上,呼吁知识分子“到田间和工厂里去”;另一方面又以社会先锋自诩,认为“中国现代文化状况虽已非三千年前可比,但是一般民众智识仍是落后,士的阶级仍有领导民众的责任”〔。可以看出,知识阶层的主体意识十分矛盾,理智上他们接受了“劳工神圣”的思想;情感上又不愿放弃“士阶层”的纯洁性,平视或仰视体力劳动者。反映到语言变革―――白话文运动之中,就形成了一种知识分子俯身“布道”、工农大众被动接受的精英化倾向,他们在运用白话文启蒙民众的同时,也不忘闲情雅致一把,把玩士大夫的贵族情调。郁达夫的古体诗,周作人的“苦茶”主义即是。在白话文运动倡导者心目中,工农大众还是一如既往的“畏革命如蛇蝎”的“苟偷庸懦”之辈。虽然他们视白话文为自己与工农大众的共同语言,但接受上的单向给予性还是让他们拥有一种语类上的优越感。胡适说:“造中国将来白话文学的人,就是制定标准国语的人”。言下之意,语类的选取权责无旁贷地落在知识分子肩上。这俨然是现代意义上的学统、道统、政统三位一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