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层司法干事的素质看学校法学教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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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层政府的司法干事他们在基层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许多基层司法干事他们自身在素质上也暴露出许多缺陷,从而凸显了我省法学教育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需要认真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培养出综合素质较高的基层司法队伍。
【关键词】法律素质;法学教育;基层;思路
【Abstract】Basic level government of judicatory executive officer they at basic level exertive importance function.However, many basic level judicatory the executive officer ir oneself is on the character also expose many blemish, highlighted me province method to learn education thus still existence many of shortage, demand earnest take into improvement, continuously exaltation the method learn education of quality, development prehensive the character be higher of basic level judicatory troops.
【Key words】 Law character;The method learn education;Basic level;Way of thinking
随着依法治州方略的提出和法制化进程的加快,我州基层司法行政建设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态势。全州30个乡镇虽然没有设立司法所,但在基层政府都配有专门的司法干事,加入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行列中来。他们在基层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法制建设的生力军。然而,许多基层司法干事他们自身在素质上也暴露出许多缺陷,从而凸显了我省法学教育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需要认真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培养出综合素质较高的基层司法队伍。
1. 基层司法干事的素质缺陷
1.1实践能力差。基层司法干事的实践能力存在很多问题,培养的人才与实际需要有很大的差距。社会上普遍反映很多基层司法干事对法律实务实际运作方式不了解。他们只是单纯地硬搬、硬套法律条文,而对案件的具体情形缺乏全面的分析,应对突发事件、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欠缺。
1.2缺乏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思维是按照法律的逻辑(包括法律规范原则和精神)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律思维能力是一个合格司法干事必不可缺的基本功。在基层工作中,只有依照严格的法律思维,才能排除个人偏见,避免随意性,才能形成并推导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正确结论。然而,相当一部分的基层司法干事还不具备这一能力,思维方式还停留在“常人”的思维上,没有真正实现从“普通人”向为基层服务人的转变。
1.3职业伦理观念不强。司法干事职业体现着对公平、正义、秩序、效率等基本价值理念的追求,要求必须具有理性与宽容的精神、刚正与廉洁的品格,形成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忠于社会的高尚情怀。不至于因具有一定的权利而危害社会,或成为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可是边远地区基层司法干事却不具备较强的职业伦理观念,他们仅仅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却缺乏法律职业的基本素养。
1.4知识结构不合理。法律知识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既与自然科学有着内在的联系,如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的关系也十分密切。这就要求基层司法干事不仅要学习专业法律知识,而且应学习一些法学知识有关的其他知识。这些学科的知识,既是基层司法干事本身的需要,也是搞好本职司法工作的需要。
2. 学校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造成基层司法干事法律素质缺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从这些缺陷不难发现我省的法学教育状况也是存在很多问题的,体现在以下方面:
2.1法学教育与实践严重脱节。目前我省的法学教育采用的教学方法,是传统的课堂讲授法。这种方法的长处是能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能在较短时间内领会法律思想和内容要领;不足之处是学生缺乏主动性,易出现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由于传统模式的影响,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无法形成独立思考和思辨的能力。学校在课程上,几乎没有类似于法庭调解、法庭辩护、庭审实践或律师实习等基于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虽然规定了学生的实习期,但是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以及受就业压力的影响,实习制度成为一种形式。许多实务部门也因工作的压力和学生工作能力的缺乏,不愿意接受学生实习,即使接受也疏于督导。这样一来,学生实践活动形同虚设,走上工作岗位后,他们很难较快适应工作。
2.2教育理念落后。目前我省关于法学教育的思想很大程度上还属于应试教育范畴,忽视学生个人特长、能力、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的发展,是一种畸形的教育模式。在这种教育理念影响下,法学教育一直比较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而忽视综合技能的培养。
2.3教育内容不科学。目前在教育内容上存在问题表现在:一是基础理论重视不够。据了解,近年来,部分学校对课程进行调整,如压缩法律课程的门数、学时量。二是忽视相关学科知识的教育。很多学校不重视学生的文史哲教育,甚至不开设与法学专业密切相关的政治学、保险、法律实务等选修课程,没有形成完整的学科体系。
3. 改善边远农牧区法学教育的思路
针对基层司法干事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培养出素质全面发展的基层司法队伍,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