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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从农村突破:包产到户及其引中(一)

详细内容

摘 要:中国改革是从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取得突破的。大包干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也是中国改革的开篇之作。回顾大包干的产生与发展历程,总结改革的经验,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当前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应进一步落实科学观、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开展。
关键词:农村改革,大包干,小岗村,中国改革


  1978年12月,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发端的农村改革揭开了中国改革开放新时代的序幕。在此,回首近30年来中国农村改革所走过的风雨历程,梳理农村改革的历程脉络,系统总结中国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阐述推动农村改革深入发展的重要作用,对于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中国农村改革的大包干实践
  
  农村改革前,中国农民对改革的探索和试验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在小岗村"大包干"创举之前,还有过两次标志性的探索,第一次是1956年浙江省永嘉县出现的"包产到户",第二次是1961年曾希圣在安徽的"责任田"试点。全国其他地区也出现过包产到户。农民对改革的探索和试验虽然与上述两次探索一样,最终无功而返,但为后来中国农村的改革埋下了种子。
  
  (一)一份省委文件的诞生,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改革是从纠正"左"的错误、放宽农村政策开始的。20世纪70年代,安徽省滁县地委在农村着重推行了"一组四定,分组作业,实行小段包工"等办法,落实按劳分配政策,清理财务,尽量使社员能够多分配;同时鼓励支持社员种好自留地,搞好家庭副业,注意调动群众的积极性。1977年春,安徽省滁县地委组织300多名干部,深入到400多个生产队,调查写出130多篇调查报告,并向省委写了一份综合调查报告,列举"左"的错误许多表现,提出端正和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意见。
  1977年6月,中央改组安徽省委领导班子,万里同志任省委第一书记。7月份,滁县地委把这份综合报告稍加修改后正式上报了省委。万里看到滁县地委的报告后,当即批示:"滁县地委组织力量深入群众,对农村经济政策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这是个好的开端,这个问题,很值得引起各地重视。报告所提意见,可供各地参考。"同时省委书记顾卓新同志还要求从100多篇调查报告中选择几十篇印成小册子,发给各地参考。此后省委负责同志又深入到农民中进行调查,直接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的要求和呼声,同时派省农委作专题调查。在滁县地委报告和广泛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最后形成了省委《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经召开全省县委书记会议讨论修改后于11月正式公布,在全省贯彻执行。省委《六条》强调农村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搞好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允许生产队根据农活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可以组织作业组,适合个人干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减轻社员和社队负担;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兼顾三者利益;允许和鼓励社员自主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等。这些规定用今天的观点来看,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可是在当时却冲破了许多"禁区",是政策上的拨乱反正。省委《六条》深受老百姓的拥护,人们奔走相告。随着省委《六条》的贯彻,农村政策的放宽,群众思想开始活跃起来,一些地方偷偷搞起了联系产量责任制,实际上揭开了安徽省农村改革的序幕,敲响了中国农村改革的钟声。
  
  (二)突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双包到组"兴起
  
  1978年,安徽省遭受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旱灾。9月初,滁县地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布置生产自救和秋耕秋种。此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还没有召开,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已经进行了几个月。"两个凡是"的观点正受到质疑,会上,许多公社干部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农业长期上不去,原因究竟在哪里?一个公社上不去,两个公社上不去,为什么全区240多个公社都上不去?他们强烈要求地委解放思想,放手让下面干,干上去了不求表扬,干不上去自动下台。为此,滁县地委充分发扬民主,让他们把心里话讲出来。结果,来安和天长县的一些公社书记把他们称之为"秘密武器"的三个典型介绍了出来:第一个典型是来安县烟陈公社魏郢生产队。1978年春他们把生产队分成两个组,每组10户,实行"三包一奖"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办法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在大旱之年其他生产队普遍减产的情况下,这个队的粮食产量由上年4万多公斤增长到6万多公斤,油料超过历史最高水平,人均收入增长30%。第二个典型是天长县新街公社,1978年春,由于天大旱棉花苗面临着枯死的危险,公社决定把棉花包产到户,超产奖励,减产赔偿。为了抗旱保苗,有的社员连洗脸水都用来浇棉花,大旱之年棉花亩产较上年增产近九成。第三个典型是来安县广大公社把全年粮、油、棉和猪、禽、蛋等生产指标,分解成一百分,对基层干部实行岗位责任制,年终时按实绩进行奖罚,大旱之年生产全面增产。这些办法在当时尚属"禁区",被称为"秘密武器",只能暗中实行。
  10月份,滁县把当时农村存在的问题和抗旱救灾情况及上述3个"秘密武器"作了详细汇报。万里同志对这三个典型非常重视,并要求把"三个典型"作详细调查并向省委写出报告。万里同志看了3个调查报告后,通知地委可以进行试点,并在省委常委会上说,"包工到组,不联系产量,还是千好干坏一个样,不可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所以不行。滁县地区关于联系产量责任制的三个材料,可以大胆试行"。为此滁县地委发了96号文件,将3个调查报告印发全区,要求各县先在一个大队或一个公社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文件下达后,各县纷纷要求扩大试点范围,许多社队争当试点。随后,一些不是试点的社队也自发地搞起了包产到组。在试点中,凤阳县有的地方搞了大包干到组。凤阳县是有名的"生产靠贷款、生活靠返销、花钱靠救济"的"三靠"县,农民生活贫困,每年都有一批批农民外出讨饭。据对最早搞包干到组的凤阳县城南公社岳林大队岳北生产队的调查,该生产队分成4个作业组,年终分配时,小组上缴国家的征购任务,交足集体的提留后,剩下的都归组里自己分配。因此,老百姓积极性很高。群众说,"大包干,大包干,既省事,又简单;千部满意,社员喜欢。"这就是以"大包干到组"为特点的责任制。到1979年3月底,滁县地区实行包产到组、大包干到组的生产队已占68.3%。
  "双包到组"责任制的推行伴随着激烈的争论。反对者认为这种责任制不符合"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原则,是"三级半"所有。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张浩写的读者来信,并加了编者按,标题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当稳定》。编者按则提出"已经出现�分田到组�、�包田到组�的地方",应当"坚决纠正"。这对双包到组后正在忙春耕的皖东农民来说无疑是泼了一瓢冷水,引起了很大的震动。一些对"阶级斗争"、"路线斗争"心有余悸的同志,认为编者按有"来头",惶恐不安。针对干部群众思想上出现的波动,滁县地委及时向各县发出电话通知,明确指出:"当前正值春耕春播大忙季节,各种形式责任制一律稳定下来,不要变来变去,延误农时。""各种形式责任制是地委同意试验的,如果错了,完全由地委负责。"
  万里于3月16日来到滁县地区。他说,"作为报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都是可以的,别人写读者来信,你们也可以写读者来信。""这好比公共汽车一样,你可以打票上车,我也可以打票上车。""究竟什么意见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靠实践来检验,决不能读了一封读者来信和编者按,就打退堂鼓。""三级半有什么不好?这是核算嘛,四级核算也可以,家庭也要讲核算,那不是五级核算了吗?"他还说,"你们地委做得对,及时发通知,已经实行的各种责任制一律不动。只要今年大丰收,增了产,社会财富多了,群众生活改善了,你们的办法明年可以干,后年还可以干,可以一直干下去。""凡是能增产,对国家贡献多,集体经济壮大,群众收入增加,生活得到改善,就是好办法。"
  
  (三)小岗生产队首创大包干首先在安徽报上"地方户口"
  
  随着双包到组的发展,也出现了一部分生产队暗中搞起了包产到户。这其中,凤阳县小岗生产队暗中搞起了"大包干到户"。小岗队土地改革后出现过一段粮食增产、农民安居乐业的黄金时期,这个队没有经过初级社阶段,1956年跨了一大步进入了高级社,农民的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统统为高级社所有,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严重受挫。从此,粮食生产连年下降,开始过吃救济粮的日子。1978年秋后,凤阳县搞包产到组,小岗生产队先划为4个作业组,干不好,又分成8个,还是不行,他们想起1961年的责任田,就想依照大包干到组的办法,搞包干到户。干部社员商议,瞒上不瞒下,如果因为土地包到户,干部出了事,蹲班房,全队社员要共同负责,把他的孩子抚养到18岁。1978年底,大包干到户的责任制就在小岗诞生了。
  包产到户过去曾多次出现过,20世纪50年代合作化高潮时出现过,后来三年困难时期也曾出现过。大包干到户则完全不同,它是第一次在中国大地上出现的新生事物,是农民的伟大创造。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的区别主要在于:包产到户强调"五统一",要实行"统一分配",农民承包土地后,实行"承包产量,以产计工,增产奖励,减产赔偿"的办法。农户生产的粮食等,最后要全部交给生产队,由生产队上缴国家征购任务,留下集体提留,再按各户上缴的产品计算出工分,然后按工分实行统一分配。这种办法不仅手续繁琐,而且由于在分配的过程中往往出现一平二调和、干部存在某些不正之风等现象,群众是不放心的,实际上农民对产品没有支配权。而大包干承包制则不同,农产承包集体的土地后,由生产队同农户签订合同,农户按合同上缴国家的征购任务,交足集体的提留,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奖赔就在其中了。用农民的话来说:"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完成国家的,交足集体的,剩多剩少全都是自己的。"农民取得了对农产品的实际支配权。所以说这种办法"责任明确,利益直接,方法简单,群众放心",农民特别拥护。后在国家农委领导杜润生同志指示下,经有关理论工作者研究论证,认为大包干承包制实现农村土地的两权分离,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而农民通过承包则取得了对土地的使用权,即经营权,农民成了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集体和农户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承包合同来实现,既能保证国家的税收、征购和集体提留任务的完成,又使农民取得了生产自主权和产品支配权,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所以说,这是中国农民的一个伟大创造,是大包干之所以能够在全国很快普及的关键所在,也是人们所说的"凤阳之路"的核心。
  1979年实践的结果,小岗生产队粮食产量达到6.5万多公斤,比1978年增长6倍,18户农民有12户超过万斤粮;油料产量超过合作化以来20年的总和;社员收入比上年增长6倍。从1957年起23年来,第一次向国家交售粮食和油料任务,分别超额6倍和80倍。
  1979年10月,滁县地委在凤阳召开"三干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总结完善大包干到组的责任制。会议开始时参观了两个大包千到组搞得好的典型。接着,大家要求到小岗生产队去参观,于是就组织各县委书记、区委书记和地区部委办的干部到小岗,挨家挨户看了一遍,当时滁县地委批准他们继续试验,再于三年。因为中央文件当时还不允许包产到户,考虑到同中央文件保持一致,滁县地委在会议总结时正式宣布包产到组,可以三户一组。
  在1980年初省委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滁县地委作了《顺应民心,积极引导》的发言,并要求给大包干报个户口,承认它也是社会主义的一种生产责任制形式。滁县地委认为劳动者的积极性高与低,是检验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根本标志,实践证明大包干到户责任制就是让农民穿上了"合脚鞋",因而中国的农业才能跨大步。1月11日,万里同志在会议总结时指出,"包产到户不是我们提出来的,问题是已经有了,孩子已经生下来了,他妈妈挺高兴。""那天王郁昭同志说了,孩子挺好的,给报个户口吧,承认它也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那根本不是资本主义,包产到户不等于单干,单干不等于资本主义,没有什么可怕的……那就只能同意,批准。""一定要满腔热情地帮助他完善,一年两年三年都可以,使农民富起来。"大包干责任制终于在安徽省报上了"户口"。但这个户口是"地方户口",只能在安徽省通行,还有待中央批准,才能在全国通行。
  1980年春节前夕,万里同志第二次来到小岗队,挨门挨户看了一遍,非常高兴。当小岗队的农民说,有人指责小岗队是开倒车时,万里同志说:"地委批准你们千3年,我批准你们干5年,只要能多打粮,对国家多贡献,集体多提留,社员生活能改善,干一辈子也不是开倒车。"老百姓对包产到户终于放心了。
  
  (四)关键时刻邓小平同志讲话支持,大包干在激烈争论中开拓前进
  
  1980年2月下旬,万里离开安徽,调中央工作后,风云突变,围绕大包千到户的争论在全省乃至全国展开。
  1980年从3月底到8月中旬,省委连续召开了蚌埠、芜湖、巢湖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在这些会上,省委个别领导给双包到户扣上了"经济主义"、"工团主义"、"机会主义"等大帽子,说列宁在同第二国际斗争时,批判伯恩斯坦、考茨基等机会主义者只顾眼前利益,主张"运动就是一切,主义是微不足道的","为了一个戈比而斗争"。当前搞包产到户虽然能增产,但不是我们的方向,对老百姓来说情有可原,对我们县以上领导干部头脑要清醒,不能只顾眼前利益,犯机会主义即修正主义的错误。特别是反对大包干到户,认为大包于是两包一脚蹬(踢),生产队一点把柄也没有了,农民就会失去控制。还说,现在,文风不正,有人在那里舞文弄墨,强词夺理,硬说包产到户不是单干。
  在上述几次会议的影响下,全省农村改革的形势急转直下,骤然变冷,搞得人心惶惶,有的县急急忙忙下禁令不许搞包产到户,搞了的要限期收回。这时,只有滁县地区坚持不动,这里实际上成了一个"孤岛",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就在这关键时刻,在巢湖会议上省委领导传达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内部谈话。谈话旗帜鲜明地支持肥西县的包产到户和风阳的大包子。他说,"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了面貌。"这个谈话,在中国农业面向何处去的关键时刻,拨开了迷雾,指明了方向。滁县地委迅速向各县委书记作了传达。在邓小平同志谈话精神指引下,滁县地区的大包干责任制,迅猛发展,继续破浪前进。
  1980年8月份在省委召开的常委扩大会议上,由于受蚌埠、芜湖、巢湖会议的影响,会议基本上是"一边倒",形成了对"双包到户"的围攻之势。在这种情况下,滁县地委强调:第一,双包到户关键是一个"包"字,它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第二,劳动者积极性高与低,是检验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根本标志;第三,包产到户不是单千,是集体经济在管理体制上的新突破。接着列举了来安、定远、凤阳等县实地调查的数字说明,增产最高的是双包到户,然后是双包到组,增产不多、平产或减产的是坚持"大呼隆"的生产队。结论是"队不如组、组不如户"。滁县地委要求,由于滁县地区"双包到户"的面很大,而且还在发展,实践证明是能够增产的,希望能得到上级领导的支持,继续完善提高。如果上级领导不同意,那就请上级正式发个文件,进行纠正。不要像现在这样,今天这里批,明天那里批,施加压力搞得人心惶惶,整天提心吊胆。由于会议分歧较大,最后省委书记颐卓新同志建议把邓小平同志那篇谈话念一遍,作为会议的总结。
  1980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指出:"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就这种地区的具体情况来看,实行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1981年当时的国家农委向全国各地派出了34个调查组,其中以青年人为主体的调查组到了安徽滁县地区,写了《"双包到户"的情况、发展趋势及问题》等系列调查报告。据当时国家农委领导杜润生同志评价:这份系列调查报告所起作用超过了其他33个调查组。1981年8月19日,国家农委召开会议为中央起草文件(当时为20天),滁县地委参加了这次会议,并要求为大包干报个全国户口。1982年开始,中共中央连续5年每年都发一个有关农业和农村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正式给双包到户报上了户口,明确双包到户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一种生产责任制。中国的改革终于率先在农村突破。突破口一旦打开,它像一股浩荡的春风,迅猛地吹遍祖国大地,双包到户迅速在全国普及开来,到1983年全国大包干到户的生产队达到了95%以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中国农村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1991年,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高度评价了家庭承包制,强调"作为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1993年3月,全国人大正式通过决议,把家庭承包制正式载入中国宪法。
  
  二、中国改革从农村开始突破的原因
  
  改革从农村突破是历史的必然,长期以来不合理的农村经济体制束缚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是推动农村改革的根本动力。
  
  (一)改革首先由农村突破,根本的推动力来自农民。农民群众已经不能按照原来人民公社的生产经营方式继续生活下去,有着强烈的改革愿望
  
  在公社化、大跃进年代,安徽和滁县地区农民受"左"的危害比较深,饿、病、逃、荒、死现象严重,加上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使国民经济到了濒临崩溃的边沿,农村尤为突出。全区社员集体分配年人均只有70元左右,定远、凤阳、嘉山等贫困县人均口粮只有300斤左右,人均收入在50元上下。农村集体积累折价不够抵偿国家银行贷款。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每年总有大批农民逃荒要饭。凤阳县梨园公社是"三靠"社,小岗生产队在这个公社。来安县玉明公社在抗日战争时期曾是新四军二师总部所在地,老百姓吃粮、买盐、买油都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