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统伦理取向对学校德育的意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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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类学生自残、凶杀、抢劫等案件屡发,并在数量上呈一定的上升趋势,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的力度决不可减轻。如何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是当代学校教育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曾一度,我们的传统伦理遭受无情的蹂躏和践踏。目前,对传统的伦理,我们在相当程度上还是冷漠、麻木、消极的,甚至有热嘲冷讽或不屑的态度。有着数千年悠久文化历史的民族,如果忽视甚至是背弃了传统伦理而去谈德育,显然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注定要出问题。
因此,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下,了解、研究我国传统伦理,吸取其精髓,借鉴其方法,用以指导今天的学校德育工作,滋养华夏子孙的灵魂,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正确认识传统伦理道德的价值定位
1、传统伦理道德的精髓是德教。以儒文化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文化,在施政、刑法的关系上主张德教为主为先。孔子指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孟子把这种重德轻刑思想阐述得更清楚:“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其后者,多以孔孟思想为指导,耕行政事。体现在教育上,则秉行“以德主教”,主张用“文、行、忠、信”来修行道德、陶冶情操。儒学德育思想体系中,“仁”是核心,也是德育教育的最高德理。以德育教育为核心的儒学教育观,逐步形成了我国教育的传统。
2、传统德育思想的人格追求为“智”、“勇”、“仁”。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过程中,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家国同构的宗法制度、自尊凝聚的民族心理,演绎了特殊的、以儒道为主的多元型文化,自强不息而刚健有为的人格精神、以民为本的政治精神、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孝敬厚德的人文精神,撑起了传统文化的脊梁。“仁爱”,奠定了传统伦理道德的基础;“孝悌”为本,建构其核心;“群体和谐”,成为其理想境界。并因此形成了“重义轻利”的基本道德原则。
基于这种传统背景,形成了中华民族传统德育的宗义:光明伟岸的人格追求。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里,孔子强调了“智”、“勇”、“仁”是“成人”完美人格的标准,即强调了文才与品德协调发展、行为与心灵谐美。孔子倡导的人格教育,培养了中华民族自尊自强的民族风气,千百年的历史变迁中,求仁尽义的传统一脉相承,维系着民族的独立和统一,推动了民族的兴旺、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