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腺五肽联合干扰素治疗慢性乙型肝炎105例分析(一)
详细内容
材料和方法
一、研究对象
选择我院自2002年1月-2004年1月住院及门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105例,诊断符合2000年9月西安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制定的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其中男性84例,女性21例,年龄在18-58岁之间,平均37.6±3.2岁,病程1.3-10年,平均4.2年;分为联合治疗组(甲组)和干扰素治疗组(乙组),其中甲组54例,乙组51例。两组的病程、分型、年龄、性别近似。
二、治疗方法
干扰素组(乙组)采用(安徽安科公司生产的商品,名为安达芬)干扰素α-2b300WU,肌肉注射,开始2周每日1次进行诱导治疗,第3周起隔日1次,持续6月为1疗程。胸腺五肽联合干扰素治疗组(甲组)在同乙组相同方法使用干扰素的基础上,加用胸腺五肽(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1mg肌注,前2周每日1次,以后隔日1次,3个月为1疗程。两组除使用综合维生素外,不接受其他保肝药物治疗。
三、观察项目
1.治疗前后的临床症状、体征。
2.治疗前后的肝功能(ALT、SB、ALB、A/G)、肾功、血常规。
3.HBV―DNA(定量)、HBeAg。
4.不良反应
全部观察项目在治疗前及治疗期间每月检测1次,治疗结束及1-3月、6月各检测1次。
四、疗效判定标准
1.显效临床症状、体征消失,肝功能ALT、SB、A/G恢复正常,HBeAg阴转、HBV―DNA阴转。
2.有效临床症状改善,肝功能ALT、SB、A/G恢复正常,HBeAg未阴转或HBV―DNA未阴转。
3.无效未达到上述有效指标。
五、统计方法
计量资料应用t检验,计数资料使用四格x2检验。
结果
一、治疗前后症状、体征的变化。
治疗后两组的乏力、纳差、胁痛、目黄均有明显的改善,但两组无显著性差异。
二、治疗前后两组ALT的动态变化,疗程结束时甲、乙两组均降低明显。